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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审议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30 10:16:22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23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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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审议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凤阳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5份于2025年10月底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并将电子档材料发到邮箱:ahfyrdmsk@163.com。

 

附件:1.关于审议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2024年度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5年8月29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关于审议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

 

凤阳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经过讨论,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2024年,县人民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在生态文明和美丽凤阳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生态环境水平稳定提升。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指出,2024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体制机制仍有待健全;二是部分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三是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仍需深入探索。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今后加强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领导作用,定期调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工程,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工作考核制度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二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发改、住建、城管、农业农村、水务、交通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推动形成相互协同、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源头保护、监测预警、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等全方位生态保护执法联动监管机制,强化督责问责,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环保工作合力。

(二)聚焦源头治理,推动绿色发展

一是坚持“全地域、全领域、全要素”治污攻坚,突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流域联防联控。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强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推进涉气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力争PM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较2024年有所改善。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及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开展污水直排问题排查治理,确保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推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环境管理、固体废物等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严控新增耗煤项目,从源头上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县经开区减污降碳试点工作,推进14家25座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2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武店石灰窑集中区综合整治行动。三是扎实开展“绿美江淮”行动,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废弃矿山治理与修复。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问题整改

一是扎实推进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实施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确保按期完成销号任务。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已整改销号问题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二是持续开展"绿盾2025"重要生态空间监管行动,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内疑似生态破坏遥感问题线索的核查与整改。三是强化生态环境监督联合执法力度,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充分发挥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行为;积极运用环境公益诉讼机制推动各类环保问题从严从快、彻底整改到位。

 

 

 

附件2

 

关于2024年度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全面掌握我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6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学军带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县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滁州中都瑞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矿山修复情况、安徽徽时代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重点责任单位情况汇报,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人民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在生态文明和美丽凤阳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生态环境水平稳定提升。

(一)环保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历年历次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306件,已完成序时整改300件;高标准推进中央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督察期间共交办我县35件信访件,已办结29件。反馈意见汇总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正在整改1个,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蓝天保卫战方面,强化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推进石灰窑加工企业综合整治和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35.7微克/立方米,完成市控目标(37.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78.1%;碧水保卫战方面,强化工业园区、农业面源等污染源头控制,开展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完成27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濠河太平桥、刘府河入天河湖口累计水质均为地表水Ⅲ类,优于市级考核要求;净土保卫战方面,严格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三)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突破。大力实施生产线绿色化改造,2024年,凯盛高硼硅特种玻璃生产线项目竣工验收通过,获批奖补117.2万元。新获批制造强省省级典型示范项目300万元。申请中央财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2.89亿元,淘汰13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分批推进14家玻璃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我县经开区入选省级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四)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开展全县生物多样性调查,强化淮河岸线和花园湖湿地保护与修复。强化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双随机抽查等专项执法行动,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2024年,共对44家环境违法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共处罚金367万元,免罚企业2家。强化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件、刑事案件6件。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总体情况看,2024年我县生态环境虽呈持续改善态势,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向往相比,与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相较,仍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体制机制仍有待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统筹推进机制尚待完善,部门及属地政府职责需进一步明晰。例如在固废处置领域,尽管县生态环境局牵头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然而我县各类可回收资源的管理仍分散于生态环境分局、商务局、城管局、住建局、卫健委等多个部门,职责存在交叉重叠,导致可回收资源处置利用的底数及去向均未厘清。

(二)部分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大气环境方面,我县空气质量绝对值排名仍居全省后位。水环境方面,我县濠河太平桥、刘府河入天河湖口国控断面年度水质虽可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但月度出现Ⅳ类、Ⅴ类水质现象仍有发生。城乡人居环境方面,城区污水直排问题依然存在,如市级警示片披露月华路两侧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现象。生态修复尚存短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展缓慢、占比较低,与既定修复标准仍存在一定差距。

(三)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仍需深入探索。近年来,我县虽着力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但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存在。凤阳县现有日用玻璃企业14家,其中燃煤(油)炉窑25座,玻璃炉窑污染物排放总量大、能源消耗量偏高。在2024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我县部分玻璃企业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重油)问题受到通报。

三、工作建议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县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美丽凤阳贡献力量。

(一)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领导作用,定期调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工程,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工作考核制度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二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发改、住建、城管、农业农村、水务、交通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推动形成相互协同、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三是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源头保护、监测预警、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等全方位生态保护执法联动监管机制,强化督责问责,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环保工作合力。

(二)聚焦源头治理,推动绿色发展

一是坚持“全地域、全领域、全要素”治污攻坚,突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流域联防联控。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强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推进涉气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力争PM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较2024年有所改善。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及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开展污水直排问题排查治理,确保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推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环境管理、固体废物等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严控新增耗煤项目,从源头上引导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县经开区减污降碳试点工作,推进14家25座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2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武店石灰窑集中区综合整治行动。三是扎实开展“绿美江淮”行动,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废弃矿山治理与修复。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问题整改

一是扎实推进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实施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确保按期完成销号任务。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已整改销号问题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二是持续开展"绿盾2025"重要生态空间监管行动,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内疑似生态破坏遥感问题线索的核查与整改。三是强化生态环境监督联合执法力度,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充分发挥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作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行为;积极运用环境公益诉讼机制推动各类环保问题从严从快、彻底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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