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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明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1 17:23:17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698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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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明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2024年12月28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  明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张  冶的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8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凤宁现代产业园,县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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