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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25〕6号
关于曾乐乐工作职务的通知
凤阳县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9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曾乐乐为凤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2025年4月29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监委,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凤阳经济开发区(凤宁现代产业园、小岗产业园),县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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