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人常〔2024〕48号
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了凤阳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调研我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完成情况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10份于2024年12月2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我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年10月22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住建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我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了凤阳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调研我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完成情况报告》。经过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事关民生福祉,改造工程任务重、涉及面广、群众期望高。2024年我县实际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共涉及8个小区,改造建筑面积4.25万平方米,惠及居民660户,推动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还指出,2024年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改造问题多样化有待解决。(二)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三)部门联动有待加强。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今后需加强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改造内容,体现以人为本。坚持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建立健全改造方案公开、群众参与和诉求表达等相关机制,体现以人为本的改造理念。(二)加强工程质量,切实保障改造效果。一是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首先要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要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二是严把工程设计、材料施工及验收环节,要时刻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三是落实质量安全例会和定期检查制度,不断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监管和质量管控。四是做好改造后质量投诉回访。(三)抓好部门联动,压实主体责任。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县政府要继续加强住建部门牵头作用,强化各部门责任,在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年度计划前,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首先对辖区内开展详细的调查摸底进行初审后统一上报。县住建部门作为建设单位要科学制定改造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和跟踪审计,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造做好相关部门施工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督查。(四)落实保障机制,增强改造实效。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竣工验收后,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建立健全相应的后期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改造成果。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议事协调机制,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向老旧小区延伸实施规范的物业管理,同时探索无物业改造后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施自治管理。(五)探索改造新模式,提高居住舒适度。立足新发展阶段,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坚持以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为本,提高居住舒适度为主线,做到改造一片、成功一片、示范一片为目标的新模式。一是健全机制,分类推进。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改造内容,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统一规划设计方案,优先对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差、安全隐患突出的小区实施改造。二是精准施策,扎实推进。按照“一区一策、精准施策”的原则,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优化改造方案。坚持“里子面子”并重,“地上地下”统筹,突出改造特色。三是建管并举,标本兼治。“三分建七分管”,改造是基础,提升是目标,管理是长效,坚持精准改造与精细管理,创新治理与优化服务结合,对改造后的小区引进物业公司连片管理服务,持续巩固改造成果。
附件2
关于我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为全面了解我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8月22日,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学军带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完成情况依法有序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考察了老人武部宿舍、北长胜邮电宿舍、南长胜廉租房等小区整治改造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重点责任单位情况汇报,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提高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安徽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共涉及8个小区,改造建筑面积4.25万平方米,惠及居民660户,分为四个标段,总中标合计约1581.7万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程进度。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牵涉面广,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近年来,县政府发充分挥主导作用,2024年2月牵头成立凤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整治改造工程全过程实时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充分听取民意,科学制定方案。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前社区(居委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广泛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考虑各个小区现状的基础上充分的听取居民诉求和改造意见建立项目储备库,结合评估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先急后缓确定年度改造项目并报省、市住建部门。改造时按照小区内的实际功能布局结合小区居民意愿等要求科学制定改造方案。
(三)加强监管机制,确保工程质量。依据《滁州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凤阳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建设标准、申报、资金管理、招标程序、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要求,改造时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序时推进工程进度同时落实质量责任。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总体情况看,2024年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稳步在线。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造问题多样化有待解决。一是由于改造条件的限制实际改造时对排水管网、弱电改造、小区绿化、道路、停车场、充电设施、防盗窗等改造与居民需求标准存在较大的差距。二是现阶段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中结构安全问题未能真正解决。三是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资金问题主要是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平台融资项目为主,居民和社会资本参与改造比较低。四是城市管理局在老旧小区历史遗留违法建设问题在控违、拆违过程中比较棘手。
(二)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的居民,对于花钱买服务的物业管理服务意识较为淡薄,不能完全接受引入市场化和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导致物业费、公共能耗费难以筹集,按照属地管理,各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未能建立健全相应的后期长效管理机制,导致老旧小区改造成果难以发挥实效。
(三)部门联动有待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涉及财政、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原产权单位、强弱电、燃气、供水、供电、城市管理等多个部门协调配合、密切协作。但在实际改造过程中,有些部门认为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住建局部门的工作,没有能够真正形成部门联动局面。
三、几点建议
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是中央、省、市推动的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更是一项社会基层治理工程。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改造内容,体现以人为本。坚持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自下而上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改造方案公开、群众参与和诉求表达等相关机制。特别是改造施工方案制定过程中,就养老、文体、卫生、社会治安等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要居民反复沟通对接,体现以人为本的改造理念。
(二)加强工程质量,切实保障改造效果。一是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首先要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要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二是严把工程设计、材料施工及验收环节,要时刻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三是落实质量安全例会和定期检查制度,不断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监管和质量管控。四是做好改造后质量投诉回访。
(三)抓好部门联动,压实主体责任。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县政府要继续加强住建部门牵头作用,强化各部门责任,在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年度计划前,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首先对辖区内开展详细的调查摸底,结合居民的参与度和积极度等因素进行初审后统一上报县住建部门。县住建部门作为建设单位应该落实首要责任,科学制定改造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和跟踪审计,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就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等管线改造做好相关部门施工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督查,确保改造工作按时、按质、按标准完成。
(四)落实保障机制,增强改造实效。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竣工验收后,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建立健全相应的后期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改造成果。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议事协调机制,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向老旧小区延伸实施规范的物业管理,同时探索无物业改造后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施自治管理。
(五)探索改造新模式,提高居住舒适度。立足新发展阶段,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坚持以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为本,提高居住舒适度为主线,做到改造一片、成功一片、示范一片为目标的新模式。一是健全机制,分类推进。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改造内容,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统一规划设计方案,优先对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差、安全隐患突出的小区实施改造。二是精准施策,扎实推进。按照“一区一策、精准施策”的原则,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优化改造方案。坚持“里子面子”并重,“地上地下”统筹,突出改造特色。三是建管并举,标本兼治。“三分建七分管”,改造是基础,提升是目标,管理是长效,坚持精准改造与精细管理,创新治理与优化服务结合,对改造后的小区引进物业公司连片管理服务,持续巩固改造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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