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人常〔2024〕44号
印发《关于对方晓峰等3名检察官述职情况评议意见》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方晓峰、王乃伦2名检察官的述职报告,书面审议了葛治瑞检察官的述职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评议工作组的调研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经整理形成评议意见,以上评议意见连同调研报告现印发给你们,请县人民检察院和3名被评议检察官认真研究落实,整改落实情况于2024年12月22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附件:1.关于对方晓峰等3名检察官述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2.2024年度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情况调研报告。
2024年10月22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关于对方晓峰等3名检察官述职情况评议意见
县人民检察院: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方晓峰、王乃伦2名检察官的述职报告,书面审议了葛治瑞检察官的述职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评议工作组调研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评议中充分肯定了方晓峰等3名检察官的履职工作,认为评议工作组报告切合实际,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希望3名检察官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结合会议审议情况和调研报告,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方晓峰检察官
总体评价:政治立场坚定,服从院党组工作安排,自觉维护党组的权威和班子团结;切实履行分管职责,推动部门和条线工作取得新成效。2022年以来直接办理各类案件60余件,无一起错案、冤案及信访案件。2023年分管的普通刑检业务在全市排名第二。
不足之处:理论学习深度不够,过于专注业务性工作和事务性任务,未能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平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对于迅速回应群众需求、深入开展释法说理、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尚显不足,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一直较高。抽查卷宗存在听取被害人意见表被害人未签字、讯问笔录、页码按手印不全等问题。
意见建议:强化理论学习,树牢政治意识,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司法为民,对标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查短板、析原因、明思路、强措施,持续提高办案质效;坚持廉洁司法,主动接受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王乃伦检察官
总体评价: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指控犯罪职责,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2022年以来,办理洗钱案件2件2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被监察机关立案1件,办理行贿犯罪案件3件3人,纠正漏捕33人,纠正漏诉50人,二审程序提出抗诉2件。
不足之处:创新精神还需进一步提高,帮带能力仍需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开展不够深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完善。抽查卷宗存在听取被害人意见无签名、卷内更改未盖校正章、权利义务告知书未盖章等问题。
意见建议:坚持人民至上,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协调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相关工作调度会机制化建设;进一步细化案件办理流程,把事实摆清楚,把道理讲明白,提升服务群众综合能力。
三、葛治瑞检察官
总体评价:为人忠厚,待人坦诚,工作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到位,无廉政负面反映。2022年以来,共办理审查逮捕、起诉案件250余件,办理缅北诈骗案件7件24人,无一错案。
不足之处:在具体工作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着重追求实体公正,忽视程序中一些瑕疵问题;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够牢固,群众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创新精神不足,工作中缺乏亮点特色,缺少大胆尝试的魄力。抽查卷宗存在审查报告词语错误、告知书日期未填写等问题。
意见建议: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注重提炼总结,加强案件梳纳归理,形成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保持严谨工作态度,加强沟通协作,及时了解和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2
2024年度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情况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
(2024年10月2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凤阳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今年继续组织开展“两官”(即法官和检察官)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议工作开展过程
(一)精心准备,周密部署。4月1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法官和检察官述职评议实施方案》,成立以成学斌主任为组长,史学军、徐长菊副主任为副组长的述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被评议“两官”人员名单、评议步骤、工作要求等。6月25日,在县法院、县检察院分别召开两院全体干警参加的述职评议工作动员会,并对13名评议对象进行民主测评(结果见附件)。网上同步发布公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二)深入调研,掌握实情。7月中旬,评议工作小组对述职对象自查自评报告进行初步审阅。7月下旬,述职评议小组分别同两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评议对象所在部门干警等进行谈话,进一步了解评议对象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7月31日,调研组发函至县纪委监委,查询13名被评议对象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情况,均无违法违纪及函询情况。
(三)严格评查,务求公正。7月下旬至8月上旬,按照“五个必查”的原则,从评议对象2022年、2023年所办理案件中,每人抽取5件案卷,从办案程序、文书制作、案卷整理等方面开展评查。重点评查涉法涉诉、发回重审、重大改判、被判无罪、不捕不诉、超期办理、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等。8月中旬,评议小组随机抽取10名被评议法官庭审录像,从庭审程序、言行规范、驾驭能力、秩序维护等方面进行评价,经反馈后形成评查结论。
二、“两官”履职评议情况
(一)陆先尧法官
基本情况:陆先尧,男,汉族,1989年10月出生,安徽凤阳人,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法官。
总体评价:政治立场坚定,作风公道正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具有较丰富的民商事和刑事审判经验,曾长期分管执行工作,对执行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解和认识。以庭审实质化为抓手,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及时将最新司法理念和上级法院部署落实到工作实践中。2022年以来,办理各类案件139件,无发回、改判案件,无超期案件,无信访案件。庭审程序规范,庭审驾驭能力较强,法庭秩序控制较好。
不足之处:对于如何将司法审判工作融入发展大局,更好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认识不足,办法不多;分管业务部门案件质效有待提升,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分管后勤保障部门统筹存在短板,服务保障效能仍待提高。抽查卷宗存在宣判笔录时间误差、送达回证漏填、装订顺序错误等问题。
意见建议: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决策意识,提升领导艺术和亲和力;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后勤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为审判执行提供优质保障。
(二)周洁法官
基本情况:周洁,女,汉族,1974年10月出生,江苏宿迁人,大学学历,现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总体评价:法律功底扎实,审判经验丰富,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兼顾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刑事犯罪,持续强化职能延伸,积极参与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禁毒、电诈、养老诈骗、反洗钱等重点工作,围绕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等问题制发司法建议。2022、2023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46件244人。庭审准备充分,庭审过程流畅,控场能力较好,风格严谨,但有时略欠耐心。
不足之处:政治学习不够积极主动,业务学习存在实用主义现象;随着新类型案件增多,少数疑难复杂案件审理周期较长;一些案件审判质效不高,上诉率、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案件比质效不佳;部分案件存在信访问题。抽查卷宗存在提讯日期未填、出庭通知书与送达日期存在矛盾等问题。
意见建议:深入学习领会最高院和省高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并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深入研究;强化办案质效意识,统一证据、定罪、量刑标准,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贯彻落实;树立释法说理和矛盾纠纷化解一体推进理念,更加注重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降低信访风险。
(三)马世卫法官
基本情况:马世卫,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安徽凤阳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人民法院临淮法庭庭长、一级法官。2022年被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22、2023年度工作考核连续被评为院先进个人。
总体评价:经过多岗位历练,办案技巧和工作管理经验较为丰富,2022年办结执行案件700件、办结诉讼案件100余件,无发回重审案件,无超审限案件。庭审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案件细致耐心,庭审公正透明,但有时庭审风格略显随意。
不足之处:理论学习缺乏主动性、系统性,面对新类型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思考不多、研究不深;创新意识不强、动力不足,案件审理中有时存在就案办案现象,一些裁判文书说理不够透彻,制作不够严谨。抽查卷宗中未见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意见建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优势,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作风建设,对疑难复杂或事实不清案件,慎重细心,调查研究;严格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讼文书材料的装订归档工作。
(四)浦春莲法官
基本情况:浦春莲,女,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安徽凤阳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诉讼服务大厅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23年度“十佳诉讼服务大厅”。
总体评价:2022年由刑事审判庭转岗立案庭后,快速转换角色,积极履行职责,着力打造审判辅助事务中心、诉前调解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助推提升审判质效。2022、2023年办结案件732件,多年无违法违纪,无当事人投诉。庭审节奏紧凑,语言规范,逻辑严密,但有时对庭审争议焦点和法律关系的驾驭有待加强。
不足之处: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偏重于法律效果,未能充分兼顾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工作中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抽查卷宗存在送达回证没有日期、案卷装订不规范等问题。
意见建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现审理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通过审判工作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前提下,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加强速裁团队与调解员诉调对接工作,指导调解员将纠纷尽量化解在诉前,减少诉讼案件数量。
(五)胡红密法官
基本情况:胡红密,女,汉族,1991年7月出生,安徽凤阳人,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主持工作)、二级法官。2021年以来,分别获院“办案标兵”“办案能手”“先进个人”等荣誉。
总体评价:严于律己,作风优良,恪守司法良知,依法履行法官职责,全力以赴办理破产案件,常态化参与扫黑除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犯罪预防、平安校园建设等工作。2014年入院以来,办理民事、刑事案件1661件。无违法违纪或工作作风方面投诉。庭审程序规范,遵守司法礼仪,驾驭能力较强,但对庭审争议焦点的提炼归纳还需加强。
存在不足:司法理念需要进一步提升,对刑事案件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认识不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上级法院工作衔接不够紧密,未能充分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和引导作用,个别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抽查卷宗存在被告人权利义务未告知、换押证日期未填、提讯时间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意见建议:提升政治站位,转变刑事司法理念,正确处理好讲政治与讲法律,依法裁判与案结事了,自我评价与群众感受之间关系;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社会治理的“痛点”,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参与社会治理“大文章”。
(六)刘克旺法官
基本情况:刘克旺,男,汉族,1980年11月出生,安徽凤阳人,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一级法官。2023年诉讼服务考核平台全市排名第二、全省排名第四。
总体评价:自担任诉讼服务中心主任以来,能够坚决贯彻落实院党组安排,协助立案庭庭长开展各项工作。2022年共办理案件345件,2023年办理291件,无一信访。庭审亲和力较好、对当事人有耐心,能够围绕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审理,但有时语速过快,坐姿不够端正。
存在不足:司法能力仍需提升,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有时存在畏难情绪;群众工作能力有待加强,对当事人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工作有时做得不到位;裁判文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裁判文书存在认定事实不完善,说理不够透彻,逻辑不严谨等现象。抽查卷宗存在立案审批表签字不全、证据收据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意见建议: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带头严格守法,公正文明司法,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专业素养;切实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实到行动上,更加耐心、细致对待当事人、对待群众;充分发挥庭审在审判中重要作用,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提高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水平。
(七)马林姣法官
基本情况:马林姣,女,汉族,1988年10月出生,江苏东海人,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二级法官。2022以来分获本院“先进个人”“优秀部门负责人”等荣誉称号。
总体评价:法学功底深厚,业务能力突出,作风踏实严谨,根据执法办案实际,制定审判流程细则,优化司法资源配置。2022、2023年承办案件101件并全部办结,无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改判案件以及信访事项。庭审程序规范流畅,对当事人有耐心,但控场能力有待加强。
不足之处:对执法办案过程中表现出的问题及存在深层次原因思考不够深入,案件监管形式单一,部分办案系统优化升级推动不理想;立、审、执、破、访衔接不够充分,审判执行数据会商形式单一,工作闭环落实不到位。抽查卷宗存在证人出庭申请书涂改未确认、庭后多次补充笔录等问题。
意见建议:立足目标导向,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推动审判管理具体举措落实、落地见效;加强分析研判,善于从个案、类案中发现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强又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注重发挥审管办职能优势,统筹推进立、审、执等各部门、各阶段及上级法院之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八)王永民法官
基本情况:王永民,男,汉族,1982年10月出生,安徽凤阳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人民法院府城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多次被本院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先进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总体评价: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将调解贯穿民事审判工作全过程,快捷高效审结案件。2022年在立案庭速裁岗位办理案件709件,2023年办理案件407件。多年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庭审程序规范,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但有时坐姿过于放松,略欠法庭严谨和严肃性,对法律关系和争议焦点把握稍有欠缺。
不足之处:理论和业务学习不够深入,存在浅尝辄止现象。个别案件审判工作质效不高,审理周期偏长,部分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调解工作能力还需提高,深入基层一线进行调解不够,案件调撤率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驾驭复杂案件能力有待提高,攻坚克难精神需要强化。
意见建议:加强理论业务学习,端正司法理念,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遵循司法规律,积极能动履职,持续推进审判质效提升;严守廉政红线和司法底线,规范司法行为,主动接受监督。
(九)于文峰法官
基本情况:于文峰,男,汉族,1981年1月出生,安徽砀山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所带领的执行团队多次获得“优秀执行团队”称号,2023年诉前调解成绩在全市名列前茅。
总体评价: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恪尽职守,秉公办事。2022年办理执行案件1365件,案涉标的6亿多元,执行到位1.46亿元。2023年3月调入立案庭速裁团队,全年办结案件562件。庭审程序规范,节奏把控较好,但庭前准备不够充分。
不足之处:政治学习不够深入,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创新工作意识不强,审判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接待当事人、信访人时的群众工作能力存在不足,服务意识、大局意识仍需提升。抽查卷宗存在证据收据填写不规范、受理案件通知书日期未填写等问题。
意见建议: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专业素养;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负面清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水平。
(十)贾学栓法官
基本情况:贾学栓,男,汉族,1989年7月出生,安徽怀远人,大学学历,现任刑事审判庭审判员、三级法官。2024年获院办案标兵称号。
总体评价:遵守司法礼仪,恪守职业道德,严格依法依规办案,谨慎对待社会交往。2022、2023年参与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33件,积极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无违法违纪或工作作风方面投诉。庭前准备充分,庭审程序规范,但有时声音较弱,吐字不清,控场能力有待提高。
不足之处:部分案件过于侧重法律效果,对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认识不足;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长,部分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抽查卷宗存在提讯提解证发证日期未填、提讯日期填写错误等问题。
意见建议:转变司法理念,主动将审判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加强实践锻炼,不断修炼内功,进一步提升庭审驾驭能力。
(十一)方晓峰检察官
基本情况:方晓峰,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安徽定远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总体评价:政治立场坚定,服从院党组工作安排,自觉维护党组的权威和班子团结;切实履行分管职责,推动部门和条线工作取得新成效。2022年以来直接办理各类案件60余件,无一起错案、冤案及信访案件。2023年分管的普通刑检业务在全市排名第二。
不足之处:理论学习深度不够,过于专注业务性工作和事务性任务,未能妥善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平衡;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对于迅速回应群众需求、深入开展释法说理、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尚显不足,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一直较高。抽查卷宗存在听取被害人意见表被害人未签字、讯问笔录、页码按手印不全等问题。
意见建议:强化理论学习,树牢政治意识,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司法为民,对标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查短板、析原因、明思路、强措施,持续提高办案质效;坚持廉洁司法,主动接受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十二)王乃伦检察官
基本情况:王乃伦,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安徽凤阳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凤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被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评为“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
总体评价: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指控犯罪职责,进一步强化诉讼监督。2022年以来,办理洗钱案件2件2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被监察机关立案1件,办理行贿犯罪案件3件3人,纠正漏捕33人,纠正漏诉50人,二审程序提出抗诉2件。
不足之处:创新精神还需进一步提高,帮带能力仍需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开展不够深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完善。抽查卷宗存在听取被害人意见无签名、卷内更改未盖校正章、权利义务告知书未盖章等问题。
意见建议:坚持人民至上,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积极协调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相关工作调度会机制化建设;进一步细化案件办理流程,把事实摆清楚,把道理讲明白,提升服务群众综合能力。
(十三)葛治瑞检察官
基本情况:葛治瑞,男,1988年7月出生,安徽凤阳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凤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获评“滁州市检察机关第十六届优秀公诉人”“全市基层检察院先进个人”等荣誉。
总体评价:为人忠厚,待人坦诚,工作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到位,无廉政负面反映。2022年以来,共办理审查逮捕、起诉案件250余件,办理缅北诈骗案件7件24人,无一错案。
不足之处:在具体工作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着重追求实体公正,忽视程序中一些瑕疵问题;为民服务宗旨观念不够牢固,群众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创新精神不足,工作中缺乏亮点特色,缺少大胆尝试的魄力。抽查卷宗存在审查报告词语错误、告知书日期未填写等问题。
意见建议: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整体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注重提炼总结,加强案件梳纳归理,形成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保持严谨工作态度,加强沟通协作,及时了解和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意见建议
本次常委会集中评议以后,法检两院根据本次评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并在评议后二个月内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法官检察官能力建设。法官、检察官是司法队伍中坚力量,反映了我县司法机关的能力和水平,体现了我县法治建设的形象和成效。县法院、县检察院要高度重视法官、检察官的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和调查研究工作,规范司法礼仪和司法行为,增强庭审效果和裁判公信力。
(二)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和卷宗制作。通过本次及前两年履职评议中阅卷发现,一些法律文书存在材料涂改、签字遗漏等文字表述和文书制作方面的瑕疵,部分卷宗存在格式错误、内容缺项、签字、盖章及装订不规范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卷宗管理规范化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注重工作细节,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和卷宗整理,让每一份裁判文书和卷宗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所认可、所信服、所接受,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
(三)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评议工作中也反映出个别被评议对象发挥司法能动性还不够积极,法、理、情的结合还不够圆融,重视司法过程、轻视司法前和司法后衔接的情况不乏其例,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有待进一步提升。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原则要求,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裁判质量、服务品质,切实守卫好公正司法这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以上调研报告和13位被评议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参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