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人常〔2024〕46号
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10份于2024年12月2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我县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2024年10月22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资规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监管筑牢防线,资产管理能力逐步增强,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同时,我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资源利用率不高,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基础管理工作还需加强等问题,需要县政府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树牢绿色发展理念。一是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国有自然资源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二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国有自然资源保护的舆论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法的行动自觉。
二、探索创新,科学利用自然资源。一要深入研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不断探索创新,通过有效管理盘活国有自然资源闲置资产,挖掘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潜力,不断提升国有自然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二要以发挥土地最大效益,提高单位面积GDP产出为目标,积极引导企业拓展土地开发利用空间,提升现有土地利用率;三要引导硅基产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升级生产设备等方式,实现转型发展,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向高附加值、高效率转变,提升矿产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四要在严格林地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全县林业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果林经济和森林旅游康养等,强化对自然资源产生的效益进行监管,不断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
三、强化监管,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持续优化、整体功能持续提升。一要强化治理措施,实施严格的扬尘管控标准,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二要加大城市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坚决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三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依法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四、夯实基础,健全管理工作机制。一要全面梳理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按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制度、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单、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二要加快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统一计量标准,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平台和核算监测制度体系;三要继续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强化多部门齐抓共管、协同联动,凝聚部门间工作合力,形成国有资产管理大格局,推动信息共享、政策衔接、执法互助。夯实统计工作基础,确保源头数据精准。
附件2
关于我县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于9月下旬对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本次调研采取现场实地察看和汇报座谈方式进行,实地察看了中都瑞华矿业修复、大银山林场麻栎造林、宋集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三个项目。听取了县政府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我县自然资源非常丰富,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等。
(一)土地资源:根据2023年土地变更调查统计结果,全县土地面积290.59万亩,其中,国有土地总面积48.70万亩。
(二)矿产资源:全县已探明储量的金属矿床有铁、钛、金、铅、锌等5种,非金属矿有石英岩、石灰岩等10种,持证矿山石英岩保有资源量2.83亿吨,石灰岩矿山保有资源量3.17亿吨,铁矿保有资源量245.19万吨,金矿石(含共生硫矿)保有资源量13.21万吨,铅锌矿保有资源量135.66万吨。
(三)森林资源:根据2023年森林资源监测结果,全县林地面积68.8万亩,其中,国有林地21.30万亩。
(四)水资源:我县境内主要有花园湖、天河湖和高塘湖三大沿淮湖泊,归属于本县水域面积为60.40平方公里。有中型水库4座,小型水库134座。水资源总量3.87亿立方米,地表水3.67亿立方米,地下水1.16亿立方米,重复计算量0.9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605.60立方米。
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
(一)夯实管理工作基础。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逐步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制度体系。从2023年起自然资源部门连续两年开展城市国土空间检测工作,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二)坚持绿色发展。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2023年超额完成市级下达0.21万亩补充耕地任务,完成耕地恢复1.40万亩,两项工作均居全市第一。全面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完成人工造林0.12万亩,退化林修复0.70万亩,森林抚育3.10万亩,封山育林1.40万亩,实施淮河生态廊道增绿扩量0.26万亩、森林质量提升5.53万亩。加强林木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灭火工作,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收回工作力度加大。安装高点位防火监控25个、低点位60个。除治松类面积0.4万亩。投入25万元防治美国白蛾1.30万亩。修建防火道路3.62公里。
(三)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进“标准地”改革,推行“标准地+协议制”用地模式,推进土地要素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和工业项目快速落地,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加快土地开发建设,清理处置部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低效工业用地,加快了存量土地盘活利用,2023年完成翔联、森洋、特种人防等11家低效、闲置用地企业处置,盘活土地面积0.06万亩。
(四)筑牢监管防线。依法及时处置和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河道非法采砂和破坏森林资源等行为,2023年全部整改完成自然资源部共下发620个土地、矿产卫片图斑,涉及耕地面积0.39万亩。共查处土地林业矿山领域案件54件,罚没款97.34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重视程度还需提高。一方面,部分部门和单位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重视程度不够,管理中还存在重开发轻保护、重数量轻质量、资源利用粗放等问题,在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占用生态红线等问题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宣传还不够广泛和深入,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
(二)资源利用率不高,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一是建设用地需求持续增加,而国家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得越来越紧,不能及时满足部分项目的用地需求。二是土地节约集约化程度不高,亩均土地贡献率相对较低,闲置低效用地现象依然存在,土地利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我县硅基产业粗放加工销售,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较低。
(三)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大气污染防治压力较大,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还不够精细。地表水环境被污染风险不容忽视,污水管网建设仍需完善。
(四)基础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和专业管理的关系尚未理清,不同管理部门之间因统计范围、口径、标准上有所不同,统计数据存在差异,影响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量核算处于探索阶段。
四、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树牢绿色发展理念
一是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国有自然资源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二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的舆论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法的行动自觉。
(二)探索创新,科学利用自然资源
一要深入研究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相关政策,不断探索创新,通过有效管理盘活国有自然资源闲置资产,挖掘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潜力,不断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二要以发挥土地最大效益,提高单位面积GDP产出为目标,积极引导企业拓展土地开发利用空间,提升现有土地利用率;三要引导硅基产业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升级生产设备等方式,实现转型发展,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向高附加值、高效率转变,提升矿产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四要在严格林地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全县林业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康养等,强化对自然资源产生的效益进行监管,不断提高林地综合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
(三)强化监管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持续优化、整体功能持续提升。一要强化治理措施,实施严格的扬尘管控标准,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二要加大城市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坚决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三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依法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四)夯实基础,健全管理工作机制。
一要全面梳理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按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制度、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单、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及时跟踪掌握自然资源变化情况,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工作筑牢基础;二要加快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统一计量标准,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平台和核算监测制度体系,实现由数量到价值的转换;三要继续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强化多部门齐抓共管、协同联动,凝聚部门间工作合力,形成国有资产管理大格局,推动信息共享、政策衔接、执法互助。夯实统计工作基础,确保源头数据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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