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审议意见

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凤阳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6 11:48:24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6722 次
【字体大小:

凤人常〔2024〕36号

 

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凤阳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阳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10份于2024年11月底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1、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凤阳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的意见

2.关于凤阳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

2024年9月19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残联,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凤阳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阳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经过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审议认为,“十四五”以来,我县持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力度,坚持将残疾人事业融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中,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改善了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了残疾人权益,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并成功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和“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凤阳县鼎耀服饰有限公司被中国残联批准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

审议指出,我县在该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还不强全社会对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象。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在出行、就业、就医等方面不受歧视和不被侵害合法权益,社会总体重视度还不够,如一些精神障碍者担心暴露自己病情被社会歧视等原因,经常拒绝接受服务等。

(二)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够完善。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不完善,对重度残疾人家庭已经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户的资金投入不足、内容单一,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略显滞后,城市道路人行道虽然建有盲道和坡道,存在设计不规范,且常被违停车辆、违章建筑和占道经营占用。公共场所方便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残疾人专用(免费)停车位、盲人通行指示铃等设施较少、没有或被占用。

(三)就业创业渠道还不够多。一是多数残疾人受教育程度较低,文化水平不高,劳动技能较弱,导致就业门路较窄,在就业竞争中处于明显劣势。二是残疾人技能培训范围小,难以满足残疾人应对社会生活的需要。三是残疾人岗位开发不够,能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较少。

(四)帮扶措施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一是缺乏收入来源,大部分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依然很大,不少残疾人家庭由于自身条件所限,难以维持基本开支;二是缺乏有效的表达渠道和手段,残疾人作为社会特殊的弱势群体,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制约,不清楚提出诉求渠道或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缺乏心理健康指导,残疾人由于自身及社会的缘由,时常会出现焦虑和抑郁心情。

针对以上问题,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今后需加强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宣传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好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宣传好残疾人自立、自强、勤劳致富榜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残疾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工作开展情况的知晓度,引导社会充分认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大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部门配合,落实监管责任。要全面梳理残疾人优待保障各项规定,严格落实我县具体扶助政策,积极推进培训、创业、就业扶持等政策落实落地,用足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专项资金。残联、民政、卫健等部门要摸清摸透实情,用足用活政策,加大帮扶力度,切实解决部分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的生活困难和管护问题。

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制性标准,积极推动公共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切实加强停车、占道经营的管理,保障盲道、无障碍通道和设施的正常使用,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的标识标志建设,方便残疾人使用。

(三)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一是全面掌握残疾人创业就业状况、动态和需求,提供各类信息咨询、介绍、推荐、规划服务,鼓励自谋职业,促进多方就业。二是加强技能培训。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完善残疾人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实用技术、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创业水平。三是继续落实各项机制。认真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完善残疾人就业奖励机制,严格执行残疾人就业的扶持优惠政策。

(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一要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残疾人工作网络,落实残疾人工作经费,充实和保障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力量。二要持续抓好特教学校、特教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场地、功能设备、福利待遇等问题。三要加强康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对康复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构建一支适合我县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人才队伍。四要加强法律普及和心理辅导人员队伍建设。

 

 

 

 

 

附件2

 

关于凤阳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对照残疾人保障法的具体规定,针对残联、卫健委、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教体局、住建局、税务局等9个关联单位法律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监督。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凤阳县残疾人康复中心、福康养老院(残疾人之家)和残疾人就业基地——凤阳县鼎耀服饰有限公司,详细了解残疾人在医疗康复、社会保障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落实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及相关单位汇报,检查组人员就执法检查发现的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交流,提出了意见建议。

二、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做法和成效

“十四五”以来,我县持续加大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力度,坚持将残疾人事业融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中,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改善了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了残疾人权益,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成功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和“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凤阳县鼎耀服饰有限公司被中国残联批准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基地。

截至2023年10月,全县共有持证残疾人26238人,其中:视力残疾3363人,占12.8%;听力残疾4545人,占17.23%;言语残疾212人,占0.8%;肢体残疾10037人,占38%;智力残疾2718人,占10.3%;精神残疾2794人,占10.6%;多重残疾2569人,占9.8%。有劳动就业能力和需求的残疾人5911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4717名。

(一)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健全。以残疾人基层组织、基本队伍、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工程建设不断加强,形成了以县残联为主导、乡镇(街道)残联为骨干、村(社区)残协为基础的残疾人组织网络。全县已完成各乡镇(街道)残疾人之家、各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的建设,建成率达100%。贯彻落实残联改革方案,乡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的误工补贴由200元/月,提高到800元/月。

(二)教育文化方面逐步发展。2021年以来,累计资助残疾学生1930人次、发放助学资金186.45万元,保障残疾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实现学前教育、小学、中学、大学阶段残疾学生助学全覆盖。投资6400万元,能容纳200多名残疾学生的凤阳特教学校于202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积极倡导“残健共融”理念,举办全国特奥日、全国助残日、残疾人健身周、文化活动周、残疾人运动会、残疾人读书达人演讲比赛、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等多项活动,让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走出家门,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并涌现出一大批身残志坚、勇于拼搏的优秀残疾人代表。

(三)医疗康复服务逐步提升。投资1368万元的县残疾人康复中心,于2023年9月26日投入运营,由凤阳县人民医院运行管理,可为全县近300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针对残疾人尤其是残疾儿童采取“发现一例、康复一例”救助政策,实现了0—16周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全覆盖。2024年以来,完成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285例,为42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发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2800例。2023年以来,投入资金185.5万元,实施免费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2290例,适配功能性轮椅等辅助器具1780余件。

(四)基本生活得到保障。2024年县财政预算安排残疾人保障相关项目资金5764.97万元,其中残疾人生活补助2476.58万元,医疗保险456万元。截至目前,共有6826名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1919名残疾人纳入特困供养、15715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10952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为10818名残疾人全额代缴医疗保险费411.08万元,为5278名残疾人按最底档100元代缴养老保险费52.78万元。

2023年至今,全县残疾人享受高龄津贴3746人、享受居家养老补贴2499人、享受“五类”困难老年人每月5~6小时免费居家养老服务469人。实施“阳光家园”托养服务,2023年以来,投入资金23.1万元为122人次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对396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坡道、盲道、卫生间扶手、低位灶台、对讲门铃等无障碍设施改造,对343户残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五)就业创业稳步推进。2024年以来,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积极为残疾人提供就业信息,主动协调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举办线上线下残疾人专场招聘会16场,达成就业意向51人,其中14名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投入87万元帮扶资金,扶持23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和1家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建设30个阳光大棚设施农业项目。同时,自2021年以来,对县内安置残疾人比例未达到职工总数规定标准1.5%的用人单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024.59万元。

(六)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有序开展。我县坚持普及法律知识和维护残疾人权益并举,成立凤阳县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救助工作站),由15名成员组成(含9名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23年以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27人次。同时,开展以残疾人康复助残、就业助残、文体助残、扶贫助残以及社会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截至目前,我县残联志愿者网上注册201人,今年以来,开展各类爱心助残志愿服务活动11次,帮扶各类困难、重度残疾人、残疾儿童等500余人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县在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残疾人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象。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在出行、就业、就医等方面不受歧视和不被侵害合法权益,社会总体重视度、包容度还不够,如一些精神障碍者担心暴露自己病情被社会歧视等原因,经常拒绝接受服务等。

(二)无障碍环境建设需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不完善,对重度残疾人家庭已经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户的资金投入不足、内容单一,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略显滞后,城市道路人行道虽然建有盲道和坡道,存在设计不规范,且常被违停车辆、违章建筑和占道经营占用。公共场所方便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残疾人专用(免费)停车位、盲人通行指示铃等设施少量、没有或被占用。

(三)就业创业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一是多数残疾人受教育水平较低,综合素质也相对较弱,就业门路较狭窄,在就业竞争中处于明显劣势。二是残疾人技能培训范围小,整体来看仍显十分薄弱,难以满足残疾人应对社会生活的需要。三是残疾人岗位开发不够,能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较少。

(四)帮扶措施还需进一步满足实际需求。一是缺乏收入来源,大部分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依然很大,不少残疾人家庭由于自身条件所限,难以维持基本开支;二是缺乏有效的表达渠道和手段,残疾人作为社会特殊的弱势群体,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制约,不清楚提出诉求方式或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缺乏心理健康指导,残疾人由于自身及社会的缘由,时常会出现焦虑和抑郁心情,社会普遍缺乏指导残疾人对负面心情的缓冲和宣泄。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力度,突出政治引领,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充分认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全社会关爱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弘扬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部门配合,落实监管责任。要全面梳理残疾人优待保障各项规定,严格落实我县具体扶助政策,积极推进培训、创业、就业扶持等政策落实落地,用足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专项资金。残联、民政、卫健等部门要摸清摸透实情,用足用活政策,加大帮扶力度,切实解决部分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的生活困难和管护问题。

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把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来实施。抓住新型农村建设、道路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等契机,积极推动公共设施的无障碍改造;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停车、占道经营的管理,保障盲道、无障碍通道和设施的正常使用;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的标识标志建设,方便引导残疾人使用。

(三)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一是全面掌握残疾人创业就业状况、动态和需求,提供信息咨询、介绍、推荐、规划服务,使残疾人根据自身条件自谋择业,最终实现就业。二是加强技能培训。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完善残疾人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实用技术、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创业水平。三是继续落实各项机制。认真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完善残疾人就业奖励机制,严格执行残疾人就业的扶持优惠政策。

(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一要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残疾人工作网络,落实残疾人工作经费,充实和保障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力量。二要持续抓好特教学校、特教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场地、功能设备、人员津贴等问题。三要加强康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对康复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构建一支适合我县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人才队伍。四要加强法律普及和心理辅导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残疾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缓解身体原因对心理健康产生的消极影响,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好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宣传好残疾人自立、自强、勤劳致富榜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