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人常〔2024〕34号
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凤阳县2023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4年9月19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县第十七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凤阳县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议案》。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凤阳县2023年财政决算。
2024年9月19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