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人常〔2024〕20号
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24年第二批凤阳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其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4年8月28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第二批凤阳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其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了2024年第二批凤阳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其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的初审意见,决定批准2024年第二批凤阳县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其预算调整方案。
2024年8月28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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