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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杨燕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2-26 18:30:02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235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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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23〕51号

(2023年12月26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退休,杨燕提出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杨燕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3年12月26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凤宁现代产业园、小岗产业园),县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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