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审议意见

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专题询问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7 17:07:34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2362 次
【字体大小:

凤人常〔202346

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4年3月7日前,将办理情况一式10份报县人大常委会,并将电子档材料发到邮箱:ahfyrdmsk@163.com。

附件: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询问的意见。

 

                                                                                                                                   2023年12月7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资规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府城镇,中都街道,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情况报告专题询问的意见

2023年12月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在全县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红色物业”优势引领作用,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长效管理机制,重点以物业企业监管考核为重要抓手,加强信用监管、激励争先创优,并在政策配套、行业监管、物业管理重心下移、老旧小区改造和物业覆盖、规范市场秩序、化解物业矛盾纠纷等多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面提升了我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还指出,我县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行业服务水平偏低。(二)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三)物业收费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存在短板.(五)属地管理职责未能充分落实。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询问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今后需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红色物业”引领,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根据“皖美红色物业”建设要求,结合省、市最新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我县实际实施办法和规章,为提高我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完善顶层制度设计。二是对照《“皖美红色物业”建设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推进表》内重点任务内容和推进措施,研究制定《凤阳县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负面行为评估清单》等相关制度,为下一步规范红色物业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三是以打造红色物业示范点为契机,通过示范点榜样力量带动我县“红色物业”工作的提质扩面,推进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强化考核监督落实,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标准和质量。一是严格落实物业考核奖惩办法,重点做好A、B、C三类物业服务小区具体服务收费项目、内容、标准,物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标准规范、服务技能、文化素养、职业道德等多个方面考核监督。二是业委会、业主要建立共同参与物业企业服务标准和质量监督互动平台,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缺失问题做到及时沟通解决。三是建议将“物业管理服务”指标纳入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综合考核范围,提高物业考核监督重要性。

(三)加大物业费监管和公示力度,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完善与服务标准相适应的物业收费机制和价格调整机制。尽快形成“以质论价、质价相符、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体系,逐渐形成物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业主自觉按时交纳物业费的和谐局面。二是强化合同履行监督。重点监督服务等级与服务内容、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落实情况。督促所有物业企业将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共能耗费使用、计费依据等情况在显著位置公开公示。三是加强资金收支的监督,完善《凤阳县住宅小区物业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设立监管账户,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推进全县物业费资金监管办法全覆盖。四是住建局联合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定期开展物业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相关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切实维护业主合法利益。

(四)强化管理机制创新,提升老旧小区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加快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停车、消防、老幼保障等突出问题;二是积极探索由‘政府管’到‘社会管’的市场化管理模式,鼓励老旧小区引入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实现以‘改’带‘管’,树立居民出资购买服务意识。三是按照政府主导、社区自治、市场运作、业主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1+3+N”工作体系(1: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党支部);3:业委会、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区企业三方联动;n:多元参与共同治理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四是通过政府奖励补贴、闲置资源开发利用、业主交纳物业费、个性化服务收费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老旧小区管理服务水平。

(五)强化部门联动和属地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一是按照协调联动机制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合作,严格落实各部门在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相应职责,形成“县—乡镇(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新格局。二是落实乡镇(街道)为主的定期考评制度,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三是探索成立住宅小区联合治理工作小组,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人实体化办公,充分发挥居委会、小区党支部、业委会和物业作用,深入推进住宅小区治理,推动基层治理重心从社区下沉到小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