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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22:43:45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669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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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23〕30号

 

县人民法院: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汪峰所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10份报县人大常委会,并将电子档材料发到邮箱:ahfyrdmsk@163.com

 

附件:

1、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3年9月20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监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法院:

    2023年9月2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汪峰所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审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受理和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凤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审议指出,行政审判工作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行政案件审理难度和复杂程度进一步加大;行政审判力量偏弱,影响了行政审判工作高效开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导致行政案件逐年增长。 

    审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依法履职,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

    要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及时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依法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新时期行政案件的研判,密切关注新类型行政纠纷的动向和态势,积极探索服务发展大局的办法和思路,增强行政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营造良好氛围,优化行政审判外部环境。

    要强化行政审判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行政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增强公民行政诉讼意识,努力减少非理性涉诉上访。同时要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宣传、沟通和联系,通过有效的互动联动机制,增强政府及行政机关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使其积极配合行政审判工作,自觉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保障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法治宣传力度,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着力营造理解、支持行政审判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

    要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定期通报交流工作情况,共同研究热点难点问题,统一执法和裁判尺度,增进共识,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司法建议的作用,指出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行政案件发生尤其是败诉的原因,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机关加强规范化执法、主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意识和能力。通过授课、以案释法、组织旁听等形式,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能力。

    要持之以恒地强化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针对行政审判涉及面广、业务性强的特点,科学配置行政审判资源,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研判,拓宽行政审判人员知识领域,增强行政审判人员审案实践能力,注重培养专家型、复合型的人才,以适应新形势下行政审判工作的需要。

 

 

 


附件2:

 

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凤阳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3年9月2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常委会会议的审议工作,5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以史学军副主任为组长的调研组,对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法院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全面了解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行政审判是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县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大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妥善解决行政争议,深化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凤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2020年至2022年,县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9件、审结171件,共审查非诉执行案件61件,收案数逐年增长。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2020年至2022年受理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案件共57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52件、非诉执行案件5件);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2020年至2022年受理环保类行政案件17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5件、非诉执行案件12件);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依法公正审理各类行政案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2020年至2022年,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及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与行政机关间的行政争议案件54件。

    创新工作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协调和解。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工作,将行政争议的调解、协调、和解工作向审判前后延伸,2022年与县司法局联合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制定《凤阳县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实施意见》,完善诉前治理机制,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形成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2022年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化解纠纷5件。

    延伸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行政机关联系沟通。县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建立联系会商、信息共享、交流培训等3项工作机制,通过专题研讨、联合培训等多种形式,就行政案件进行研讨,统一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的尺度,取得了增进交流、形成合力、促进共赢的效果。二是建立重大敏感行政案件处置机制和涉诉风险提示预警机制,提前介入重大建设项目的法律风险评估和日常司法建议,有效提升审判质效。三是2022年发布首个行政审判白皮书,总结2019年-2021年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深入分析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的意见建议,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四是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2020年至202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其中2022年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率为48.84%,较去年同期明显提升,展现行政机关在处理矛盾纠纷时的责任与担当,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依法行政。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案件审理难度和复杂程度进一步加大。

     行政案件大都涉及多方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随着新情况、新问题、新类型的案件不断出现,行政审判的复杂程度和审理难度不断加大,部分案件涉及原告人数众多,情绪对立尖锐,易引起矛盾激化,酿成群体性事件;少数行政相对人的维权意识与法律素养不同步,片面强调维护自身权利,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不合法、不合理诉求,甚至采取一些极端手段向法院、法官施压,给行政审判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对于行政相对人被判败诉的案件,多数都上诉或申请再审,特别是一些涉及历史遗留性问题和敏感性案件,行政相对人在诉讼中或结案后继续上访,给行政审判工作增加了处理难度,造成案结事难了。

    (二)行政审判力量偏弱,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县法院行政审判队伍力量薄弱,“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随着群体性纠纷和新类型案件增多,行政审判工作人员在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上还有一定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影响了行政审判工作开展。 

    (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行政执法存在薄弱环节。从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来看,行政机关因不履行法定职责、程序违法、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等是败诉的常见原因。二是出庭应诉能力有待加强。部分行政机关出庭准备不充分,不熟悉案件基本事实和法律依据,出庭应诉能力不强;个别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重视程度不够,应诉意识不强,需要法院多次敦促、指导;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庭不出声”,出庭效果不佳。三是履行判决力度有待提高。有的行政机关对法院生效判决的履行力度不够,存在拖延履行等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坚持依法履职,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

    要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及时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依法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新时期行政案件的研判,密切关注新类型行政纠纷的动向和态势,积极探索服务发展大局的办法和思路,增强行政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营造良好氛围,优化行政审判外部环境。

    县法院要强化行政审判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行政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增强公民行政诉讼意识,努力减少非理性涉诉上访。同时要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宣传、沟通和联系,通过有效的互动联动机制,增强政府及行政机关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使其积极配合行政审判工作,自觉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保障行政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司法建议、以案释法、法治宣传力度,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着力营造理解、支持行政审判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

    要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定期通报交流工作情况,共同研究热点难点问题,统一执法和裁判尺度,增进共识,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司法建议的作用,指出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行政案件发生尤其是败诉的原因,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提高行政机关加强规范化执法、主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意识和能力。通过授课、以案释法、组织旁听等形式,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能力。

    要持之以恒地强化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针对行政审判涉及面广、业务性强的特点,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研判,拓宽行政审判人员知识领域,增强行政审判人员审案实践能力,注重培养专家型、复合型的人才,以适应新形势下行政审判工作的需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科学配置行政审判资源,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案多人少等问题,为行政审判工作提供良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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