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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22:04:43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684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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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23〕44号

 

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办理情况一式10份报县人大常委会,并将电子档材料发到邮箱:ahfyrdmsk@163.com

 

附件:

1、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2023年10月24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关于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2023年10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会议听取了凤阳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经过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审议认为,近年来,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通过强化《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全县就业形势稳中向好。2022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5561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64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8笔4396万元,通过贷款直接带动就业上万人。另外我县助力返岗、“新徽菜·名徽厨”等创新做法多次被央视新闻、省级新闻宣传报道。

    审议指出,我县在《就业促进法》宣传贯彻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就业促进法》宣传不到位。工作中虽然也开展一些《就业促进法》的宣传,但宣传的主动性、有效性、针对性不强,很多群众对就业优惠政策知晓率低,对我县促进就业的政策如:免费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不清楚,由于宣传形式简单,宣传覆盖面不大,部分下岗职工对帮扶政策知之甚少。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近年来我县企业招工难与部分人员就业难并存,一方面部分企业人员招录困难,对有一定技能的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吸引力不强,同时本地有一定技能和高校毕业生纷纷涌向经济发达地区,供需双方不匹配的问题比较突出,从而形成就业结构性矛盾。三创业带动就业动力不足。政府虽然出台了不少支持创业的政策措施,但针对性、系统性不够强,效果不够好,如: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等支出较少,与创业者的希望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县创业就业补助资金近两年存在逐年下降情况,资金不足导致部分优惠政策无法很好落实。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今后需加强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国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扩大就业的政策,宣传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让求职者和创业者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高就业自主择业便利性,让就业者和创业者能在家门口就业、创业。

    二着力化解就业矛盾。强化政企联动,通过招商引资与招商引岗、技能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相结合,来创造条件共同推动熟练劳动力和技能人才培训,形成政府送服务、群众得岗位、企业得实惠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就业援助,通过增加培训经费、实行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再就业;三是完善园区配套建设,政府应根据园区规划和实际需要,统筹考虑商业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中、高端人才对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要求,从而解决招人难留人更难等问题。

    三强化创业就业扶持。一是突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扶持效应,在严格控制贷款风险、规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的规模;二突出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奖励方法,充分发挥人才在促进就业创业中的积极作用;三是把优环境保发展真正放到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不断完善“好差评”制度和“四送一服”包联机制,积极开展专业帮扶、专门帮扶,提升帮扶、帮办水平和实效,促进创业就业健康发展。


附件2: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2023年2月28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下简称《就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先后查看了凤阳中小企业孵化园、临淮关镇临西社区(三公里就业圈建设试点)、安徽科技学院食品工程学院(新徽菜·名徽厨徽菜师傅培训点、吴晓伟技能大师工作室)、滁州市洪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有限公司、凤阳县鼎耀服饰有限公司等单位,了解《就业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汇报,现就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基本情况

近年来,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全县就业形势稳中向好。2022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5561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64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8笔4396万元,通过贷款直接带动就业上万人。另外我县助力返岗、“新徽菜·名徽厨”等创新做法多次被央视新闻、省级新闻宣传报道。

    (一)统筹协调,开创就业保障体系新局面落实《就业促进法第六条、十一条规定。一是抓组织保障。成立县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就业促进工作。二是抓规划引领。县政府将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清晰的促就业路线图。三是抓政策引导。先后制定出台《凤阳县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等多个专项文件,持续强化产业协同、就业助力、创业支持、用工保障,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2022年,全县累计投入促进就业资金2331.83万元(含财政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二)援企稳岗,取得保主体保就业新成效。落实《就业促进法第十七条规定。是落实援企稳岗。积极落实助企纾困各项就业扶持优惠政策。2022年以来,全县为845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655.67万元;为22家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53.32万元。二是全面助企纾困。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等系列助企活动,设立总规模20亿元产业基金,兑现惠企资金4亿元,为企融资11.7亿元,全覆盖帮扶和惠及447家重点企业及106个重点项目。

    (三)有效保障,激发创业创新工作新活力。落实《就业促进法第十九条规定。一是做好创业保障。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联合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8笔4396万元。二是做大创业平台。积极加强我县创业平台打造,目前我县已认定5家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累计吸纳55家企业入园,累计带动3000余人实现就业。三是加强创业培训。利用安徽科技学院的先进理念和师资优势,鼓励社会上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2022年,我县共开展七期创业培训,培训人员714人,全年共发放创业培训补贴91.92万元。

    (四)提升技能,掀起职业能力培训新高潮。落实《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规定。一是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2022年以来,共开展各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883人次,发放培训补贴481.42万元。二是完善培训载体。目前,我县已有7家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家技能等级社会评价机构,5家技能等级自主评价机构。三是开展专项技能培训。着力推进“放心家政”“新徽菜·名徽厨”暖民心行动,打造我县独有的“凤嫂”“徽菜师傅”等特色品牌。2022年,我县共开展家政服务培训5284人次,开展徽菜师傅培训331人次。

    (五)精准发力,力促就业帮扶质量新提升。落实《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三、五十五条规定。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为重点,加大就业帮扶力度,促进求职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另外开发公益性岗位380个,开发临时性专项岗位250个,青年就业见习岗位410个,短期见习岗位250个。

    二、实施《就业促进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促进法》宣传不到位。主要表现为宣传的主动性、有效性、针对性不强,很多群众对我县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知晓率低,如:免费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政策不清楚,由于宣传形式简单,宣传覆盖面不大,部分下岗职工对帮扶政策知之甚少。

    (二)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近年来我县企业招工难与部分人员就业难并存,少数企业对有一定技能的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吸引力不强,人员招录困难,同时本地有一定技能和高校毕业生纷纷涌向经济发达地区,供需双方不匹配的问题比较突出,从而形成就业结构性矛盾。

    (三)创业带动就业动力不足。近年来政府虽然出台了不少支持创业的政策措施,但针对性、系统性不够强,效果不够好,主要表现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等支出较少,与创业者的希望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县创业就业补助资金近两年存在逐年下降情况,资金不足导致部分优惠政策无法很好落实。

    三、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政府及相关部门和乡镇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国家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政策,宣传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让求职者和创业者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高就业自主择业便利性,让就业者和创业者能在家门口就业、创业。

    (二)着力化解就业矛盾。强化政企联动,通过招商引资与招商引岗、技能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相结合,来创造条件共同推动熟练劳动力和技能人才培训,形成政府送服务、群众得岗位、企业得实惠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就业援助,通过增加培训经费、实行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方式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再就业;三是完善园区配套建设,政府应根据园区规划和实际需要,统筹考虑商业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中、高端人才对工作环境和生活质量要求,从而解决招人难留人更难等问题。

    (三)强化创业就业扶持。一是突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扶持效应,在严格控制贷款风险、规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的规模;二突出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奖励方法,充分发挥人才在促进就业创业中的积极作用;三是把优环境保发展真正放到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不断完善“好差评”制度和“四送一服”包联机制,积极开展专业帮扶、专门帮扶,提升帮扶、帮办水平和实效,促进创业就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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