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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县人民政府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21:39:42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65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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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23〕42号

 

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整改落实情况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办理情况一式10份报县人大常委会,并将电子档材料发到邮箱:ahfyrdmsk@163.com

 

附件:

1、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县人民政府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3年10月24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县人民政府全县乡村

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 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注重宏观引导,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规模经营,加强科技应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助推乡村振兴成效明显。但是,乡村产业发展还存在着三产融合不充分、缺乏精深加工产业、融资渠道窄成本高等问题,影响了乡村特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为确保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真正具有特色,助力乡村振兴,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特色产业投入力度。通过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改善基地水利、交通等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化,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集中投入协调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三产融合。持续加强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套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允许将耕地作为农业设施用地,尽快研究落实县乡级农业建设用地硬性指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余部分优先用于发展农业产业项目;完善扶持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积极帮助解决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稳定农产品加工产能;完善相关要素,促进一二三产的高水平融合。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切实做好农产品和市场的对接,通过完善农产品营销服务网络,培育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仓储,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措施,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立足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旅游观光农业,培育和打造一批集休闲、娱乐、旅游、绿色为一体的现代农业观光园、休闲农庄等。

    三、进一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利用优势资源和优良环境吸引大集团、大企业参与农产品加工业。鼓励本地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争当农业产业化龙头。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对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给予扶持,发展和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四、进一步改进农业金融服务。积极探索开展农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分类管理,加快构建“银保担”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对成长性好、风险可控、带动力强的农业企业给予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支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对经营困难的农业企业,通过续贷、转贷等方式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尽快出台可操作的实施办法,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认真做好灾害损失及时足额赔付工作,确保投保农户利益。

 


附件2:

关于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3年10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7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由胡夕宝副主任任组长的调研组,先后赴总铺镇国燕种植专业合作社、小溪河镇小岗村垚鑫甲鱼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注重宏观引导,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成效比较明显。

    目前,全县优质专用水稻生产面积83万亩,优质专用小麦生产面积81.1万亩,油菜、花生、大豆等生产面积分别达6.8万亩、8.6万亩、14万亩,水果类总面积1.7万亩,干果类总面积0.82万亩,木本油料总面积0.62万亩,蔬菜类总面积4.39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1.5万亩。2022年,全县畜牧业产值达20亿元,肉蛋产量超8.5万吨;截至2023年6月底,全县生猪存栏22.69万头、牛1.3万头、羊5.38万只,家禽存栏353万羽、禽蛋产量约1.05万吨。 

    (一)政策扶持力度逐步加大。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先后出台《凤阳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凤阳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凤阳县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等政策,筹措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约1.38亿元,财政衔接资金约1.83亿元,帮助经营主体贷款约1.2亿元。

    (二)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农业结构和产业布局,通过乡镇申报、县级评估认定,确定了武店镇楼店村千亩葛根等55个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为乡村特色产业,黄湾乡万亩优质专用小麦等12个主要粮食作物为农业主导产业。全县“二品一标”认证达43家、57个,其中“凤阳花生”“凤阳贡米”获国家地理标志品种保护登记认证。

    (三)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目前,全县家庭承包耕地土地流转总面积达82.31万亩,占土地确权面积的54.5%。规模化经营300亩以上的土地流转面积为51.01万亩,占土地确权面积的33.8%。

    全县肉牛存栏100头以上的有23家、50头左右的有79家,肉羊存栏500只以上的有51家。已建成特色养殖家庭农场18家、省级渔业休闲基地2个、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6个;水产养殖企业8家、养殖大户60个、渔民专业合作社5个;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1家,其中省级15家、国家级1家。

    全县家庭农场总数达1283个,合作社稳定在1885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7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2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79个;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0个,省级示范合作社11个,市级示范合作社16个,县级示范合作社63个。

    (四)科技推广应用得到加强。2023年以来,我县持续推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0.63%,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92.45%。坚持把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作为推动乡村产业兴旺、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目前,全县市级以上农业园区有7个,分别是小岗、中都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黄泥铺、刘府、武店现代农业产业园,大王府、东陵现代农业示范区。

    (五)助推乡村振兴成效明显。2022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34元,增速7.1%,全市第四。其中,家庭经营净收入8348元,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8%。2023年上半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22元,增速8.6%,全市第三。

     全县持续稳定发展特色产业增收的脱贫户3346户,参与特色产业发展的已脱贫人口占比33.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累计投入财政衔接资金约1.83亿元用于产业发展类项目,占下达资金总量的57.18%,主要用于地方优势种养殖业发展(如蔬菜大棚、蛋鸡养殖等)、加工流通项目发展(如涉农仓储、农产品加工等)、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如灌溉机站、沟渠建设等)。累计新增村级经营性帮扶资产53处、带动村集体经济直接增收850万元;同时,针对已脱贫人口及监测帮扶对象,继续实施自种自养项目,累计带动5300余户次、直接发放奖补资金1571.51万元、户均增收2965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业融合不充分。一是乡村产业更多的还是依靠传统农业,二、三产业虽有所发展但比例较低,一产和二、三产业之间的关联度不高,集聚整合力不强。二是休闲农业仍以旅游观光为主,大多是建花海、果园,搞瓜果采摘、农家乐,产业链短,产业层次低。三是用地难、人才缺乏、科技研发能力弱等产业融合要素问题普遍存在。

    (二)缺乏精深加工产业。农业产业主要以传统种养殖业为主,基础设施薄弱、科技含量偏低,缺乏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带动,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仍处于初加工阶段,大米等初级农产品加工业产品同质化严重,深加工企业规模较小。

    (三)融资渠道窄成本高。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存在无法避免的先天脆弱性,加之农业企业多数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得银行很难了解企业的经营、财务和资金状况,造成企业融资存在较大困难,或者所获贷款规模小、可使用周期短、成本较高。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特色产业投入力度。通过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改善基地水利、交通等生产条件和基础设施。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化,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集中投入协调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三产融合。持续加强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套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允许将耕地作为农业设施用地,尽快研究落实县乡级农业建设用地硬性指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余部分优先用于发展农业产业项目;完善扶持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的优惠政策;积极帮助解决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稳定农产品加工产能;完善相关要素,促进一二三产的高水平融合。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切实做好农产品和市场的对接,通过完善农产品营销服务网络,培育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仓储,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设“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措施,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立足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旅游观光农业,培育和打造一批集休闲、娱乐、旅游、绿色为一体的现代农业观光园、休闲农庄等。

    (三)进一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利用优势资源和优良环境吸引大集团、大企业参与农产品加工业。鼓励本地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争当农业产业化龙头。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对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给予扶持,发展和培育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四)进一步改进农业金融服务。一是积极探索开展农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和分类管理,加快构建“银保担”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对成长性好、风险可控、带动力强的农业企业给予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支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对经营困难的农业企业,通过续贷、转贷等方式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尽快出台可操作的实施办法,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二是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将农业保险补贴政策与农业信贷以及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发挥各项支农政策的综合效应;认真做好灾害损失及时足额赔付工作,确保投保农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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