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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2 09:38:58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1373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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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22〕68号

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15份于2023年2月2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2年12月20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体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凤阳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经过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使县域义务教育质量逐年提升,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2016-2021连续六年获省级优秀。取得的成效应给予充分肯定。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还指出,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我县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城乡之间、校级之间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二)义务教育投入相对不足;(三)义务教育机制体制不健全;(四)校园安全管理不规范。

  针对以上问题,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今后需加强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发展均衡

   一是科学布局规划。结合城镇化进程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修改完善县域教育布局规划,统筹配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资源;是创新编制管理。健全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生源状况及时调整教师编制,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加大“银龄计划”教师聘用力度,缓解部分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三是加强教师业务培训。在安排国家和省市级教师培训时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采取城区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名师工作室成员送教下乡等方式,发挥名师和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村教师业务素质持续提升。

   (二)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夯实教育发展基础

    一是持续扩充城区教育资源。加快推进圜丘路小学、月华路小学、实验小学迁建、凤阳三中扩建、东华路小学扩建等项目建设,有效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二是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对全县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整合优化乡镇中小学资源,制定县域寄宿制学校规划,加大乡镇寄宿制学校和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使乡村学校师生招的进、留得住;三是提高乡村学校待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度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及乡镇教师工作补贴标准,尤其要加大对乡村薄弱学校的倾斜力度,提高乡村教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三)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提升教育办学水平

    一是优化学校评价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考核、校长职级制等考核细则,加大特色学校创建在考核中的权重,引导学校落实“五育”并举方针,加强传统文化及特色课程建设,推进凤阳花鼓、传统武术等进校园,促进学生全面特色发展;二是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教体局、学区、学校三个层面的教研网络,实行不打招呼的推门听课制度,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三是切实减轻学校负担。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牵头,开展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专项清理整治,减轻社会性事务对学校的干扰,让广大教师能够轻装上阵、安心从教。

  (四)进一步织牢安全网络,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一要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压实乡镇(街道)、部门、学校、家庭四方责任,加强校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部门联动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校园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二要加快完善校园安全制度,加强学生管理,注重开展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和问题学生引导教育,让未成年人的身心都得以健康发展;注重对留守儿童、离异家庭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指导这些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三要加大校园的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相关部门要加大检查频度、力度,肃清校园周边流毒,做到校园周边治理经常化常态化;重视校园安全工作,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相关安全制度,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

 

 


附件2:

 

关于《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22年12月2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加快教育强县建设,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1月18日下午,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实验中学、特教学校、东华路小学等校进行实地考察、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各相关单位关于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情况汇报,并征集部分校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报告。

  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义务教育法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使县域义务教育质量逐年提升,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2016-2021连续六年获省级优秀。截至目前,全县共有义务教育学校70所,在校学生67200人。

    (一)认真履职尽责,教育财政投入持续加大

     落实义务教育法第6条、第13条、第17条、第19条规定。一是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近年来累计划拨教育用地75万平方米,投入资金35亿多元,新改扩建学校110所、操场120个。二是如期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累计发放各类教育资助金6900多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6000余人次。三是率先实施课后服务。县财政每年投入约900万元,在全省率先开展课后服务,从根本上解决课余时间学生无人辅导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四是切实关爱特殊群体。完成26所寄宿制学校建设,满足留守儿童食宿需求;开通运行89台校车,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2021年建成县特殊教育学校,现有教学班4个,在校学生79名。

    (二)健全规章制度,学校办学行为更加规范

     落实义务教育法第22条、34条、37条规定。一是落实“双减”政策。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规范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的通知》《关于重申中小学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落实。二是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有效实施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各类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全县70所中小学全部开展课后服务,64633名学生在校参加课后服务,占比96.18%,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三)强化教育培训,教师队伍素质大幅提升

     落实义务教育法第29条、第32条规定。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立师德、正师风、强师能”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理论+实践”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校园长、班主任、教师等培训5600余人次。三是加强教学科研。对27所中小学开展教学教研常规视导,促进教师业务素质大幅提升。我县教师在2022年省市教学基本功、优质课等比赛中,获全国奖71人次、省级奖28人次、市级奖132人次。

     (四)坚持“五育”并举,立德树人成效日益凸显

    落实义务教育法第3条、第36条规定。一是坚持科学的办学理念。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将办学理念融入“校训、校风、教风、学风”中,形成每校一特色的良好育人氛围。二是坚持“五育”并举。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教育实践活动,2022年获市级爱国主义读书活动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体育艺术“2+1”工程获国家级奖1个、省级奖20个、市级奖27个,科技体育竞赛获省市级奖牌47枚、荣誉证书40余张。

     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我县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城乡之间、校级之间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一是区域不均衡,2022年秋季学期城区中小学班均学生63人,少数班级学生在70人以上,农村中小学班均学生仅有40人左右;二是学科不均衡,全县义教学校尚缺音、体、美专任教师约40名;三是学段不均衡,目前全县小学教师缺编44人、初中教师超编58人;四是教师队伍素质不均衡。城区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明显高于农村,全县10个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均为城区学校教师。

 (二)义务教育投入相对不足。一是生均经费投入不足。我县义教学校年生均财政公用经费为小学675元、初中875元,与幼儿园的生均700元、普通高中的生均1000元相比,义教学校特别是生源较少的农村义教学校,经费较为紧张;二是课后服务经费不足。按照我县核定的每生每学年520元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县财政应按520元每生的标准配套安排资金,目前县财政按每生每年小学100元、初中200元的标准拨付资金;三是寄宿制学校不足。全县目前有寄宿制学校26所,占比为37%;全县仅有8所乡村学校建有教师周转房或公租房,占比不足20%;四是乡村学校教师工作补贴偏低。我县乡村教师工作补贴每年在5000-8000元之间,对教师的吸引力不足,近3年共有64名非本地乡村教师离开我县。

  (三)义务教育机制体制不健全。一是教育规划不够完善。尚未出台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教育布点规划;二是教育评价机制不够科学。在当前的考试制度下,社会及家长把中高考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最重要标准。为了提高社会及家长对教育的满意度,教育部门加大了中高考成绩在考核中的权重,造成了中小学不重视音体美课程,甚至音体美课程被挤占的现象;三是非教育事项任务繁重。如:各种关注、点赞、投票以及各类进校园活动等非教学事务繁多,这些任务占用了教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削弱了教师的教学时间和投入;四是教育督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教育督导的职能包括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个方面,县教育督导办没有出台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评价机制,尤其是对政府部门和乡镇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缺乏有力有效的评估,部门联动机制尚不健全。

  (四)校园安全管理不规范。一是校园安全管理难度加大。校园安全涉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消防安全、预防校园欺凌、心理健康等诸多方面,需要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齐抓共管,久久为功。初步统计,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留守儿童占比约40%,离异及单亲家庭占比约30%,这给校园安全管理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从访谈中了解到,我县近几年发生的溺水等学生死亡案例均发生在这些特殊家庭中;二是心理咨询工作薄弱。目前全县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教师仅有30余名,无法满足对学生进行全覆盖心理疏导的要求。

    三、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发展均衡

    落实义务教育法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32条、第33条规定。一是科学布局规划。结合城镇化进程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修改完善县域教育布局规划,统筹配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资源;是创新编制管理。健全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生源状况及时调整教师编制,满足教育教学需求;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加大“银龄计划”教师聘用力度,缓解部分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三是加强教师业务培训。在安排国家和省市级教师培训时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采取城区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名师工作室成员送教下乡等方式,发挥名师和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村教师业务素质持续提升。

     (二)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夯实教育发展基础

    落实义务教育法第17条、第43条、第45条规定,一是持续扩充城区教育资源。加快推进圜丘路小学、月华路小学、实验小学迁建、凤阳三中扩建、东华路小学扩建等项目建设,有效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二是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对全县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整合优化乡镇中小学资源,制定县域寄宿制学校规划,加大乡镇寄宿制学校和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使乡村学校师生招的进、留得住;三是提高乡村学校待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度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及乡镇教师工作补贴标准,尤其要加大对乡村薄弱学校的倾斜力度,提高乡村教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三)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提升教育办学水平

    落实义务教育法第34条、第35条、第36条规定。一是优化学校评价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考核、校长职级制等考核细则,加大特色学校创建在考核中的权重,引导学校落实“五育”并举方针,加强传统文化及特色课程建设,推进凤阳花鼓、传统武术等进校园,促进学生全面特色发展;二是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教体局、学区、学校三个层面的教研网络,实行不打招呼的推门听课制度,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三是切实减轻学校负担。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牵头,开展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专项清理整治,减轻社会性事务对学校的干扰,让广大教师能够轻装上阵、安心从教。

  (四)进一步织牢安全网络,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落实义务教育法第24条规定。一要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管理体系,压实乡镇(街道)、部门、学校、家庭四方责任,加强校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部门联动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校园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二要加快完善校园安全制度,加强学生管理,注重开展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和问题学生引导教育,让未成年人的身心都得以健康发展;注重对留守儿童、离异家庭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指导这些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三要加大校园的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相关部门要加大检查频度、力度,肃清校园周边流毒,做到校园周边治理经常化常态化;重视校园安全工作,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相关安全制度,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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