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审议意见

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2 15:42:54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5053 次
【字体大小:

凤人常〔2022〕46号

凤阳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情况的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45份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年10月27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和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依托明文化底蕴、创新改革精神、浓郁山水闲情和淮河自然风光四大特色资源,打造主题鲜明的四色旅游板块,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推动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助力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会议认为,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我县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工作成效和主要做法,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安排。

   会议指出,我县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产业融合程度低;二是文化内涵挖掘浅;三是接待设施数量少;四是旅游用地保障难;五是促进农村农民增收不明显。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快速发展,针对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乡村旅游业态融合。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调控职能,把乡村旅游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充分尊重乡村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与乡村旅游项目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注重引进高水平的乡村旅游专业团队,打造乡村旅游精品,提升我县乡村旅游水平。加强凤阳县乡村旅游资源挖掘梳理,加快编制《凤阳县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合理优化凤阳县乡村旅游发展区域整体布局。推动乡村旅游与农业、体育、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乡村旅游项目扶持政策,储备和实施一批示范性、带动性强的乡村旅游项目,加快乡村旅游产品提质增效。

  (二)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乡村传统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明等乡村旅游特色文化,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有文化脉络美丽乡村。充分挖掘乡村农耕文化资源,强化全社会对农耕文化资源的保护意识,积极传承和发展优秀农耕文化,将其有机融入乡村旅游各个环节,不断满足游客的文化体验需求。鼓励乡村旅游文艺创作,树立乡村旅游文化品牌。有效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乡村旅游文创产品,培育乡村特色文娱活动品牌,丰富乡村旅游文化体验,打造一批乡村文化旅游示范基地。

  (三)鼓励乡村旅游民宿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引导凤阳县新建旅游民宿规范建设,规范乡村旅游民宿的建设和经营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完善“旅游民宿”服务事项。推动旅游民宿示范点建设,鼓励开发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乡村民宿产品,每年培育1—2个旅游民宿示范点。打造特色鲜明、品种丰富、品质优良的民宿产品体系。

  (四)加强乡村旅游用地保障。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利用腾退的建设用地,重点支持本地文化旅游项目。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预留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为乡村旅游发展留足空间。

  (五)增强乡村旅游增收效益。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增加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将乡村旅游融入“互联网+”,通过新媒体、自媒体等互联网平台,把乡村风光、历史文化、特色旅游产业有效地宣传出去,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游客前来。打造综合运用网络平台,让游客通过网上订餐、订票、订购房间,解除游客后顾之忧。整合旅游资源,将各乡村旅游景点整合成具有特色的旅游产业链,通过政府的总体规划,改变各景区分散经营、单打独斗的形势,进行统筹管理,形成规模效应。二是提供优惠政策,促进产业发展。通过降低农户融资、贷款难度,帮助参与乡村游、农家乐的经营户扩大经营规模,从而提高经营净收入,促进与乡村游产业相关的农民增收。三是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乡村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杜绝违规经营、恶意竞价、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宰客等行为。加强乡村旅游相关知识、技能的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鼓励农户适当创新,增加合理的旅游项目,丰富旅游节目,提高游览价值,从而吸引并留住更多游客。做好文明旅游服务保障,在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等各个环节上下功夫,与乡村振兴工作协调发展、同频共振,把凤阳旅游事业做大做强,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发展。

 

 

 

 
附件2:

 

关于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2年10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7月26日,人大常委会高有才副主任带领人大调研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深入我县相关乡镇开展全县乡村特色文旅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专题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依托明文化底蕴、创新改革精神、浓郁山水闲情和淮河自然风光四大特色资源,打造主题鲜明的四色旅游板块,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推动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助力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一)打响乡村旅游品牌。以乡村旅游品牌创建为重要突破口,不断提升我县乡村旅游的外在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依托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着力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建成一批设施配套、特色鲜明、服务完善的乡村旅游品牌。我县现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4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全国四星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处,国家红色旅游经典景区1个,安徽省五星级农家乐3个,安徽省优秀旅游乡镇3个,安徽省乡村旅游示范村5个,安徽省休闲旅游示范点3家,直接参与乡村旅游的农户达到2000余户,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显著。

  (二)完善旅游设施体系。建成99公里江淮分水岭风景道,贯穿殷涧镇境内,环绕卧牛湖形成“0”型旅游线路并向小岗村延伸,实现“金红蓝绿”四色旅游板块贯通。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合理布局驿站等配套服务设施,完善乡村旅游餐饮、民宿体验、休闲娱乐、景观节点等旅游配套,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示范节点。完成凤殷桥、吴窑入口、韭山洞情人谷至小韭山平台景观等风景道节点打造,建成白虎泉驿站、凤阳山游客集散中心、十里画廊游客服务中心、小岗村游客服务中心等服务驿站。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三)打造全域乡村旅游。坚持全方位、多渠道打造全域乡村旅游,全面建设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精神家园、人文乡村”。“小岗精神,改革序幕”入选 “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小岗村获批国家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红色旅游研学基地、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大王府生态园获评省级旅游民宿、省首批特色文化旅游名村;小溪河镇、殷涧镇获评省首批特色文化旅游名镇;《凤阳县殷涧镇“种三花、建四园”走出乡村振兴新路径》案例获评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案例。连续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小岗村分会场等节庆活动,通过“以“节会”为媒,全方位提升凤阳旅游吸引力和传播力,激发全域乡村旅游新活力,赋能乡村振兴

   二、存在问题

  (一)产业融合程度低。目前我县乡村旅游处于起步阶段,拥有了一些知名度较高的乡村旅游景点。现有休闲农庄、农家乐等乡村旅游配套特色不够鲜明,功能不够齐全,大多仅提供吃喝服务,生活体验、休闲娱乐等方面功能不完善,导致“农旅”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割裂,使得乡村旅游的吸引力不足。

  (二)文化内涵挖掘浅。凤阳乡村旅游文化资源丰富,明文化、凤阳花鼓、杈拉机说唱等多种文化形式,彰显凤阳乡土文化底蕴。但目前我县乡村旅游多以观光游览为主,乡村旅游景点缺少凤阳特色乡土文化融合,游客缺乏“乡土生活”体验。

  (三)接待设施数量少。凤阳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分布广泛,由于乡村地区旅游接待设施的数量不足,游客游览以“一日游”为主,乡村旅游收入中,以门票等直接收入为主,严重影响了乡村旅游收入提升。现有乡村民宿普遍由村房民居改造,大部分未按照标准规范化经营,留宿体验差。

  (四)旅游用地保障难。旅游建设用地指标紧张,新增设施用地需求较大,导致我县大多数乡村旅游项目停车场、厕所、驿站等缺乏建设用地指标难以完善,影响乡村旅游品质。

  (五)促进农村农民增收不明显。对农村闲置房、闲散用地等资源南部山区旅游环线一带利用相对较好,其他地方资源利用率不明显。

  三、几点建议

  (一)加快乡村旅游业态融合。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调控职能,把乡村旅游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充分尊重乡村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与乡村旅游项目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开发乡村旅游项目,对乡村旅游景点实行区域化布局和差异化设计,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品牌。注重引进高水平的乡村旅游专业团队,打造乡村旅游精品,提升我县乡村旅游水平。加强凤阳县乡村旅游资源挖掘梳理,加快编制《凤阳县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合理优化凤阳县乡村旅游发展区域整体布局,重点在城市、交通干线和重点旅游景区周边培育一批休闲旅游节点和农家乐、旅游民宿等旅游新业态。推动乡村旅游与农业、林业、健康、体育、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乡村旅游项目扶持政策,储备和实施一批示范性、带动性强的乡村旅游项目,加快乡村旅游产品提质增效。建立乡村振兴项目跟踪推进制度,依托特色农业资源发展观光休闲农业旅游,推动卸店村、东陵村田园综合体、大王府农博园、九天生态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依托文化和地质科考,农业种植技术开发研学旅游产品,推动乡村研学旅游目的地建设。依托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培育体育旅游精品赛事。

  (二)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乡村传统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明等乡村旅游特色文化,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有文化脉络美丽乡村。充分挖掘乡村农耕文化资源,强化全社会对农耕文化资源的保护意识,积极传承和发展包括农耕技艺、乡约民俗、餐饮服饰、传统民居等在内的优秀农耕文化,将其有机融入乡村旅游各个环节,不断满足游客的文化体验需求。鼓励乡村旅游文艺创作,树立乡村旅游文化品牌。有效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乡村旅游文创产品,培育乡村特色文娱活动品牌,丰富乡村旅游文化体验,打造一批乡村文化旅游示范基地。建立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培养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并给予配套奖补资金。

  (三)鼓励乡村旅游民宿发展。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引导凤阳县新建旅游民宿规范建设,规范乡村旅游民宿的建设和经营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完善“旅游民宿”服务事项。推动殷涧镇、小溪河镇、府城镇等旅游民宿示范点建设,推动卸店民宿、小韩庄民宿、九天生态民宿的快速发展,鼓励开发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乡村民宿产品,每年培育1—2个旅游民宿示范点。打造特色鲜明、品种丰富、品质优良的民宿产品体系。

  (四)加强乡村旅游用地保障。扎实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重点支持本地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利用腾退的建设用地在保障整治区内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前提下,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点状供地等方式,灵活运用乡村旅游项目用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预留、争占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为乡村旅游发展预留足够的土地空间。

  (五)增强乡村旅游增收效益。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增加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将乡村旅游融入“互联网+”,通过新媒体、自媒体等互联网平台,把乡村风光、历史文化、特色旅游产业有效地宣传出去,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游客前来。打造综合运用网络平台,让游客通过网上订餐、订票、订购房间,解除游客后顾之忧。整合旅游资源,将各乡村旅游景点整合成具有特色的旅游产业链,通过政府的总体规划,改变各景区分散经营、单打独斗的形势,进行统筹管理,形成规模效应。二是提供优惠政策,促进产业发展。通过降低农户融资、贷款难度,帮助参与乡村游、农家乐的经营户扩大经营规模,从而提高经营净收入,促进与乡村游产业相关的农民增收。三是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规范乡村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杜绝违规经营、恶意竞价、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宰客等行为。加强乡村旅游相关知识、技能的专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满足游客的多层次需求。鼓励农户进行适当的创新,增加合理的旅游项目,丰富旅游节目,提高游览价值,从而吸引并留住更多游客。做好文明旅游服务保障,在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等各个环节上下功夫,与乡村振兴工作协调发展、同频共振,把凤阳旅游事业做大做强,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