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人常〔2022〕45号
凤阳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凤阳县留守儿童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45份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留守儿童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调研报告。
2022年10月27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留守儿童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和2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凤阳县留守儿童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经过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审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儿童“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四原则,以留守儿童的“基本保障、权益保护、关爱服务”为主线,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措施,为全县2770名留守儿童、218名困境儿童,建立了关爱保护体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审议指出,我县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调研中也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监护不到位。
留守儿童的监护主体95%以上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他们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缺乏与儿童沟通技巧,对儿童兴趣爱好、思想动态等了解不多,学习辅导不够,而学校对留守儿童校外活动又鞭长莫及,从而导致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不佳,甚至厌学、冷漠、孤僻等情况,影响儿童健康成长。
(二)社会关注度不高。
各部门虽然也做了一些工作,但主要表现在特定节日慰问,且频次少、主动性不强,同时部门间缺乏协调联动。另外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团体虽然开展了一些活动,献出一片爱心,但社会参与度不高,没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三)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网作用发挥不够。
村(居)儿童主任多由“村两委”成员兼任,专业能力欠缺,关爱服务时间不能保证,服务质量不高;部分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指导、督促不到位,从而导致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效果不明显,保护网作用发挥不够。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今后需加强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好人、好事、优秀事迹和重要意义,深挖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营造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和各单位参与留守儿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认识和关爱保护能力。
(二)加大关爱保护力度。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村(居)儿童主任要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关爱保护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又着眼长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联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让留守儿童能够同其他孩子一样受到教育、得到关爱,感受到社会温暖。切实提升留守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关爱保护的长效机制。
附件2:
关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调研报告
凤阳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2年10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9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有才率调研组对我县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实地查看了临淮镇临西社区留守儿童4:30“爱心课堂”、府城镇东华路小学留守儿童活动室等场所,听取了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及课后活动安排等情况,组织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我县留守儿童数量、抚养、监护、学习、心理、健康及关爱保护等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儿童“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四原则,以留守儿童的“基本保障、权益保护、关爱服务”为主线,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政策措施,为全县2770名留守儿童、218名困境儿童,建立了关爱保护体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各项机制逐步完善
2022年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主任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强力推动儿童保障工作走深走实。目前,全县范围内已配备县级儿童督导员1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7名、村(居)儿童主任235名,实时跟进了解、定期走访评估,进一步织牢织密儿童关爱保护网。同时县政府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推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化。
(二)强化制度落实,聚力精准保障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惠民生、织密网”要求,落实留守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助学补助等应保尽保、应补尽补。2022年以来,累计为全县现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18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98万元;为79名贫困户中的孤儿以3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抚育救助金21.7万元。同时积极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活动。
(三)大力开展关爱专项行动,切实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推进“1+1”牵手模式(1名牵手人结对帮扶1名牵手对象),将低收入家庭的留守儿童纳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牵手对象,开展“牵手关爱行动”,成员单位纷纷走进家庭、校园开展留守儿童慰问活动,详细了解学习、生活状况,赠送学习用具和生活用品,并向牵手对象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溺水等安全知识,给予亲情陪伴、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注重精神和物质双重帮扶,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存在问题
(一)监护不到位。
留守儿童的监护主体95%以上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他们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缺乏与儿童沟通技巧,对儿童兴趣爱好、思想动态等了解不多,学习辅导不够,而学校对留守儿童校外活动又鞭长莫及,从而导致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不佳,甚至厌学、冷漠、孤僻等情况,影响儿童健康成长。
(二)社会关注度不高。
各部门虽然也做了一些工作,但主要表现在特定节日慰问,且频次少、主动性不强,同时部门间缺乏协调联动。另外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团体虽然开展了一些活动,献出一片爱心,但社会参与度不高,没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三)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网作用发挥不够。
村(居)儿童主任多由“村两委”成员兼任,专业能力欠缺,关爱服务时间不能保证,服务质量不高;部分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指导、督促不到位,从而导致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效果不明显,保护网作用发挥不够。
三、工作建议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好人、好事、优秀事迹和重要意义,深挖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营造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和各单位参与留守儿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认识和关爱保护能力。
(二)加大关爱保护力度。
坚持家庭尽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在家庭日常生活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村(居)儿童主任要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各方面积极作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全社会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关爱保护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又着眼长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联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让留守儿童能够同其他孩子一样受到教育、得到关爱,感受到社会温暖。切实提升留守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根本上形成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长效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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