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人常〔2022〕40号
县人民法院: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汪峰所作的《关于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的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45份于2022年11月底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工作报告的意见
2、关于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2022年9月15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监委、县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
体系工作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汪峰所作的《关于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为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水平,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力构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将诉讼服务中心的转型升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转型升级后的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的诉讼引导、立案登记、网上预约立案、案件查询、申诉信访等多项服务功能,满足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会议指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多元解纷实效有待提升;部门协作机制不够健全;指导调解工作略显薄弱;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打造更为便捷、高效、亲民的现代化诉讼服务模式,切实提升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
(二)加强宣传引导,赢得群众认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诉讼服务便民利民、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司法公开等方面的特色和亮点,帮助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其主动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配合法院工作,为司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沟通协调,深化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健全覆盖各单位、行业、乡镇村的“一体化”多元调解网络,实现点、线、面的相互贯通、形成合力,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基层治理、保障乡村振兴。加强与各政法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基层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的对接,构建全覆盖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凝聚诉源治理合力。
(四)突出繁简分流,提升审判质效。要围绕“为群众服务、为法官减负”的目标,在遵循司法规律基础上,改革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辅助事物外包,完善公证处参与执行工作长效化、常态化机制。加强速裁团队和调解员团队建设,完善速裁团队配置,提升审判质效,充分利用速裁简易程序,做到“简案快审”,缩短办案周期,提升纠纷化解质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附件2:
关于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凤阳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2年9月1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安排,6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县人民法院现代化诉讼体系建设进行专项调研。实地察看县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听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情况、诉前调解流程、便民诉讼服务、信息化软硬件建设等工作情况介绍并组织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全力构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投资820万元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现有中心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设立14个立案服务窗口、7个调解室、4个信访接待室,提供“一站式”的诉讼引导、立案登记、网上预约立案、诉讼(前)保全、诉前调解(委派调解、委托调解)、案件查询、判后答疑、司法救助、申诉信访等多项服务功能,满意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二、主要做法
(一)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建立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司法公开、院庭长接访、岗位锻炼等制度,以制度规范各项工作。县人民法院在建立相关制度的同时,积极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1、完善诉源治理机制。诉讼服务中心配置30名干警,聘请特邀调解员96人,其中5人常驻中心开展行业调解、专门调解。以各人民法庭为依托,积极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力度,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诉调平台,根据各人民法庭辖区发展特点作出个性化规划,与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专业调解,形成“一庭一品”。截止2022年5月底,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2919件,同比下降19.8%,诉源治理成效显著。
2、完善诉调联动机制。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先后建立司法确认机制、无异议调解方案认可机制、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等。依托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引导群众和当事人通过调解组织调解纠纷,或者由法院委派、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形成合力调处纠纷。截止2022年5月底,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919件,诉前调解纠纷2244件,司法确认案件96件,司法确认案件占比3.29%,诉前调解案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76.9%,诉前调解成功率74.64%。
3、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全市首家公证处参与执行工作中心,县公证处派遣10名工作人员入驻法院,搭建“执行+公证”工作平台,开展执行立案、执行送达、情况调查、终本案件约谈及回访、线索核查、协助查控被执行人等相关工作,为干警集中精力办案减负增效。截至目前,引入公证处回访终本案件3081件,恢复案件核查54件,执行到位156万元。
4、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强化速裁团队力量,推行繁简分流工作模式,打造“法官+法官助理+特邀调解员+书记员”速裁快审团队, 2021年至2022年5月底速裁团队办理案件4273件,音视频调解案件2594件。
(二)解纷效能不断提升。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三化”建设,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1、服务中心现代化。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深化“智慧法院”建设,配备智慧服务、风险评估、智慧阅卷、庭审直播、智能云柜等软硬件设施,为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的诉讼引导、立案登记、网上预约立案、诉前调解等服务。
2、服务标准规范化。公示《立案中心职责》和《服务中心职能》,明确各项服务项目的办理时间和要求,制定信息推送、督促提示、投诉反馈制度,依法公开法院立案、审判等各个环节信息,提供及时便利的查询服务。
3、辅助事务社会化。积极开展诉讼服务辅助事务外包,全面推行案件扫描,确保诉前调解、网上立案和正式立案的案件扫描率100%,并将民商事案件信息录入、案件排期、诉讼文书打印、集约送达、速录服务等辅助性事物整体外包。12368热线通过外包模式日均接听电话30个以上。
(三)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县法院直面群众在办理诉讼事项时的堵点和需求,不断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升诉讼服务品质。
1、诉讼服务大厅实现“一站通办”。秉承“便民+智能”的理念,着力提升智慧诉讼服务水平。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多个窗口,提供“一站式”多项服务功能,便捷当事人诉讼。
2、便民诉讼服务实现“一网通办”。设立“跨域立案、网上立案”专门窗口,当事人可在法院向全国各地发起立案申请。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底开展跨域立案84件,网上受理各类案件2781件。
3、类案多元调解实现“借力发力”。联合县工商联成立“非公有制企业商事调解工作站”,联合人民银行成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工作站”,联合县总工会成立“县总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人民调解驻法院工作室,与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搭建11个诉调对接平台,实现矛盾纠纷多元调解。
三、存在的问题
(一)多元解纷实效有待提升。应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纠纷无法律强制性,部分达成的调解协议得不到及时有效履行,加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宣传不到位,导致部分当事人对调解工作认可度不高。部分纠纷化解联动部门,对一些复杂矛盾纠纷存在畏难心理,将矛盾纠纷推向法院,依赖司法渠道解决。部分律师不愿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影响矛盾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
(二)部门协作机制不够健全。受调解人员、经费等因素制约,调解组织和行政机关协同法院开展调解工作的主动性、责任心不强,有丰富经验及业务能力的专业律师参与调解的积极性不高。虽然县法院与相关部门搭建了11个诉调对接平台,仍存在沟通协调不畅,平台运行效果不佳,工作合力尚未完全形成。
(三)指导调解工作略显薄弱。由于案件数量始终高位运行,法官工作负荷重,日常忙于执法办案,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等非诉讼纠纷解决主体沟通联系不足,缺乏相应机制规范,对人民调解组织有效开展日常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仍需提升。
(四)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虽然已基本实现“分调裁审”,组建速裁团队,实现“繁简分流”,但案多人少矛盾仍然制约审判执行质效进一步提升,仍需进一步统筹各方力量,深化辅助事务外包、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工作,不断为法官减负增效,多措并举破解案多人少问题。
四、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打造更为便捷、高效、亲民的现代化诉讼服务模式,切实提升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
(二)加强宣传引导,赢得群众认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诉讼服务便民利民、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司法公开等方面的特色和亮点,帮助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其主动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配合法院工作,为司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沟通协调,深化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健全覆盖各单位、行业、乡镇村的“一体化”多元调解网络,实现点、线、面的相互贯通、形成合力,全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服务改革发展、促进基层治理、保障乡村振兴。加强与各政法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基层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的对接,构建全覆盖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凝聚诉源治理合力。
(四)突出繁简分流,提升审判质效。要围绕“为群众服务、为法官减负”的目标,在遵循司法规律基础上,改革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辅助事物外包,完善公证处参与执行工作长效化、常态化机制。加强速裁团队和调解员团队建设,完善速裁团队配置,提升审判质效,充分利用速裁简易程序,做到“简案快审”,缩短办案周期,提升纠纷化解质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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