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人常〔2022〕39号
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45份于2022年11月底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年9月15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凤阳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高规格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凤阳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建立了“1+9+N”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通过坚持试点先行、稳慎推进宅改,编制村庄规划、解决遗留问题,完善审批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摸清基础数据、强化数字管理等措施,开展了“九项改革”、“四项基础”工作,全县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凤阳县深化“1+9+N”宅基地改革制度体系驱动乡村振兴,入选“中国改革2021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但是,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度迟缓,改革工作整体合力尚未形成,宅改工作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宅改工作执法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推进。为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打造宅改“凤阳样板”,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新媒体、宣传车、画册、集中培训等方式,通过集中宣传、定点宣传、流动宣传、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知晓率,赢取广大村民群众的对宅改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宅改积极性。
二、强化保障措施。一是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宅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的责任清单,明晰责任,各司其职,杜绝相互之间推诿扯皮。二是高位推动。把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持续高位推动。要量化阶段工作进度,加强工作调度。三是充实力量。对前期抽调宅改办集中办公的各部门人员进行梳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调整。同时,加大乡镇宅改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宅改工作专班。四是保障经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强执法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手段,对一些执法刚性经费支出,政府应给予保障。
三、做好基础工作。一是加快“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科学确定宅基地规模和布局。二是进一步完善宅基地基本信息,加强农村宅基地数据库管理,用好管理信息平台。三是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四是建立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台账,为后续研究制定处置办法奠定基础。
四、健全管理体制。一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宅基地管理中的作用,健全议事协商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将宅基地管理和乡村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创新宅基地执法机制。加强县农业农村部门执法力量,乡镇整合执法力量,切实履行好巡查、监管职责。
附件2:
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2年9月1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6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辖15个乡镇和2个街道、219个行政村(农村社区),宅基地资格权认定人数58.12万,占应认定村民人数的100%;共调查宅基地14.48万宗、占地4.54万亩;全县正常使用宅基地13.08万宗、占地4.16万亩;闲置宅基地1.40万宗、占地0.38万亩;无房屋、倒塌房屋宅基地3059宗,占地701.33亩;盘活利用房屋1106幢,占地432.4亩。入库宅基地14.48万宗、附属3.21万宗、农民房屋28.08万幢;全县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颁证总数7.75万宗、县资规部门正在审核登记1.03万宗。凤阳县深化“1+9+N”宅基地改革制度体系驱动乡村振兴,入选“中国改革2021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制度机制。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高规格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了9名同志集中办公。各乡镇、街道、村均成立了相应组织,配备村级协管员219名,设立了镇、村一站式服务窗口,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经开区)成立了宅改工作专班,明确由1名党委副书记分管,再加1名农经人员和1名资规人员,组成“1+2”宅改工作专班。建立例会、信息、督查、考核、通报等工作制度,并将宅改工作纳入全县“千亿硅谷”调度会内容,加快工作推进。
制定了《凤阳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集体所有权行使、宅基地资格权认定、使用权流转、自愿有偿退出、有偿使用等9个办法和若干个配套制度,建立“1+9+N”为基本框架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还与安徽财经大学开展合作,为改革提供智力资源。
(二)坚持试点先行,稳慎推进宅改。围绕“行使所有权、保障资格权、放活使用权、实现财产权、有偿退出权”五个方面,实行边试点、边研究、边推进、边总结,稳慎推进宅改各项工作。在完善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方面,主要抓了宅基地所有权行使路径办法、所有权调整转移工作。选取黄湾乡进行试点探索,理顺宅基地跨村安置后的所有权问题;探索建立了“六步法”(开展权籍调查;形成调整意向;制定调整方案;县级政府批准;转移登记申请;审核登记颁证),完成集体所有权转移确权,取得成功后在所有乡镇推开。在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方面,按照“认定到人、登记到户”的原则,运用“五步法”(调查摸底、讨论决议、公开公示、审核批准、建档立册)程序完成农户宅基地资格权认定。选择小溪河镇金庄村、燃灯社区,探索跨集体经济组织调剂宅基地机制,采取资格权不变、竞价择位、有偿使用等措施,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放活使用权、保障财产权方面,各乡镇结合地方特色通过不同形式促进宅基地及农房流转,实现农户和集体经济增收。如殷涧镇卸店村流转闲置宅基地及空闲地4宗5户共1526平方米,与凤阳恩泽农业生态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对原有农房改造发展民宿,并开始运营,按照协议,村集体每年增收1.2万元,农户年增收约2.5万元。小岗村收回小韩组60户农户宅基地及农房,规划实施小韩庄乡村振兴项目,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在宅基地有偿退出权方面,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并将退出的宅基地统筹利用好。如黄湾乡结合淮河行蓄洪区移民迁建工程,以蒋集村为试点,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共有517户1647人,退出宅基地345.6亩,交村集体使用,村集体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永久放弃宅基地奖励。同时,全县积极探索建立有偿使用机制,主要是对历史形成的“一户多宅”、超标准占用宅基地、非本集体成员通过合法方式占用宅基地等,实行有偿使用。殷涧镇凤阳山村、官塘镇凤龙社区、小溪河镇齐郢村、大溪河镇马山村等,采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有偿使用方案的办法,积极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办法。截止2022年5月底,全县有偿使用收费面积达3742.5亩,收费金额221.6万元。还开展了稳慎推动农户宅基地抵押、健全宅基地收益分配机制工作。
(三)编制村庄规划,解决遗留问题。一是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我县聚集类有条件需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135个。省级试点燃灯社区和市县级试点小溪河镇齐郢村、总铺镇黄泥铺社区、天津铺和官塘镇淮安村、凤龙社区等5个“ 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批;78个启动编制“ 多规合一”规划的村庄中,73个正在编制中。二是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县出台了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各乡镇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方案,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截至6月中旬,全县共排查历史遗留问题39643宗、已解决31453宗、化解率为79.34%。
(四)完善审批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在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方面,主要是设立村级“一站式”服务窗口,实行“五步法”审批,即:户申请、组审核、村审定、镇审批(部门联审)、县备案。我县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申请数量157户,审批数量108户。今年以来,全县各乡镇、街道共受理群众申请宅基地30户,已审批25户。在强化宅基地监督管理方面,明确乡镇是宅基地审批、监管的主体,推行“四到场”监管,即:现场放线、开工指导、镇村查验、竣工核查。同时,全县配备219名宅基地协管员,开展常态化巡查,坚决遏制未批先建、违法占地行为。目前已制止非法建房30例、叫停1例、查处1例。
(五)摸清基础数据,强化数字管理。一是开展宅基地专项调查。对全县宅基地基础数据进行梳理分析,建立包含宅基地权利人、四至方位、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以及审批、使用等信息在内的农村宅基地数据库。截至6月底,入滁州标准数据库宅基地144804宗、附属32120宗、农民房屋280822幢。二是做好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6月底,房地一体已完成登记颁证7.75万宗,正在审核登记1.03万宗,初步梳理暂不符合登记条件宗地为3.31万宗。三是推进宅基地数字化建设管理。县农业农村部门依托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建设的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了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发挥大数据作用,形成宅基地信息“一张图”。
三、存在的问题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度迟缓。《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等上级相关政策不断调整,导致我县村庄规划编制成果进行多轮修改;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均未完成,核心约束性指标未下达,导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缓慢。目前,全县需要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135个,只完成审批5个,73个正在编制中,尚有57个还没有开展编制工作。
(二)改革工作整体合力尚未形成。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既需要多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也需要各乡镇认真领会宅改精神,抓好落实。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部门主要是农业农村部门在抓,其他成员单位积极性不高。乡镇存在着领导重视程度不一,在推动宅改方面谋划不够,在宅地一体化确权登记、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及资格权确认等基础性工作上还不规范。
(三)宅改工作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宅改办队伍方面,成立宅改办伊始,从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但现在基本上只有农业农村部门人员在工作,其他部门人员基本不再集中办公。宅基地的管理职能由自然资源部门划转农业农村部门后,没有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执法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划转农业农村部门,造成农业农村部门执法人员和专业管理力量不足。
(四)宅改工作执法经费保障不足。宅基地执法没有罚款事项,每个案件执法成本约1000元,投入巨大。2022年,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年执法专项经费仅有12万元,只能维持基本运转,无力承担宅基地执法的巨大投入。
四、工作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新媒体、宣传车、画册、集中培训等方式,通过集中宣传、定点宣传、流动宣传、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知晓率,赢取广大村民群众的对宅改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充分调动村民参与宅改积极性。
(二)强化保障措施。一是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宅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的责任清单,明晰责任,各司其职,杜绝相互之间推诿扯皮。二是高位推动。把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持续高位推动。要量化阶段工作进度,加强工作调度。三是充实力量。对前期抽调宅改办集中办公的各部门人员进行梳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调整。同时,加大乡镇宅改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宅改工作专班。四是保障经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强执法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手段,对一些执法刚性经费支出,政府应给予保障。
(三)做好基础工作。一是加快“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科学确定宅基地规模和布局。二是进一步完善宅基地基本信息,加强农村宅基地数据库管理,用好管理信息平台。三是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四是建立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台账,为后续研究制定处置办法奠定基础。
(四)健全管理体制。一是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宅基地管理中的作用,健全议事协商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将宅基地管理和乡村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创新宅基地执法机制。加强县农业农村部门执法力量,乡镇整合执法力量,切实履行好巡查、监管职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