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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1 17:59:42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724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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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22〕37号

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45份于2022年11月底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2021年度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年9月15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环境资源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经过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压实责任,切实提高生态环保政治站位。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清我县严峻的环保形势,严格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深入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开创全县生态环保工作新格局。

  (二)源头把控,大力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要坚持科学规划,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全面强化源头管控。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改造,积极推行绿色低碳生活。

  (三)从严执法,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要用法治督办、源头保护、监测预警、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等全方位监管体系,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打击环保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强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升级版,全面加强水泥、玻璃、包装等涉气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坚持春夏治臭氧、秋冬治PM2.5。统筹水环境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质监测。加快完善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对所有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全面排查整改,确保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快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设,确保水质断面达标。继续实施土壤治理与修复,加强“管固废、保安全”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

  (四)从严管控,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坚持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落实“三线一单”制度,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废弃矿山治理;发挥河(湖)长制度优势,推进林长制改革;扎实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行动。

  (五)聚焦问题,全力推进环保整改及监管。一是要坚持问题为导向,从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教育片等交办问题整改销号,举一反三,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强化排查机制,确保老问题整改到位,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二是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三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体系,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四是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联合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打击环保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六)强化宣传,全力引导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方式,着力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环保的责任意识,全方位、多层次提升社会公众生态文明意识。通过有效公布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事件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情况信息,引导各部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大环保”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2:

 

关于2021年度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

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2年9月15日)

 

   为全面掌握我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7月25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带领下,对我县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依法有序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濠河太平桥国考断面水环境治理、中都街道永乐坊大气网络化激光雷达扫描、县档案局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重点责任单位相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境安全为底线,高位部署,系统推进,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同时,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以高标准、高水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年度各项环保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跃上新台阶。

  ()推进三大行动,县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是空气环境质量。2021年,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降幅20.4%;优良天数比例86%,较2020年上升9.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和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均达到省、市考核目标。二是水环境质量。2021年,我县国控断面濠河太平桥、刘府河铜桥断面全年平均水质分别达到Ⅲ类、Ⅴ类地表水标准,均达到或优于省市考核目标;淮河干流及县级饮用水源地凤阳山水库水质均在Ⅲ类及以上,达标率100%。三是土壤环境质量。2021年,我县土壤环境安全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和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坚持标本兼治,污染防治卓有成效。针对大气、水、土壤三大主要目标持续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餐饮油烟等行业大气治理有序开展,强化城区散煤和烟花爆竹管控;濠河、刘府河国考断面水环境治理项目稳步推进;高标准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完成农村改厕5300户;拆除全县占用基本农田非法畜禽养殖企业362户,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开展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自查整改;落实“河长制”工作,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和专项督查,实现各级河长巡河常态化;开展农用地调查评估和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开展“管固废、保安全”专项行动。

  (三)坚持问题导向,督查交办问题整改落实。2021年督察组共交办我县生态环境问题48件,针对反馈问题我县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凤阳县推进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小组”,统一协调全县整改工作,截至12月底,已全部完成交办问题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推进重点突出问题整改,开展刘府非法机动车拆解问题整治,清理非法拆解点45处、159户,清理报废机动车及其零部件11000余吨,共处理受污染地块的土壤、砂石等19000余吨,垃圾2900余吨;开展取样检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12月份通过省厅验收。

  (四)严格环境管控,执法监管不断加强。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等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共对79家环境违法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共处罚金836.6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0件;非法转移倾倒固废刑事案件2件,移送公安机关一般行政违法案件3件,在全县形成了依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强化生态修复,绿色发展持续推进。一是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督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二是实施废弃矿山、濠河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三是推进绿色屏障建设,如意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有序推进;九华山公园加快建设,凤凰山公园成为全省首个林长制主题公园,完成造林绿化1.2万亩、森林抚育2.5万亩;小溪河镇获评省级森林城镇,10个省级森林村庄通过验收。

  二、存在问题

  (一)环保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压实。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分乡镇和职能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真正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甚至还存在部门与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显滞后,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部分乡镇、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规范。部分黑臭水体问题仍旧处在应急治理阶段,离水质改善、长效保持阶段还有很大差距。镇村两级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参差不齐,配套设施不完善,缺乏专业运营管理,污水收集率不高等问题。

  (三)基层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落实还不到位,治理机制及配套设施急需完善,基层执法监管能力急需提升,基层责任要压实到位。

  (四)环境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环境监管力度不够,环境督查整改问题时有发生。二是目前生态环境监管职能分散于各个部门,缺乏有效的联动协调机制,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三是生态环境执法力量仍较为薄弱,执法人员数量和专业能力,与生态环保任务和执法要求相比,仍然显得不足。

  (五)绿色发展动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我县是以“两石”为主的资源大县,能源结构单一,新上项目基本缺乏绿色环保的产业,导致我县结构性、区域性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压力很大。

  三、几点建议

  (一)压实责任,切实提高生态环保政治站位。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清我县严峻的环保形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深入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开创全县生态环保工作新格局。

  (二)源头把控,大力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要坚持科学规划,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全面强化源头管控。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改造,加强绿色发展宣传,积极推行绿色低碳生活。

  (三)从严执法,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要用法治督办、源头保护、监测预警、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等全方位监管体系,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打击环保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强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升级版,全面加强水泥、玻璃等涉气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坚持春夏治臭氧、秋冬治PM2.5。统筹水环境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质监测。加快完善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对所有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全面排查整改,系统推进镇、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污水应收尽收,确保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快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设,确保水质断面达标。继续实施土壤治理与修复,加强“管固废、保安全”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

  (四)从严管控,持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坚持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落实“三线一单”制度,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废弃矿山治理;发挥河(湖)长制度优势,推进林长制改革;扎实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全方位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行动。

  (五)聚焦问题,全力推进环保整改及监管。一是要坚持问题为导向,从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教育片等交办问题整改销号,举一反三,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强化排查机制,确保老问题整改到位,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二是深化河湖长制、林长制。三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大气网格化监测系统建设,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四是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打击环保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

  (六)强化宣传,全力引导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方式,着力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环保的责任意识,全方位、多层次提升社会公众生态文明意识。通过有效公布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事件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情况信息,引导各部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大环保”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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