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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县政府关于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3 09:15:00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2204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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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20〕36 号

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县政府关于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15份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秘书科(人文201)。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县政府关于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的意见;

    2、对县政府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

 

 

                                         2020年12月8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县政府关于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并进行了审议。审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创新思路,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严格执法,强力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阶段性工作成效明显。空气质量大幅提升,主要河库水质稳中向好。

审议指出,虽然我县在贯彻执行环保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生态环保优化形势依然严峻。其主要表现:一是持续改善环境任务更加艰巨;二是全民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有欠账。

审议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结合凤阳实际,进一步强化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持续增强环保意识。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办专题、专栏和专场宣讲,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宣传,大力倡导公众采取低碳、节能的生活方式,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立足于政府、部门、基层三个层面,对相关部门、重点排污单位及环保管理干部开展系统培训,进一步强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二)加大投入,继续完善基础设施。从长远看,我县仍要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尽快淘汰落后产能,腾笼换鸟;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精尖升级,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近一时期,仍然要加快推进高能耗企业排放技改项目建设,督促其达标排放。今明两年,水环境保护是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县政府要加大投入,有计划分期分批对镇街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污水处理的执行排放标准;继续加大农村居民集聚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技术改造,逐步对全域生活污水处理实施全覆盖。

(三)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尽快整合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和乡镇间的协作配合,增强各部门环保责任意识,联动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继续加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监管,严格依法处置,提高其环境违法成本;四是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保障。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妥善应对和快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全力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附件2:

 

对县人民政府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

(2020年12月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县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于7月份提交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分管领导的安排,城建工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初审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创新思路,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严格执法,强力推进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阶段性工作成效明显。空气质量大幅提升,主要河库水质稳中向好。总体工作表现为:

(一)明确职责,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积极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县政府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落实了部门和乡镇的环保工作职责。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建立生态环境林长制、河长制等责任制度,负责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治理攻坚工作;为统筹、督查、考核和推进工作提供了保证。

(二)强化整治,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明显改善。一是严防严控大气污染。继续推进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降耗减排;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监控混泥土搅拌站和各家建筑工地,减少扬尘污染。二是强推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推进濠河“通肠洗胃”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同时启动濠河生态修复人工湿地建设。部署开展乡镇区域中小河道(如刘府河、天河、窑河等)水质不达标治理;强化畜禽养殖环评,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集中处理。加大府临两镇和工业园区的污水收治处理力度,确保水质达标排放。三是紧抓净化土壤环境。加强固废危废管理,提升固、危废物环境监管、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农业施肥和病虫防治的科学指导,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开展“绿盾”行动,加快对用土、采矿等环境损害点的生态修复,有序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三)加大投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县政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多方筹资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健全完善垃圾处理设施的基础上,一是强化生态建设。投资1.3亿元,启动濠河生态修复人工湿地建设;二是提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扩建县污水处理厂,城区新建直径1.5米、长约3.3公里污水主管道;扩大乡镇污水收治覆盖面,在刘府河流域规划建设5个污水处理厂、31公里污水管网。

(四)严格监管,环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一是严把环评审批关。坚持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不批,从源头控制污染源。二是严守环保跟踪关。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远程联网监测监控。三是严格环保执法关。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总数179件,罚款1326.68万元;。

初审指出,县政府及其环保部门虽然对改善生态环境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持续改善环境任务更加艰巨。 “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环境保护严峻形势已经形成,全县生态环保工作任务更艰巨,面临的压力更大。一是空气污染防治任重道远,优良天数提升难度大。高能耗企业多,结构和技术转型难度大。二是水污染防治难度大。我县境内除淮河外,多为次级河流均流量小、流速缓慢自净能力差,环境承载能力极弱。三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困难多。现代种养殖技术推广缓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效率低下,有机肥难以推广。

(二)全民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在保护自身权益时有所体现,但缺少参与意识和“大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环保义务的意识比较淡漠。废弃农药瓶和农膜、化肥编织袋等白色垃圾成为可视范围内的主要污染物。企业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重效益轻环保意识尚没有消除,少数单位和个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仍然存在“上边重视、下边忽视”“嘴上重视、思想麻痹”的现象。  

(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有欠账。县经开区、凤宁园、循环园污水管网不健全,凤宁园、循环园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乡镇、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缺乏有效管理维护,加之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不能正常运行。

初审强调,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结合凤阳实际,进一步强化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持续增强环保意识。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办专题、专栏和专场宣讲,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宣传,大力倡导公众采取低碳、节能的生活方式,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立足于政府、部门、基层三个层面,对相关部门、重点排污单位及环保管理干部开展系统培训,进一步强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二)加大投入,继续完善基础设施。从长远看,我县仍要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尽快淘汰落后产能,腾笼换鸟;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精尖升级,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近一时期,仍然要加快推进高能耗企业排放技改项目建设,督促其达标排放。今明两年,水环境保护是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县政府要加大投入,有计划分期分批对镇街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污水处理的执行排放标准;继续加大农村居民集聚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技术改造,逐步对全域生活污水处理实施全覆盖。

 

(三)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尽快整合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各部门和乡镇间的协作配合,增强各部门环保责任意识,联动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继续加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监管,严格依法处置,提高其环境违法成本;四是进一步强化环境安全保障。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妥善应对和快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全力守住环境安全底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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