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大考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部署和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奋力开创现代化大美凤阳建设的崭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紧紧围绕县委重大部署和全县工作大局履职尽责。
(二)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有关精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以主题教育的实际成效推动和检验人大各项工作。
(三)强化疫情防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主动把防控责任扛在肩上,坚持把依法履职落在实处,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在全力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出人大声音、贡献人大力量、展示人大形象。
二、围绕中心大局,加强改进监督工作
(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推动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做出决议决定。积极推进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落实到位,为我县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今年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以下专项工作报告:
1、县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执行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2、县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情况的报告;
3、县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4、县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5、县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6、县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7、县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8、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发展情况的报告;
9、县政府关于濠河治理情况的报告;
10、县政府关于产业扶贫情况的报告;
11、县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
12、县政府关于旅游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13、县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14、县政府关于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
15、县政府关于社会养老服务系建设工作的报告;
16、县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报告;
17、县政府关于2019年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8、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六)加强计划预算监督。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密切关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赋予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责,加强对预算决算全口径、全领域、全过程审查监督。实施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不断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七)深入开展调研视察活动。重点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区矫正、乡村振兴、产业扶贫、旅游大数据平台等工作开展调研。组织代表对濠河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八)适时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完善询问方式方法,推进专题询问工作常态化。结合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就经济社会和民生方面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并对询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必要时开展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
(九)加大审议意见督办力度。对相关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开展调研,听取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增强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三、推进依法治县,加快民主法治建设
(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认真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促进公职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社会公众自觉维护法治权威。
(十一)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职业教育“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
(十二)探索监察工作监督。按照中央部署精神和监察法要求,积极探索对监察委员会监督的思路和办法,确保监察权依法有效运行。
(十三)加强司法工作监督。支持司法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
(十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并结合机构改革后新情况,加强与政府衔接联动,扎实开展好备案审查工作。
(十五)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完善信访机制,依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转办、交办有关信访件,加大督办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严格规范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十六)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报告、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任免制度,切实维护人事任免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十七)继续开展履职点评和满意度测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县政府组成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点评工作。适时开展对政府组成部门年度工作满意度测评。
五、发挥主体作用,扎实做好代表工作
(十八)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深化和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同级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制度。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机制。
(十九)拓宽代表履职平台。继续推进“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规范代表小组活动,促进代表更加密切联系群众,有效履行代表职务。落实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听取代表对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定期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持续扩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十)丰富闭会期间活动。正确把握“代表机关”的工作定位和法定职责,进一步做好代表履职的引导、服务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政情通报会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积极开展代表约见、代表问政和代表旁听庭审活动。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活动。做好驻凤省市人大代表联络服务工作。
(二十一)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强化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办理、跟踪问效全过程管理,不断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查机制。注重加强承办单位同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面对面”沟通,努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加强代表议案建议数据分析和结果运用。
六、强化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二十二)加强作风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常委会及机关党员干部终身课题常抓不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十三)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常委会和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系统化、针对性组织学习培训,全面提高人大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不断优化机关运行管理机制,提高服务“三会”水平。
(二十四)加强工作研究。围绕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县人大实际,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课题研究,为常委会科学决策、依法履职提供咨询服务。
(二十五)加强宣传交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宣传策划和专题报道,讲好人大故事,树立人大形象。加强与省市人大的联系沟通,争取工作支持。密切与兄弟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交流,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二十六)加强乡镇指导。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联动和交流,进一步完善乡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指导乡镇人大按照“两规则一职责”要求,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履行职责,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十七)做好中心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执行县委决策部署,在依法履职尽责的同时,继续开展脱贫攻坚、五城联创、招商引资、企业帮扶、美丽乡村、信访维稳等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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