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人常〔2017〕20号
县人民政府: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环保工作情况的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35份于2017年9月底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1、关于审议县政府环保工作报告的意见
2、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7年7月28日
附件1:
关于审议县政府环保工作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环保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不断加大环保投入,持续强化执法力度,环保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大气质量和水质状况得到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县政府的报告,总结成绩基本客观,指出不足相对准确,跟进措施切实可行。常委会原则同意这个报告。
审议指出,虽然我县在贯彻执行新环保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全县环保形势依然严峻,整体环保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工业企业历史欠账大,农业规模养殖规划滞后,污染治理乏力;二是环保管理机制不够完善,部门之间工作协调沟通不够,基层的环保责任落实不够,执法主体的行政和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全民环保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审议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针对具体问题,强化以下措施:
一、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县政府要全面贯彻《环保法》。一要进一步落实环保责任制,完善考核追责机制,推进环保责任落实。二要严格依法履行项目环保审批,切实加强监管工作;严厉查处未执行“三同步”、擅自停止治污设施运转、偷排或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三要加强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加强岗位培训,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效能,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进一步完善环保监管机制。县政府要建立统筹各方的大环保协作机制,强化联动执法和协调配合能力,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形成综合执法合力,强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和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环保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三、全力解决环保重难点问题。一要持续加大园区高能耗企业的整改力度,引导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严格达标排放。二要加大中西部矿山开采、运输、加工的综合整治力度,增加环保设施,杜绝粉尘污染。三要强化水源地保护措施,一方面启动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加工和养殖企业搬迁关闭工作;一方面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和升级,最大限度减少生活污水直排。四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规划和综合整治步伐,重拳制止养殖污染直排现象;同时加快规划整合,引导畜禽养殖有序发展。
四、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发展战略。要强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在硅产业链延伸及高端产业引进上下功夫,尤其对涉气产业引进,要严把准入关;大力开创和引进绿色生态产业,继续优化生态环境,倾力推进生态覆盖,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
五、继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采取多渠道、广覆盖的宣传教育形式,强化对受众的感染力,巩固宣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企业主的守法意识和民众的参与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于环保措施推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2:
关于《环保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环保调研组
(2017年7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5月22日至2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组先后实地察看了武店镇石灰窑集中区扬尘治理、於陆村养猪场污染,刘府镇曹店社区生活污水直排(官沟水库)水源地、曹宋路道路扬尘和两侧石英砂厂粉尘治理、县经开区鑫民玻璃和淮河玻璃脱硫除尘项目、大庙镇琅琊山矿山生态恢复、宏伟石英砂厂改造、大庙工业园周边生态保护屏障防尘林建设和府城镇县体育馆建设工地防尘处理等污染及治理项目;并召开了专题调研座谈会。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组织座谈等方式,对全县贯彻落实《环保法》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环保法》,不断加大环保投入,持续强化执法力度,环保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大气质量和水质状况得到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总体向好。
(一)全民环保意识普遍增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县、乡政府及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一是把环保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将环保目标具体化、环保指标项目化,努力协调城乡、部门联动,积极推进环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大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利用相关节日活动开展集中宣传,使环保宣传走进企业学校、走进乡村街道、走进百姓生活,全方位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环保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县政府始终坚持把环境保护摆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位置来抓,始终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制定了全县环保“十三五”规划;不断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协调解决环保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有力促进了环保工作全面开展,提升了全县环境质量,保证了环保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有效实施。
(三)重点项目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县政府出台了《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完成了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主控指标,划定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投资约4.2亿元建设新城区水系治理工程,实现城区水体良性循环;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运行,凤宁产业园污水处理一期(年处理2万吨污水)工程即将运行。二是饮用水源保护日趋规范。出台《凤阳山水库库区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年拨1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库区建设生物隔离带、减少养殖污染、控制化肥农药使用等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治理项目。同时,围绕水环境整治,依法强化监管,规范了企业排污行为,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三是矿山治理有序推进。县政府建立矿山开采动态监控体系,对矿山开采、运输、加工等环节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实现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综合监管;矿山开采、运输、加工基本实现规范、集约、有序生产,资源利用率显著提升。四是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迈上新台阶。县政府在强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鼓励企业加大减排项目技改投入,400多家企业通过技改实现达标排放目标;并在全力淘汰黄标车的同时,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既便民出行,又减少排放;在铁腕治超的同时,杜绝运输粉尘污染;秸秆禁烧成效明显,连续两年实现目标;城区烟花爆竹限放,开端良好。
(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初显成效。一是实施森林增长和生态屏障工程,着力美化城乡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在交通主干道、水域主干渠和重点厂区周边实施生态长廊或生态屏障工程,新造林地近20万亩;同时积极争取省级资金3430万元,完成了府城、刘府等乡镇7座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二是推进河湖综合治理,致力修复水系原生态。在花园湖,投入专项补偿资金5000万元,全面拆除190户的水面围网;在濠河、叹儿湾和七塘水库等水系实施清淤和疏浚工程,还河湖以原貌。三是城乡环卫保洁水平进一步提升,实施城乡一体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环卫保洁工作有了较大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全县环保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历史欠账大,我县资源型和高能耗企业比重较大,不少企业环保投入不足,随时都有被(上级环保部门)挂牌关停的危险。二是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广大农村基本无污水处理设施,大面积的生活污水直排,直接影响群众的饮水安全。三是农业规模养殖规划滞后,污染治理乏力,放任污染,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新的威胁。
(二)环保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一是部门之间工作协调沟通不够,管理职能相互交叉,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大环保”的管理机制尚未形成。二是基层的环保责任落实不够,“重经济、轻环保,重开发、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得到根本纠正。三是执法主体的行政和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需要进一步整合提高。
(三)全民环保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虽然群众对环境的关注度有所提高,但认识度和自觉性仍然不够,部分群众不考虑环境,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现象普遍存在;一些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落实环保措施,不运行环保设施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几点建议
(一)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县政府要全面贯彻《环保法》。一要进一步落实环保责任制,完善考核追责机制,推进环保责任落实。二要严格依法履行项目环保审批,切实加强监管工作;严厉查处未执行“三同步”、擅自停止治污设施运转、偷排或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三要加强执法队伍的素质建设,加强岗位培训,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效能,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进一步完善环保监管机制。县政府要建立统筹各方的大环保协作机制,强化联动执法和协调配合能力,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形成综合执法合力,强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和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完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不断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环保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三)全力解决环保重难点问题。一要持续加大园区高能耗企业的整改力度,引导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严格达标排放。二要加大中西部矿山开采、运输、加工的综合整治力度,增加环保设施,杜绝粉尘污染。三要强化水源地保护措施,一方面启动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加工和养殖企业搬迁关闭工作;一方面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和升级,最大限度减少生活污水直排。四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规划和综合整治步伐,重拳制止养殖污染直排现象;同时加快规划整合,引导畜禽养殖有序发展。
(四)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发展战略。要强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在硅产业链延伸及高端产品引进上下功夫,尤其对涉气产业引进,要严把准入关;大力开创和引进绿色生态产业,继续优化生态环境,倾力推进生态覆盖,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
(五) 继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采取多渠道、广覆盖的宣传教育形式,强化对受众的感染力,巩固宣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企业主的守法意识和民众的参与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于环保措施推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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