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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2 09:27:06 浏览:397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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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经整理形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意见。现将审议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35份于11月15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意见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2015年9月15日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常委会审议认为,近年来,我县把《职教法》和相关配套政策的贯彻落实摆在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力推进,成效明显。能牢固树立大职教观念,在整合资源做大做强职业教育中,及早谋划,合理布局,稳步实施。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安徽省职业教育建设规划(2008—2012年)》,在中职免学费、中职国家助学金方面提供足额配套,确保每年县城市教育附加的50%用于职业教育。不断加大教改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采用校企合作、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逐步提升办学档次和教学质量。
    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常委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教育工作的认识,切实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职业教育关系国计民生,关系高素质劳动者的培养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抓好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意义重大。因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力宣传贯彻《职教法》和《安徽省职业教育条例》,大力营造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氛围,依法制定完善贯彻实施意见,切实把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职业教育专项建设列入重点建设项目,及时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明确教育、人社等部门的职责,逐步建立完善政府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二、进一步加快调整步伐,优化配置职业教育资源。要从凤阳的实际出发,打破部门和学校类型界限,加快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步伐。鉴于校址等问题尚未解决好,建议可先设立办事机构,在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等方面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为下一步整合做好充分准备。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努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要引导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受教育者的创业能力和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一是要根据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的需求,挖潜扩面,适时增加和调整专业结构,增强适应性。二是要把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放在首位,大力推进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技术推广的紧密结合。适时制定相关措施,鼓励企业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实训,推动深度校企合作。三是要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依据省编办有关文件,认真核定职业学校的教师编制数。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逐步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提高职业学校办学质量。
 


附件2: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5年9月1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凤阳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2015年4月26日至27日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教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县教育局所属的凤阳科技学校(原凤阳职教中心、刘府高级职业中学和板桥高级职业中学整合而成)、县人社局所属的凤阳技工学校等单位实地察看,听取了县政府的汇报,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通过检查,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我县《职教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现将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职教法》于1996年9月1日施行。近年来,我县把《职教法》和国家、省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的贯彻落实摆在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推进力度大,贯彻措施实。主要表现为:
    一是谋划布局起点高。牢固树立大职教观念,对全县职业教育及早谋划,合理布局,稳步实施。将原凤阳职教中心、刘府高级职业中学和板桥高级职业中学整合为凤阳科技学校,2011年为其扩建新征土地103亩;2012年高起点高标准完成县职教中心校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年10月,县全面深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利用滁州城市学院迁建的机遇,对全县职业教育资源进行深度优化整合,为实现凤阳职业教育跨越式、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奠定了职业教育的坚实基础。
    二是经费物力投入大。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安徽省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2008—2012年)》,在中职免学费、中职国家助学金方面提供足额配套;每年县城市教育附加的50%用于职业教育,并按照不低于城市教育附加30%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为我县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2009-2013年,在省对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中,我县连续五年获优秀等次。
  三是提高质量办法多。为提高职教质量,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教改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采用校企合作、联合办学、设置“校中厂”等多种形式,利用企业设施、设备和场地对学生进行培训,让课程内容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逐步提升办学档次。凤阳县科技学校长期与驻凤高校、企业合作,较好地解决了师资、设施和场地的不足,实现了课堂与岗位的对接。县人社局利用社会力量举办的凤阳县技工学校将汽修厂办进校园,形成校、企、生三赢格局,特色非常鲜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我县在贯彻实施《职教法》及配套法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资源浪费严重。凤阳县职教中心(现凤阳县科技学校)虽然成立较早且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由于体制上的原因,长期以来只能立足普教办职教,真正意义上的“职教中心”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与此同时,各系统举办的各类中职学校,专业重复、资源分散、规模过小、无序竞争等弊端非常明显,客观上造成人、财、物的巨大浪费。  
    2、职教师资队伍薄弱。由于结构性缺编,专业教师尤其是专业指导教师严重缺乏,有的专业课教师是从文化课教师改教专业课,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不足,职教理论浅,实践经验少。县直公办职业学校在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后(由几所中职学校合并),招生规模扩大了,原核定的教师编制数与实际需要差距较大。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滞后,是导致技能教育环节相对薄弱的重要原因。
    3、配套措施相对滞后。一是校企合作融入度不高。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没有明确的校企合作鼓励措施等原因,使得校企合作融合度较低,直接影响职业技能教育的成效。二是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和业务指导力度不够大。目前县里尚未设立职业教育发展统筹协调机构,未能在资源配置、政策措施、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存在专业设置雷同,同城的实训设施设备重复购置,互相不开放,使用率不高等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职业教育工作的认识,切实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职业教育关系国计民生,关系高素质劳动者的培养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抓好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意义重大。因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力宣传贯彻《职教法》和《安徽省职业教育条例》,大力营造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氛围,依法制定完善贯彻实施意见,切实把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职业教育专项建设列入重点建设项目,及时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明确教育、劳动等部门的职责,逐步建立完善政府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2、进一步加快调整步伐,优化配置职业教育资源。要从凤阳的实际出发,打破部门和学校类型界限,加快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步伐。鉴于校址等问题尚未解决好,建议可先设立办事机构,在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等方面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宏观管理、统筹协调,有效解决管理分散、各自为政、专业设置重复、无序竞争、资源利用率不高等问题,为下一步整合做好充分准备。
    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努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要引导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受教育者的创业能力和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一是要根据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的需求,挖潜扩面,适时增加和调整专业结构,增强适应性。二是要把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放在首位,大力推进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技术推广的紧密结合。适时制定相关措施,鼓励企业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实训,推动深度校企合作。三是要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依据省编办有关文件,认真核定职业学校的教师编制数。鼓励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逐步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提高职业学校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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