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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6 15:42:14 浏览:356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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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14〕55号

 

县人民政府: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询问内容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答复情况,经整理形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报告的意见》。现将审议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将就此项工作整改落实情况听取县政府专项报告,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附件: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报告的意见

 

 

                                                              2014年12月12日

 

 


附件: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
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政府: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始终将视频监控系统作为构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进建设。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了不足,如工程项目进展缓慢,建设模式尚未确定,系统建设面临诸多困难等。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科学谋划,逐步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体系。
    要科学规划视频监控系统,合理布设监控点位,突出重点,分步推进,不断扩大视频监控范围,最大限度地消除监控盲区;结合老城区改造,将视频监控建设列入老旧居民住宅小区改造项目,落实责任单位,实现同步改造、同步建设;积极推进沿街商铺、厂矿企业、金融、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单位和部位的视频监控建设,有序纳入视频监控平台,实现联网运行与资源共享,进一步挤压违法犯罪空间,减少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二、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切实保障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经费。
    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一项周期长、用途广、受益时间长的系统工程,县政府要尽快确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模式,落实项目资金,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入市场运行机制,制定一套具有实用性、前瞻性和规范性的实施方案,广泛吸收、利用社会各种资源,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实施监控系统建设,加大投入,保障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的资金需求,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如期投入使用。
    三、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积极作用。
    公安部门作为视频监控管理使用的主体,要明确管理职责,加强与视频监控建设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系统定期维护,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系统运转正常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成立一支专业队伍,抽调专人,负责对接入指挥中心的所有视频监控点的日常巡查、调取和检测,为侦查办案、社会治安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对监控盲区的巡逻防控,使监控、值守与地面巡逻结合起来,实现人机互动,快速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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