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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2013—2014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8 08:39:17 浏览:589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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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14〕48号

 

县人民政府: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3—2014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经整理形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2013—2014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的意见》。现将审议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35份按规定期限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2013—2014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我县2013—2014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4年12月3日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2013—2014年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县2013—2014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财政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在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上,操作规范,程序合规,效益比较明显,对推动我县城乡教育、农林水发展、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大依法监督力度。政府及财政部门要管好用好转移支付资金,要注重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追踪问效。对项目申报要因地制宜,逐步做到部门申报的项目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建立项目实施,事前可行性审查,事中监督检查,事后绩效评价管理机制,提高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性。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整合力度。针对项目性质相近,项目设置交叉重复,资金投向较为分散,重点不突出,各部门各管个项目的状况,县政府要协调多部门合作,统一调度,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在合理分类的基础上,把资金相对集中用在真正需要的项目上。
三、认真做好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结转、结余清理。要保持项目资金的延续性,对项目未完工,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项目已完工,仍有资金结余的,要抓紧时间清理,与同类资金归并使用。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四、利用各种渠道,千方百计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努力增加我县转移支付资金额度,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争取更多的财力保障。


 
附件2:

 

关于我县2013—2014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使用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2014年12月3日)

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县政府2013—2014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县政府分管领导所作的凤阳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汇报,与会者进行了认真地座谈讨论,对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现将主要情11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是上级政府对下级地方政府的财力补助,不指定用途,地方可自主安排支出;而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服务于上级政府的特定政策目标,地方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重点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农等公共服务领域。
    (一)2013—2014年转移支付资金来源情况
    1、2013年上级转移支付184020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04309万元(主要是体制补助26023万元、返还性补助4666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9679万元、一般性项目54459万元等);专项转移支付79711万元。
     2、2014年截止10月底上级转移支付156272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94320万元(主要是体制补助26023万元、返还性补助450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1680万元、一般性项目41464万元等),专项转移支付61952万元。 
    (二)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拨付情况
    1、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保基本运转、人员经费及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
    2、专项转移支付:2013年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31475万元、住房保障130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334万元、教育4799万元、节能环保3745万元、医疗卫生3433万元交通运输3002万元等。2014年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33051万元,住房保障71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24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3359万元等。
    3、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情况:从财政平台一体化系统数据中反映,2014年,转移支付共安排74613万元(含部分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截止10月底已实际支出69969万元,支出率93.8%。
    (三)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1、建章立制,专款专用,规范管理。近年来,政府财政部门陆续制定各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财政资金,尤其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对上级明确要求设置专户进行管理的资金,全部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补贴类资金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同时加强公开公示和事后检查监督,确保不被截留、挤占和挪用。为了加强企业类项目资金的管理,财政部门与各项目主管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明确各个环节审核把关的责任,在项目的申报、实施、竣工验收各环节主动参与,跟踪、服务。
    2、分门别类,梳理资金,整合使用。以支农项目资金为抓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2013年我县财政整合支农资金29531.5万元,2014年1-10月份整合14520.4万元。形成政策、资金合力效应,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促进农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受到省财政表彰,两年奖励我县390万元。
    3、加强管理,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管理透明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实现资金直达商品(或劳务)供应商,减少中转环节,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每一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设立、审批和分配,均做到有合理明确的分配依据、有操作规程,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效率的原则,减少随意性。
    二、存在问题
    1、要求配套多,资金压力大,整合难度大。如民生工程,2014年33项民生工程计划总投入82772万元,其中需县级配套20207万元。虽然国家也意识到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立项管理中的问题,也在要求整合,但在具体工作中,上级各主管部门站的角度不同,条条分配下达的资金一旦整合,可能在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检查中,不被认可,甚至认为挪用专项资金,检查不被通过。
    2、专项转移资金存在“碎片化”现象。有的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性质相近,各职能部门职责交叉,项目多而分散,各有各的要求,各有各的规定,形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各干各的事,造成转移资金存在“碎片化”, 拳头效益难以形成。也使得财政等相关部门难以监管。
    3、个别项目不能因地制宜,资金效益难以发挥。如:沼气推广入户项目,目的是节约能源、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减少滥砍滥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几年来推广实施、检查验收,实际上很少有农户在使用沼气。
    三、意见和建议
    1、逐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大依法监督力度。政府及财政部门要管好用好转移支付资金,要注重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追踪问效,将有关信息反馈到预算程序中来。对项目申报要因地制宜,逐步做到部门申报的项目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建立项目实施事前可行性审查,事中监督检查,事后绩效评价管理机制,提高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性。
    2、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整合力度。针对项目性质相近,项目设置交叉重复,资金投向较为分散,重点不突出,各部门各管个项目的状况,县政府要协调多部门合作,统一调度,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在合理分类的基础上,把资金相对集中用在真正需要的项目上。
    3、认真做好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结转、结余清理。要保持项目资金的延续性,对项目未完工,需要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项目已完工,仍有资金结余的,要抓紧时间清理,与同类资金归并使用。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4、利用各种渠道,千方百计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努力增加我县转移支付资金额度,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争取更多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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