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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消防法〉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4 08:55:22 浏览:450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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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消防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经整理形成了《关于审议<消防法>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的意见》。现将审议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35份按规定期限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1、关于审议《消防法》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2014年7月28日


附件1:

关于审议《消防法》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消防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消防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总体来看,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消防法》是积极有序的。县政府把贯彻实施《消防法》作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完善体系建设、夯实基础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等措施来贯彻《消防法》,确保了防火形势和队伍管理双稳定。为平安凤阳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较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了我县消防工作还存在:消防设施管理维护机制不够健全、府城老城区重点单位的消防隐患较多、农村消防工作总体上相对薄弱和消防法规宣传教育缺乏广泛性、持续性等具体问题。
针对上述具体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向县政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县政府要协调公安、交通、城建、城管等部门规划整合老城区交通资源,部分路段实行单行线交通管制,划定停车区位,明确管理职责,确保消防通道通畅。城建部门要协调和督促开发企业规范小区停车场(库)建设和使用;把现有停车场(库)充分利用起来。同时落实物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其认真履行消防设施维护和消防通道畅通的责任。尽快健全市政消防设施监管维护机制,明确监管责任,水务部门要及时将市政消防设施的建设情况抄送公安消防部门,对不能使用的消火栓,要落实责任主体,限期整改,确保消防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二、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切实消除消防隐患。县政府要用足用活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援;并及时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开发企业资金向老城区改造项目倾斜,加快推进老城区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条件,逐步消除老旧城区的消防隐患。同时县政府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彻底消除老城区重点单位的消防隐患。一是要制定好应急救助和疏散预案,并及时组织师生加强演练,以备应急之需,二是要制定分步整改计划,能够整改的单位政府要加大投入积极组织整改;确无整改条件的,政府要下决心搬迁。
    三、加强消防网格化建设,强化农村消防管控。在镇、村(社区)和重点防火单位中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完善消防工作网络。将基层干部、治安巡逻队以及其他社会力量进行整合,组建能宣传防火用火常识、处置初期火灾、维护火场秩序的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技能培训,逐步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火灾宣传、防范、扑救网络。县政府要把农村消防工作同开展平安创建和美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督促乡镇和派出所更好地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日常消防监督管理。按照因地制宜、讲求实用的原则,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加大投入,保障基本消防装备。同时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增强自身消防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实行群防群治,打造良好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
    四、拓展宣传教育途径,增强全社会知法、守法、护法、执法氛围。县政府要把《消防法》的宣传教育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各消防责任单位要积极承担消防宣教职责,制定宣教计划,做好统筹协调,努力构建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社会化消防宣教网络。二是积极搭建多媒体宣传平台,广泛普及消防常识。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典型宣传、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充分利用媒体自身的监督作用,对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且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从而形成全社会知法、守法、护法、执法的良好氛围。

 
附件2: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4年7月19日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于2014年6月26日至27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先后实地查看了部分学校、社区、商场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重点单位,并听取了县政府的相关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和图片。现就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和主要成效
  总体来看,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消防法》是积极有序的。县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把贯彻实施《消防法》作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完善体系建设、夯实基础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等措施来贯彻《消防法》,确保了防火形势和队伍管理双稳定。近三年来,全县共出警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169 起,出动车辆 191 辆次,警力 992 人次,抢救被困人员 147 人,疏散被困人员 252 人,抢救财产价值 1477.9 万元,为平安凤阳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消防责任体系。一是成立了“凤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全面领导消防安全工作。明确了各组成部门的责任,建立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了“政府统一领导”要求;二是建立了以公安机关为主体的消防监管体系,依托“社区消防警务室”等平台,负责日常监管工作,落实了“部门依法监管”要求;三是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责任落实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对社会单位实行消防分级管理,明确责任,落实了“单位全面负责”要求;四是积极引导消防志愿者,带动社区居民关心、支持消防工作,落实了“公民积极参与”要求。
    (二)加强基础投入,提升救助救援能力。一是县政府规划建设了县本级综合性应急救援培训基地、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琴音路工业园中队及小岗村专职消防队等;二是着力完善全县消防应急救援和整体防灾功能。全县已拥有市政消火栓375个,主城区消火栓数量、压力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三是去年县政府一次性投入440余万元,购买更新消防特勤装备和特种车辆,我县消防装备水平已在全市领先;四是加大财政保障,今年保障经费达到326万元,目前,全县消防装备水平基本能够满足凤阳防火救灾的需要。
    (三)加强执法力度,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一是依法开展消防行政许可。严把建设工程消防审批、验收关,不达标的工程不准施工和使用。二是组织经常性督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易燃易爆场所、学校、商场、歌舞游戏厅开展排查,建档立案,规范管理。通过挂牌限期整改、分期整改、落实保障措施、明确责任人等手段,消除重大火灾隐患。三是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采取突击检查、实地抽查、明查暗访、集中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火灾危险大的行业和场所的监管力度,对有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场所果断采取查封、关停等强制措施。2009年以来,县消防大队共检查单位4022家,发现隐患6179处,整改隐患6070处,临时查封59家,责令三停单位29家,罚款188万元,拘留15人,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消防意识。一是采取多角度、多媒体宣传《消防法》。借助电视、网络、宣传栏、标语、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累计印发《消防法》宣传品和资料1万余份,结合集中宣传和标语宣传营造了较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二是加强消防安全培训。依托学校、企业、单位、社区、消防站等阵地举行了多种形式的消防培训演练和专业知识培训。2009年以来,共组织消防演练500多次,消防站开放70余次,自动消防操作系统培训153人次,开展社会培训114期,培训人员2万余人次,较好提高了从业人员的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开展了“五进”活动。让“消防基本知识、消防基本技能、火灾逃生基本方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有效提升了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消防法》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致灾因素大大增加,情况更加复杂,消防工作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消防设施管理维护机制不够健全。一是消防通道、消防间距、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极为突出。尤其是随着私家车的增多,有些干道和居民住宅小区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二是市政消防设施监管维护机制缺失,建管脱节。我县市政消防栓的建设、维修由供水公司负责,使用则是公安消防,但公安消防对于建设情况并不掌握,管理责任也不明确。
   (二)府城老城区重点单位的消防隐患较多。府城老城区的老旧危房和棚户区一直得不到有效改造,普遍存在电线老化、无消防通道、无消防水源等严重隐患。尤其是部分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单位(如实验小学、永安小学和县幼儿园)消防通道狭窄,或者根本没有消防通道,一旦出现火情将无法实施救援。
    (三)农村消防工作总体上仍较薄弱。农村消防隐患突出,大多数行政村尚未建立消防组织机构。一些房屋年久失修、线路老化,加之留守的多为老弱妇幼,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在初始阶段组织有效扑救。虽然明确了乡镇、派出所的消防职责,但仍存在消防经费难以保障、消防器材短缺、消防力量薄弱、消防应急能力差等问题,少数乡镇和派出所常年没有开展消防检查和隐患排查,消防工作出现盲区。 
    (四)消防法规宣传教育缺乏广泛性、持续性。虽然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了多角度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但宣传教育的广泛性、持续性不够,相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坚持有针对性和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意识不强,缺乏普通群众日常生活中,易接受、好掌握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渠道和载体,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网络化程度普遍较低。有不少群众对安全防火不重视、不预防,缺乏必要的防火知识,不懂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自防自救能力薄弱;有些企业对消防安全不重视,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消防设施和装备不愿投入,仍存在侥幸和麻痹心理。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上述具体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县政府要协调公安、交通、城建、城管等部门规划整合老城区交通资源,部分路段实行单行线交通管制,划定停车区位,明确管理职责,确保消防通道通畅。城建部门要协调和督促开发企业规范小区停车场(库)建设和使用;把现有停车场(库)充分利用起来。同时落实物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其认真履行消防设施维护和消防通道畅通的责任。尽快健全市政消防设施监管维护机制,明确监管责任,水务部门要及时将市政消防设施的建设情况抄送公安消防部门,对不能使用的消火栓,要落实责任主体,限期整改,确保消防设备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二)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切实消除消防隐患。县政府要用足用活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政策,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援;并及时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开发企业资金向老城区改造项目倾斜,加快推进老城区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条件,逐步消除老旧城区的消防隐患。同时县政府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彻底消除老城区重点单位的消防隐患。一是要制定好应急救助和疏散预案,并及时组织师生加强演练,以备应急之需,二是要制定分步整改计划,能够整改的单位政府要加大投入积极组织整改;确无整改条件的,政府要下决心搬迁。
    (三)加强消防网格化建设,强化农村消防管控。在镇、村(社区)和重点防火单位中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完善消防工作网络。将基层干部、治安巡逻队以及其他社会力量进行整合,组建能宣传防火用火常识、处置初期火灾、维护火场秩序的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技能培训,逐步形成全方位、广覆盖的火灾宣传、防范、扑救网络。县政府要把农村消防工作同开展平安创建和美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督促乡镇和派出所更好地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日常消防监督管理。按照因地制宜、讲求实用的原则,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加大投入,保障基本消防装备。同时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增强自身消防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实行群防群治,打造良好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
    (四)拓展宣传教育途径,增强全社会知法、守法、护法、执法氛围。县政府要把《消防法》的宣传教育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广泛深入持久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各消防责任单位要积极承担消防宣教职责,制定宣教计划,做好统筹协调,努力构建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社会化消防宣教网络。二是积极搭建多媒体宣传平台,广泛普及消防常识。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典型宣传、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充分利用媒体自身的监督作用,对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且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从而形成全社会知法、守法、护法、执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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