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凤阳县贯彻《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经整理形成了《关于审议凤阳县贯彻<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的意见》。现将审议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35份按规定期限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1、关于审议凤阳县贯彻《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的意见
2、凤阳县贯彻《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2014年3月20日
附件1:
关于审议凤阳县贯彻《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凤阳县贯彻《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审议认为,自2011年5月1日《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我县积极响应,认真贯彻,大力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宣传培训注重实效,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经费投入持续增加,政策引导措施得力。全县科教兴县意识进一步提高,科技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科技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科技进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进一步加强领导。制订和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促进科技进步政策、措施。把科技进步工作纳入相关职能部门任期目标责任制,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主导、部门负责实施、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县科技局现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行机构设置,对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上级项目经费的的争取影响较大,建议在以后的机构设置调整时予以考虑。
2、继续加大科技投入。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科技的引导性资金投入,建立财政性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强化企业投入的主体地位,把规模企业用于科技开发的经费真正落实到位;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高科技项目和扶持资金,大力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投资项目。
3、努力做好人才工作。真正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重视现有人员的培训。落实好已出台的引进人才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4、加快科技平台建设。搭建好县本级科技创新载体及科技孵化平台。开辟筑巢引凤留凤的新途径,为中小企业引进、留住人才创造条件。将具有一定规模且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研发机构建起来,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作用,实现各企业科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生共赢,协调发展。从体制机制上重视以农科所为龙头的农业科技网络建设,增加经费投入,理顺隶属关系,使其在提升农业科技含量、促进农业发展上有所建树,有所作为。
附件2:
凤阳县贯彻《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4年3月20日)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12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机关负责人对我县贯彻落实《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副县长刘洪智及县科技局负责同志陪同检查,刘洪智同志代表县政府汇报了我县贯彻《条例》情况。
一、主要成效
1、宣传培训措施得力,科技兴县意识进一步提高。坚持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日"、培训班等,邀请法律和科技专家授课,开展了经常性宣传科技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活动。据统计,全县每年举办各类科技法规、科普宣传活动15次以上,发放科技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宣传资料2万份以上,接受群众咨询5000人次。凤阳科技网、凤阳县电视台开办了科技栏目,坚持定期播放,适时更新,为提高全民的科技创新意识,营造了良好氛围。
2、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科技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建立健全科技工作领导体系。县乡村三级分别确定了分管科技工作的领导,重点企业分别确定了主抓科技工作的机构。二是打造我县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开通了县级科技工作网站,正在筹建科技路路通网站即将开通,县乡村三级联网的农村科技信息网络初步建立。三是建立了凤阳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专利联络员队伍,设立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3、政策引导与时俱进,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凤阳发展的意见》、《凤阳县工业类鼓励投资暂行办法》和《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加快发展奖励扶持办法(暂行)》等扶持、奖励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推动科技进步的对策和措施,设立高新技术奖励基金,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学研”联合攻关、企业技术升级、申报专利、争创自主品牌等,优化了支持与保障科技自主创新的环境。
4、经费投入持续增加,科技升级步伐进一步加快。构建了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融资为支撑的科技投入机制。县财政对科技的投入稳步增长,2013年达15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由2011年的2000多万元,提高到2013年的约1.4亿。不断加大的经费投入加快了科技升级的步伐。2013年组织企业实施省市县科技项目26项。1—10月份,全县发明专利申请321件,比去年全年增加175件;发明专利授权15件,比去年增加6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连续8年通过国家科技进步县考核。
5、产学研合作百花齐放,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采取多种办法了解、剖析制约企业自主创新的瓶颈问题,牵线搭挢,努力帮助寻找技术合作伙伴。先后有合工大等12家高校、院所与我县26家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确定技术合作内容和项目30余项。二是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平台建立。目前,已通过验收并建成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建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建成省级石英砂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凤阳)1个;建成市级农业专家大院3个,县级农业专家大院5个。
6、注重挖潜提升,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加强。完善激励措施,制定了《凤阳县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办法(暂行)》,提高了新专利资助标准,调动了发明人的积极性;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挖潜培育,全县共培育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8家;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行业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通过挖潜提升,专利申请、授权量不断提高,2011年—2013年,申请专利由199件增加到519件;授权专利由149件增加到219件。今年,我县知识产权强县工程通过省知识产权局验收。
二、存在问题
1、科技投入相对不足。由于经济条件等客观原因限制,科技投入的增长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部分企业科技创新意识仍然淡薄,对科技研发、新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的资金投入不足,以致很多有发展前途的高科技项目无法引进,先进科技成果无法推广。不少企业小富即安,怕担风险,缺乏自主创新的主动性,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还没有充分体现。
2、科研人才严重缺乏。高学历和高层次人才所占比例小,中青年人才流失较多。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人才数量偏少,质量不高,尤其缺乏既有较高专业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高科技领军人才和综合性高级管理人才。
3、平台建设较为滞后。一是县本级没有科技创新平台。缺少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孵化能力不强,国家的许多优惠政策不能享受,错失了一些发展机会,也难以吸引一些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进入我县。二是大多数企业没有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有的即使建立了也徒有虚名,无试验场地,无技术力量,无研发经费,无科技进步成果。三是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比较薄弱,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远远跟不上产业发展的需要。凤阳县是农业大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工作十分重要,承担这一职能的县农科所,目前基本无办公经费和科研经费,试验设备及基础设施陈旧,职工也没有医保、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人权、事权归农委,财权归科技局,管理体制不顺,工作积极性受挫,人才引进困难。
三、工作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领导。研究制订促进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把科技进步工作纳入相关职能部门任期目标责任制,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主导、部门负责实施、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县科技局现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行机构设置,对正常工作的开展和上级项目经费的的争取影响较大,建议在以后的机构设置调整时予以考虑。
2、继续加大科技投入。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大财政对科技的引导性资金投入,建立财政性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强化企业投入的主体地位,把规模企业用于科技开发的经费真正落实到位;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高科技项目和扶持资金,大力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投资项目。
3、努力做好人才工作。真正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重视现有人员的培训。落实好已出台的引进人才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4、加快科技平台建设。搭建好县本级科技创新载体及科技孵化平台。开辟筑巢引凤留凤的新途径,为中小企业引进、留住人才创造条件。将具有一定规模且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研发机构建起来,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作用,实现各企业科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生共赢,协调发展。从体制机制上重视以农科所为龙头的农业科技网络建设,增加经费投入,理顺隶属关系,使其在提升农业科技含量、促进农业发展上有所建树,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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