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人常〔2013〕20号
县人民政府: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凤阳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经整理形成了《关于审议县政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的意见》。现将审议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35份按规定期限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1、关于审议《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凤阳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3年7月25日
附件1:
关于审议《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补贴资金,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升级,提升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农机化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县政府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群众知晓率,从而促进农机购买力,扩大农机购置覆盖面,提高全县农机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政策落实提供保障。县政府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统筹解决农机监理执法经费保障问题,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更好推动县农机工作开展。
三、进一步加大农机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力度,让农民买着放心,用着省心。一要严把供货关,二要合理布置售后服务网点,三要加强农机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培训,切实推进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建设。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对本审议意见和调研组的《调研报告》认真研究处理,于2个月内将研究处理的情况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2:
关于凤阳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主任、副主任、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常委会调研组于5月下旬深入到小溪河镇、总铺镇和小岗村农机服务中心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全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自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县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补贴资金,不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升级,提升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近三年来,累计实施中央财政资金4437万元,省财政资金68万元,县财政资金160万元。购机补贴覆盖全县15个乡镇,补贴农机7059台,受益农户5630户,涉及农作务种植、畜牧、水产、植保、农副产品加工等多个现代农业生产领域,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一、主要作法及成效
1、强化领导,成立组织。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成立了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监察、农委、财政、农机、电视台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顺利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效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媒体、政务公开等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及专项实施工作中涉及的补贴对象、补贴价格、补贴标准、办理程序及产品售后服务等内容,使全县农民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了较充分的认识和了解。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全过程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最大限度方便农民。我县开展“一站式”服务,(即:农民差价购机后,直接到县农机监理站办理入户等牌证手续,再将机具运到县农机局,凭购机发票、买卖合同、合格证、身份证等办理补贴手续,购机办的同志对整台机具、型号、发动机编号、出厂编号或台架号等进行核对,正确后直接录入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当场获得机具编码,当场喷字,并拍照人机合影,补贴对象全部在网上公示一周,同时,还将纸质名单在各乡镇张贴公示。)严格规范购机程序,防止和杜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群众普遍反映良好。
4、完善监管,杜绝违规。为加强我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落实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县政府以乡镇农机站为基础成立了16个核查小组,采取全面核查与抽查相结合,上门核查与电话核查相结合的形式,于每年5月底6月初,9月底10月初对全县补贴后的机具进行二次核查,确保了购机补贴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广大农民手中。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虽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做了一些宣传工作,但部分农民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缺乏了解,对怎么补、补多少,哪些可以补、哪些不能补,具体内容并不十分清楚,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2、 财政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一方面随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的增加,组织实施工作量也越来越大,工作经费支出随之相应增加,而目前县财政供给的经费与工作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难以为政策实施提供有效经费保障;另一方面农机监理站作为农机行政执法单位,承担着执行农机安全监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农机安全生产等各项职责,至今仍是半自收自支单位,其经费支出除40%财政补贴外,还有60%依靠农机监理收费上缴财政返还来运转,执法主体与收费行为之间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势必影响行政执法的客观性、公正性,也一定程度影响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3、农机售后服务亟待完善。一是随着大型、新型农机具不断列入补贴范围,对维修技术和维修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我县农机具在用上万台,但维修点少 ,维修人员短缺;三是农忙时节,农机具的零配件供应不到位,机具损坏得不到及时维修,且农机具配件的价格较高。以上三点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农机具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建议
1、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县政府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群众知晓率,从而促进农机购买力,扩大农机购置覆盖面,提高全县农机化水平。
2、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政策落实提供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好工作经费是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重要保障。县政府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统筹解决农机监理执法经费保障问题,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推动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3、要进一步加大农机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力度,让农民买着放心,用着省心。一要严格按上级要求严把供货关;二要根据全县农机具分布情况,合理布置服务网点;三要加强对农机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分类培训,更好地保护农民利益,为农机普及和农业生产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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