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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和利用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9 16:23:02 浏览:677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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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12〕10号

 

县人民政府: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凤阳县农村能源建设和利用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经整理形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凤阳县农村能源和利用情况汇报的意见》。现将审议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35份于2012年9月9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凤阳县农村能源和利用情况汇报的意见

       2、关于我县农村能源建设和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2年7月19日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凤阳县农村能源和利用情况汇报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所作的《凤阳县农村能源建设和利用情况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审议,赞成这个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03年以来,县政府通过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及抓好示范,搞好服务等项措施,使凤阳县新能源建设和利用取得较好的成绩。几年来,全县共申报实施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56处,户用沼气池6500口,节柴灶1000台,新建农村沼气服务网点20处,推广太阳能热水器24900余台,安装利用105千瓦左右的风能发电机600台,共利用中央专项资金988万元,省级专项资金720万元。我县农村能源建设呈现数量增长快,中央、省、市补助资金规模大,新建沼气池农户享受实惠多的良好局面。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指出,我县能源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推广难度大;后续服务滞后,建设成果难巩固;“三沼”综合利用率低,生态农业发展滞后等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和要求:
    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氛围。能源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合理进行农村的能源规划,对农业发展和污染治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大力宣传利用新能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用算账对比的方法教育农民,用身边的典型事例说服农民。
    2 、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建议结合我县各地实际情况,根据养殖情况、原料情况、农民意愿、经济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选择推广户用沼气、联户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工程,把能源开发利用与农业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村能源在农业产业链中的积极作用。
    3 、协调各方关系,整合发展财力。要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沼气建设资金投入。县财政也要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后续服务工作。要引导农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沼气建设,形成农民、政府以及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4 、建设管理并重,理顺服务关系。建管并重,特别要加快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和完善沼气服务网点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县、镇、村三级沼气服务体系。使农民建起来,会使用,用时长。

 

附件2:

关于我县农村能源建设和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 2012 年工作要点安排,5 月 16 日,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县农村能源建设和利用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查看了大庙镇东陵村沼气用户和族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情况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能源建设和利用的主要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把实施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能源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事来抓。2003年以来,全县共申报实施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56处,户用沼气池6500余口,节柴灶1000台,新建农村沼气服务网点20处,推广太阳能热水器24900余台, 安装利用1.5千瓦左右的风能发电机600余台,共利用中央专项资金988万元,省级专项资金120万元。我县农村能源建设呈现出数量增长最快,中央、省、市补助资金规模最大,新建沼气池农户享受实惠最多的良好局面。县政府主要做法是: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为落实好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县政府进行了部署,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村能源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明确了任务和要求,配套了相应工作经费,为任务的进一步落实,提供了组织和经费保障。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扩大沼气建设的宣传,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次利用电视、广播、墙报、宣传册等媒体宣传沼气使用好处,同时大力宣传贯彻《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营造农村能源依法发展、依法管理的氛围,不断增强干部群众农村能源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意识,为推动农村能源建设营造了良好发展氛围。
    3、抓好示范,搞好服务。“十一五”以来,县政府将沼气为重点的能源建设列为新农村建设和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沼气建设项目和资金补助,共争取国债沼气项目、投资扩大内需沼气项目、退耕还林沼气项目、民生工程沼气项目16个,到位项目补助资金1020万元,先后引导农户自建沼气池6500口。二是切实加强沼气池建后管护与服务。先后培训600余名沼气技工,其中224人取得农业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时积极申报和争取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全县建立沼气乡村服务站20处,各级沼气服务网点配备了沼气检测设备、沼气维修工具25套、沼气抽渣专用车10辆,为全县沼气用户提供有效服务创造了必要条件;三是重点抓好沼气综合利用示范户工程,推动生态农业发展。为支持现代畜牧产业基地建设,2009年县政府积极向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申报族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大型沼气工程项目,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14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5万元,该项目已于2009投入使用。族光大型沼气工程工艺技术的应用不仅实现了沼气单一利用向“三沼”综合利用的转变,而且大大提升了规模养殖企业的现代化水平,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了污染排放。此外,总铺镇三合村使用沼肥种植的葡萄,府城镇大王府、武店财农资金合作社利用沼气工程项目带动建成的无公害蔬菜基地,均因产品口感好、市场认同度高,给当地农民带来了经济实惠。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我县农村能源建设虽取得了长足进展,但还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推广难度大。主要表现在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农村能源建设及利用认识和了解还不到位,缺乏开发利用新能源的积极性。
    2、后续服务滞后,建设成果巩固难。在全县走访调查的400余口户用沼气中,正常使用的占49%,基本能用的占37%,完全废弃不能使用的占14%,沼气使用率、产气率随时间推移逐步呈下降趋势,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家庭养殖向规模化养殖的转化,户用沼气失去稳定原料来源;二是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现象普遍,户用沼气管护劳力减少;三是部分沼气用户等、靠、要思想严重,希望政府能够全权包办;四是公益性服务缺人缺钱的现象突出,市场化服务未能相应跟上,日常维修服务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3、“三沼”综合利用率低,生态农业发展滞后。虽然我县已着手开展“三沼”的综合利用,但绝大多数仅仅局限于示范村,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技术在我县还未能普及,农户不能将沼气与家庭种养业结合起来,还未形成“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格局,也影响了生态农业模式的推广与发展。
    三、几点建议
    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氛围。能源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合理进行农村的能源规划,对农业发展和污染治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大力宣传利用新能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用算账对比的方法教育农民,用身边的典型事例说服农民。
    2 、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建议结合我县各地实际情况,根据养殖情况、原料情况、农民意愿、经济状况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选择推广户用沼气、联户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工程,把能源开发利用与农业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村能源在农业产业链中的积极作用。
    3 、协调各方关系,整合发展财力。要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沼气建设资金投入。县财政也要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后续服务工作。要引导农民、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沼气建设,形成农民、政府以及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4 、建设管理并重,理顺服务关系。建管并重,特别要加快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和完善沼气服务网点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县、镇、村三级沼气服务体系。使农民建起来,会使用,用时长。


                                                                    

                                                           201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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