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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7 16:12:49 浏览:973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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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10〕41号


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经整理形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执报告的意见》。现将审议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35份于2011年元月31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2、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0年12月27日

附件1:

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认为,《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以来,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为中心,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政策扶持、技术保障、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大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力度,农机化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会议同意《执法检查报告》,并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县政府要切实解决好农机执法队员工资报酬问题。目前执法队伍人员多,编制少,收入减少,工资难以兑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合理定编,妥善解决好农机执法队员的后顾之忧。
    二、县政府要继续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的投入,随着县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递增农业机械化投入。
    三、加强农用车辆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要加强农机市场的监管,严格查处“三无”产品, 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农民利益。同时,要加强农机操作培训工作,提高作业安全保障。
    四、针对农机化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滞后的矛盾,县政府要利用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项目资金,重点解决好机耕道路建设。
    五、要完善农机服务体系,按照“专业化分工、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切实推进农业机械化服务组织建设。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对本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认真研究处理,于2个月内将研究处理的情况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2:

关于检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0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家水的带领下,在副县长时金发和县农机局局长祝平宽陪同下,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农机化促进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枣巷镇万亩小麦机耕、机耙、机条播、机开沟现场,走访了殷涧镇农机大户朴店长、水稻机育插秧农户张唐军,下午在农机局会议室听取了祝平宽局长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机化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时金发副县长对我县贯彻实施《农机化促进法》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汇报会后,又召开了座谈会。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贯彻落实《农机化促进法》主要工作及成效
    通过执法检查了解到,自2004年《农机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县政府及农机主管部门的重视下,认真贯彻实施《农机化促进法》,扎实工作,抓住国家出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机遇,大力推广使用新型农机具,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学习宣传《农机化促进法》成效明显。《农机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农机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开展宣传,共印发宣传资料2.5万份,每年均开展“农机法制宣传月”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42次,开展咨询活动27场次,接受群众咨询6.2万人次。通过宣传,不断扩大《农机化促进法》的影响力,为我县农机化发展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
    2、充分利用国家项目资金,推动农机化发展。我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几年来先后争取到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装备推进项目235万元,其他农机化项目3个。全县共补助、补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各种机具2335台,带动13个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1862户农民直接投资7781万元。不仅扩充了我县的农机保有量,而且使一大批先进适用的新型农机具得到了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了农机结构,提高了农机化水平。
    3、着力抓好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县政府及农机主管部门通过开展送科技下乡、新机具展示等,向广大农民积极推广农机新机具。除利用自身的农机校培训阵地对农机手进行培训外,还积极与县农委和劳动部门联系,通过“阳光工程”及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等项目,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农机大户和部分农机手开展适用技术培训。自2005年起,连续几年召开水稻机插秧专题会和小麦机械化精量播种技术现场会,近年来又开展了玉米机收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通过试验、示范,以点带面,逐步向面上推广。目前全县机插秧面积达11.5万亩,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机械化收获玉米800亩,小麦精量播种面积达24万亩。
    4、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全县已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4个,发展农机大户231个,有农机跨区作业经纪人100人,全县有5365农机户从事农机作业服务,全县共有农机营销、维修网点226个,乡村农机供油点(农民个体)30个,初步形成农机经营、维修、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特别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我们走访殷涧镇殷北村农机大户张唐军时了解到,该户拥有5台农用机械,流转承包附近村民组150亩农田,水稻实行全程机械化作业,既减轻了劳动强度,又增加了收入。该户年收入达26万元。该户能够承包经营150亩农田,完全得益于农业机械化的广泛应用。殷涧镇宋集村朴店长农机拥有量达12台,家庭年收入达30万元,其中农机作业收入达15万元。该户对周边的农户实行三包服务,包机耕、包机种、包机收,这种服务方式,不仅解决了农村劳动力不足问题,而且保障了农民利益,改变了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为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农作物种植区域化和农业服务社会化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5、农机补贴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在农机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中,县政府及农机主管部门坚持阳光操作,确保政策落实无偏差,不走样。2005年以来,全县共利用国家项目补助和购机直补资金购买拖拉机764台,配套机具235台,联合收割机592台,水稻插秧机456台,机动喷雾机9台,抗旱水泵98台,其他机具181台,完成补贴资金2864万元。今年为了解决农民购机需求与购机补贴资金有限的矛盾,县农机局制定了一套适合我县的办理操作程序,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实施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6、农机安全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时金发副县长亲自召开协调会,建立了公安、农机联合执法工作新机制,成立了凤阳县公安、农机联合执法中队。此举受到省市局的高度表扬。县农机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农机监理工作,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驾驶、违章作业的予以纠正、教育和处罚。同时注重源头治理,组织公安、农机联合执法人员,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查安全、纠违章,并认真做好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核发牌证等工作,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和“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虽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许多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都位居前列,但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
    一是农机装备结构不合理。从检查情况看我县农机装备存在“六多六少”问题,即:小型机具多、大型机具少;动力机械多、配套机具少;粮食作物机具多、经济作物机具少;单项作业机具多,复式作业机具少;耕作机具多、种植机具少;低科技含量机具多,高科技含量机具少。特别是大部分农户拥有的小型拖拉机,只能起到单机耕作和家庭运输作用,而且机械利用率低,闲置现象较为严重。
    二是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不平衡。首先是农业机械化区域发展不平衡。由于地理位置、机械作业条件不同,在我县湾区和中部土地较平整的地区机械化水平高于南部山区。其次是机械化作业环节不平衡。比较突出的是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水平不高,水稻机插秧水平只占6.9%。远远低于其他生产环节的机械化程度。玉米机收才刚刚起步,尚处在示范阶段。
    三是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存在隐患。主要表现在农民购买的拖拉机不落户、不办证现象比较普遍。据了解全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拥有量为78273台,登记上牌的10401台,占13%。其中:14.7千瓦以上拥有量4127台,登记上牌的1259台,占31%;14.7千瓦以下拥有量72025台,登记上牌的8286台,占12%;全县拥有联合收割机2121台,登记上牌的856台,达到40%。很多农机手是“自学成才”,没有参加过专业培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四是农机执法队员工资报酬亟待解决。通过检查了解到,全县农机执法队伍共有37人,1992年底以前农机执法队员11人工资全部是财政供给,1993年机构改革,农机监理站财政全部停供,改为自收自支单位。随着中央1号文件下发和农民减负的贯彻实施以及国家各项涉农法律、法规、政策的相继颁布实施,收费标准和收费幅度大幅减少,农机监理收费项目由原来的55项减少为16项,致使农机执法队员工资无法兑现,影响了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1、要进一步加大《农机化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县政府及农机主管部门要针对不同层面和不同类型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机化促进法》宣传教育活动。县直有关部门,乡镇村干部,农机化服务管理人员,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成员,农机户以及农机经营、维修、操作人员,要作为《农机化促进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通过宣传,使其全面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2、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首先县政府要结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和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其次要充分利用国家购机直补政策,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农机化投入机制。第三要为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国土和水利部门要通过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和农村土地整治,努力解决农机下田难问题;农机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机信息化服务平台,组织好农机跨区作业,为农机作业市场化提供优质服务。
    3、要以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机化水平。首先要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特别是育插秧机械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认知度。其次要加强农机与农艺的配合,农业和农机部门通过联合举办工厂化育秧,机械化插秧技术培训,共建示范基地,举办农机和农艺新技术应用现场会、新机具展示会等让农民零距离接触,亲身感受到推行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等新技术带来的好处,从而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
    4、要妥善解决好农机执法队员的工资报酬问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鉴于滁州市其它各县农机执法队员工资全部是财政供给,建议县政府合理设置我县执法队伍编制,妥善解决好农机执法队员工资报酬,从而提高农机执法队员工作积极性。
    5、要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县农机局要从解决农机不落户、不办证、无证驾驶、带病作业等问题入手,加强对农机操作人员培训、教育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农机手的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和知识的专门培训,努力消除农机管理的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把我县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切实提高农机作业安全保障能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1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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