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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0-09-06 17:02:45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浏览:4290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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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检查了解与本工委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并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报告;做好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中的有关工作;
  二、承办县人大代表的选举事项及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办理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工作;
  三、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承办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四、根据主任会议安排,组织开展代表活动,了解代表小组活动情况,总结推广代表工作经验,组织宣传各行业中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
  五、负责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收集、整理及交办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办理并回复办理结果,接待和处理代表来信来访;
  六、负责联系在凤的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了解代表变动情况,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七、负责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八、围绕主任会议、常委会审议与本工委工作有关的议题,做好调查研究等准备工作,并起草相关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草案;
  九、承办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交付的与人事代表选举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十、按照本工委职责,审查县人民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答复与本工委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咨询;
  十一、负责对口联系全国或省、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来凤开展执法检查、视察或调研等工作,并提出初步对接方案;
  十二、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代表联络办公室工作职责(凤编[2015]20号):

     一、负责协调、联系县人大代表,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二、协助驻凤的上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

     三、指导乡镇人大开展代表活动;

     四、承办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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