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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0-09-06 16:59:03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浏览:4213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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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财政预决算草案进行初审,向主任会议、常委会、人代会提出初审报告或审查报告;
  二、围绕主任会议、常委会审议财经方面的议题,做好调查研究等准备工作,并起草相关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草案;
  三、根据主任会议安排,组织代表对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财经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或视察;
  四、按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安排,负责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财经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情况;
  五、密切联系对口工作单位和县人大代表,督办相关的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情况;
  六、接待和处理涉及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
  七、承办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财经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工作;
  八、负责审查县政府报送的有关财经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九、负责对口联系全国或省、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来凤开展执法检查、视察或调研等工作,并提出初步对接方案;
  十、承办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预算审查办公室工作职责(凤编[2015]20号):

    一、承担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预算、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和监督预算执行以及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预算监督、财税监督、审计监督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三、承办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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