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 | 安徽省人大 | 滁州市人大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010年8月31日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缺位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的规定,2010年8月31日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周红玉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