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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杜永珍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0-07-09 21:12:48 浏览:469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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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9日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凤阳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杜永珍因工作变动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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