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民政局局长徐家贵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统筹规划,建管并举,全面推进凤阳县农村敬老院建设》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经整理形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县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情况报告的意见》。现将审议意见转去,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35份于2009年10月8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县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全县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09年8月3日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县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县民政局局长徐家贵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统筹规划,建管并举,全面推进凤阳县农村敬老院建设》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审议,赞成这个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敬老院建设,在积极利用上级资金的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敬老院建设步伐,切实改善五保供养对象的居住环境;强化管理,优质服务,切实提高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为更好地实现“老有所养”,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目前全县已建成敬老院25个,在建3个,敬老院入住五保人员2023人,集中供养率达到31%。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指出,我县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存在敬老院床位利用率不高,建设布点不均衡,管理队伍薄弱,运行费用不足等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如下意见和要求:
一、以规划为先导,推动敬老院均衡发展。县政府要切实把敬老院建设作为实现老有所养的大事来抓,科学合理规划敬老院建设,切实解决建设不均衡问题。
二、加强管理力量,提高管理水平。要切实加强敬老院的管理,提高五保人员的实际入住率和满意率。要合理确定敬老院管理人员与集中供养对象的比例,合理安排运行费用;积极倡导敬老院发展院办经济,以副补院;要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三、增加入住五保对象,提高床位利用率。要尽量把一些老弱病残的五保户集中供养起来。对符合五保条件的,力争做到应保尽保,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后进乡镇敬老院建设步伐。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财力支持,加大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沟通,多筹善款,扎实推进后进乡镇敬老院建设步伐,真正把好事办实办好。
附件2
关于全县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安排,6月4日,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县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总铺、大溪河等乡镇敬老院,向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了解生活水平、居住条件、疾病治疗等情况,听取了县政府以及民政部门关于我县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农业人口64万,全县五保供养人员6527人。上世纪90年代初我县农村敬老院进行过一次集中建设,入住过部分五保人员,但由于资金、管理跟不上,敬老院设施逐步老化,入住五保户呈减少趋势。到2006年全县能够入住的农村敬老院仅有13座,集中供养174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集中供养在全省、全市处于后进位次。2007年下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利在弱势群体的民生工程建设,抓住机遇,在积极利用上级资金的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使五保集中供养率迅速提高,初步改变了在全省、全市的落后局面。
(一)大投入,快发展。2007年以来,全县共投入敬老院建设资金1638万元。其中07年投入1311万元,08年投入327万元,共新建、改扩建25座敬老院,入住五保人员2023人,集中供养率达到31%。09年计划投入698万元,新建3所大型敬老院、改扩建2所敬老院。项目完成后,将新增五保供养床位832个,集中供养率达41%,在全市将处于先进行列,为实现安徽省民生工程要求的到“2012年集中供养率达到50%”这个目标奠定了基础。
(二)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为解决财政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在工程建设中,除集中使用敬老院建设专项资金外,采取“四个一点”的方法,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一是县级财政和福利资金统筹安排一点;二是敬老院建设帮扶单位帮扶一点;三是乡镇自筹并发动社会捐助一点;四是争取上级民政部门支持一点。通过上述措施有效地解决了敬老院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和资金的管理。一是签定责任状,明确了乡镇的责任主体。二是根据工程量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运作方式,对投资在20万元以下的维修和改建工程,交由当地乡镇进行运作;对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改扩建项目,采用了分散采购的办法,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简化各项手续;对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实行公开竞标,按照建设工程的相关要求进行阳光操作。三是加强施工的质量监理。聘请了专门的施工监理单位,还成立了由纪检、监察、建设、质检等部门参与的敬老院建设督查工作组,对工程的施工质量等进行定期督查。四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财政和审计部门加大对敬老院建设资金的监督和审查力度,确保敬老院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四)加强敬老院日常管理,提高入院人员的满意率。我县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政府保障,滚动发展”的工作方针,建立了由院长、专职管理员、辅助管理员及炊事员组成的敬老院管理和服务队伍。院内规章制度较齐全,卫生状况良好,饮食较为丰富,得到了院内老人的赞许。县财政每年按照各敬老院入住人数给予2-3万元的管理经费补助;对五保户的集中供养标准也由原1200元/人、年,提高到21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1800元/人、年,此供养标准目前在全市属于较高水平。在医疗方面,除新农合报销费用外,民政部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五保户以医疗救助,确保他们看得起病。
二、存在的问题:
1、全县乡镇敬老院床位利用率不均衡,实际入住人数有多有少。如大溪河镇敬老院、总铺镇敬老院等入住率较高,达92 % 以上;有的乡镇敬老院实际入住率仅50%左右,有的还不到设计入住人数的一半,床位利用率不高,不能对资源进行有效的利用(例如:府城大王府有床位50个,实际入住28人;枣巷70人床位,入住30人;工业园区16人床位,入住8人)。
2、各乡镇敬老院建设及集中供养发展不均衡。目前,我县集中供养率已达31%,但有些乡镇仍偏低,如武店镇有474名五保人员,只有一座可以入住40人的敬老院,9%不到;西泉399名,也仅有一座可以容纳50人的敬老院,集中供养率仅12.5%。
3、老、残、病员入住比较少。一些乡镇对集中供养老弱病残五保户有后顾之忧。主要原因,一是专业管理人员少,难护理;二是费用大,乡镇难解决;三是认为残疾人较多会有损敬老院的形象;四是看护危重病人,责任大、风险大,如果管理再跟不上,在群众中容易引起负面影响。
4、管理队伍薄弱,运行费用不足。由于乡镇敬老院管理人员较少,而且没有经过培训和教育,只是进行基本的日常三餐的饮食供应,不能对老人进行身体照顾和心理疏导,敬老院管理制度不能很好落实,影响了敬老院这一福利机构的功能发挥;另外敬老院的补助经费不足且不够合理,县政府文件规定院民在40人以上的每年安排3万元,低于40人的,2万元。总铺、大溪河敬老院分别入住92人、94人,各补助经费3万元;而门台入住仅8人,安排经费2万元,显失合理;另外有的院内无值班室,存在安全隐患。
三、意见和建议:
1、增加入住五保对象,提高床位利用率。要尽量把一些老弱病残的五保户集中供养起来,力争做到应保尽保,充分利用现有敬老院资源,使入住的老人都能充分享受到政府的关怀,集体的温暖,精神得到满足,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
2、加强管理力量,提高管理水平。一是要合理确定敬老院管理人员与供养对象的比例,合理安排运行费用(建议对管理费用按人均 入住人数安排);二是要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县、乡人民政府应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政策,落实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待遇,维护其劳动权益。
3、发展院办经济,以副补院。为改善经费紧张的状况,在规划敬老院建设时,可以为敬老院划拨一定数量的土地,作为发展院办经济的基地,实行“以副养院”、“ 以副补院”,提高集中供养人员的生活质量。
4、整合资源,强化敬老院的均衡发展。按各乡镇的五保人数,科学合理建设敬老院,使敬老院建设达到均衡发展;要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在敬老院的建设和规划上,要交通便利,体现以人为本精神,方便生活和管理,以达到五保人员的满意。
5、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后进乡镇敬老院建设步伐。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财力支持,加大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沟通,多筹善款,多办特色文化活动,切实体现来自社会各阶层对弱势群体的关注,真正把好事办好,好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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