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人常〔2008〕37 号
县人民政府: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经整理形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决定将审议意见转去,请认真研究办理,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35份于2008年12月31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并附电子版。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08年11月27日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总的情况是好的,与往年相比,食品卫生状况有较大进步。具体表现在:宣传教育逐步深入,坚持以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基础和条件;狠抓集体食堂用餐卫生,健全了学校卫生管理网络;整合力量,发挥职能优势,开展执法监督,并能很好的为企业提供服务;对超市和菜市场进行了有效监管,卫生许可证持证率逐年提高。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也指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
一、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大多属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要加强管理;
二、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食品生产、制作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县政府要加大对活牛屠宰、豆制品和面粉等食品生产的监管力度;
三、农贸市场建设滞后,城区现有农贸市场的规模小、环境差,与城区居民日益增多及创建文明城市要求不相称;
四、专业人员不足,卫生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五、由于卫生监督网络经费不足,对全面、有效地开展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附件2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2008年工作计划安排,主任会议决定,我们于5月28日--29日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府北菜市场、家家福超市、尚贤阁假日酒店、万口大酒店、凤宝粮油有限公司。还深入博文国际学校、临淮中学学生食堂查看了从业人员的体检情况、进货单、原材料仓库以及后堂操作程序等。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召开了有县政府分管领导、卫生局负责同志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的情况汇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1899 户,其中生产加工224户,流通1278户,餐饮397户。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发动,严格执法监管,食品卫生工作成效明显,卫生设施逐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持证率逐年上升,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律意识也有所提高,食品卫生工作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
(一)宣传教育逐步深入。近年来,县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利用《食品卫生法》活动周和纪念日,上街发放宣传材料、宣传画、出展版、出动宣传车、召开相关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通过宣传和培训,增强了受训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也提高了生产经营者自身的管理能力,为《食品卫生法》在我县的贯彻落实奠定了较好的基础。群众食品卫生意识和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有所提高。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整合力量,发挥职能优势。县政府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从源头抓起,实施综合治理。县卫生监督所作为《食品卫生法》的主要职能部门,采取经常性监督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依法开展了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据统计,在2007年抗洪救灾和2008年春节期间,共检查餐饮及食品经营户317家,从业人员438人,餐具消毒设备74台,销毁不合格食品120余斤,对28家餐饮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质监、工商部门联手对总铺大米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具体的指导。在2008年旅游旺季到来之前,对全县旅游景点区域内的20家餐饮食品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检查,景点区内的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从业人员健康持证率98%。
(三)狠抓集体食堂用餐卫生,提高食品卫生水平。多年来,县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始终把抓好集体食堂用餐列为重点工作,特别是对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食品加工、成品、半成品的存放等进行了有效监管。在教育局的配合下,健全了学校卫生管理网络,推行了食品卫生责任制,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从检查情况看,师生就餐人数多、规模较大的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状况良好。如博文国际学校、临淮中学等能够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制度及管理网络,卫生设施齐全,操作规程规范,卫生管理水平较高。
(四)加大对超市和菜市场的监管力度。县城内共有大型超市5家;现在能正常营业的菜市场一个。超市的货源主要是自己采购,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县食品卫生监督所要求超市必须严格把好食品来源关,建立进货索证制度,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提前2个月下架。府北菜市场的猪肉摊点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同时,不断加大检查力度,特别是在重要节假日前期对全县范围内超市销售的食品和菜市场实施专项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一查到底。
通过检查,我们认为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总的情况是好的,与往年相比,食品卫生状况有较大进步。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
1、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大多属于无证经营,且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不易管理,给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带来一定的难度。
2、 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食品卫生管理水平低下,存在安全隐患。府北菜市场面积狭小、设备陈旧、卫生环境较差,老百姓怨气很大。农贸市场的现状与城市人民生活水平需要严重不相称。
3、现有专业人员不多,卫生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4、由于卫生监督网络经费缺乏,对全面、有效地开展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三、几点建议
1、积极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一是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进行宣传,提高他们对食品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主动配合,加强管理;二是有针对性地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使他们知法、懂法,自觉守法经营;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对市民进行宣传,结合当前手足口病,宣传教育要进社区,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食品卫生知识知晓率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工作。
2、依法行政,严格监管,不断提高全县食品卫生工作水平。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摆上重要位置,依法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监督工作。一是对合法经营单位增加监督频次,针对薄弱环节,提出监督意见并督促限期整改;二是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限期整改又未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加强预防性监督工作,对新增加的食品生产单位和餐饮经营场所,卫生监督所要尽早获取信息,提前介入,上门服务,认真指导,既能满足居民对食品餐饮的供给需求,又能保证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3、增加投入,抓好培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目前我县卫生监督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人员素质与当前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县政府要努力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网络的必需经费,以提高处置突发性卫生事件和查处违法行为的应对能力和保障能力。有关职能部门要打破条块分割的局面,相互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政府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无证经营和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凤阳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08年9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