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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05 15:19:04 浏览:387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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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08〕42号


 

县人民政府: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经整理形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主任会议决定将审议意见转去,请认真研究办理,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35份于2008年12月31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并附电子版。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08年12月4日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县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增强,劳动合同签订率有所提高,用工制度进一步规范,侵权行为明显下降,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也指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如少数用人单位思想认识不高,对新法的实施持观望态度;仍然存在着法律规定落实不平衡现象;对法律贯彻实施的监察力度不够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了如下建议和要求:
  一、进一步细化实施计划,加大执法力度。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原则,结合上级部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我县《劳动合同法》实施计划,制定出符合我县实际的分步实施目标和分类管理标准,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有序地分步推进,逐步解决法律规定落实不平衡现象。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从抓典型案件入手,以案说法,打消少数人消极观望的心态,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二、加强执法监察,建立有效的防范和监督机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定期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及时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重视解决劳动保障部门经费和人员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劳动执法保障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不断推进新法的贯彻落实。要继续采取媒体讲座、站点宣传、知识竞赛等形式对法规进行广泛宣传。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定期公布主要企业的用工合同签订率和员工社会保险的缴纳率,推进新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附件2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6月19日至20日,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察看、随机走访、召开座谈会和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先后对安徽珍珠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凤阳县酿酒有限公司、台玻凤阳硅砂有限公司、凤阳华众玻璃有限公司等企业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情况、执法主体及工作机构责任制落实和执行《劳动合同法》具体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县政府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在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明确要求。去年12月,县成立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领导小组,制定实施计划,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统一部署。一是广泛宣传。采取媒体讲座、站点宣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的法规宣传,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10多万张(册),有效受众达30多万人次。二是加强培训。开办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班3期,行政、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培训班5期,邀请省市专家为150余家用人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了培训,以提高干部职工对新法的认识。三是深入指导,规范用工行为。为保证新法的顺利实施,县政府相关部门积极组织人力先后进驻30余家用人单位,指导企业依法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帮助他们建立合理、合法、合规的用工制度,以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四是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劳动合同法》全面落实。近半年来,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先后组织了“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情况”等三项清理和检查。督促26家企业限期整改,补签劳动合同657份,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增强,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从检查情况看,用人单位和员工法律的意识都明显增强。今年初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劳动合同法》培训,通知用人单位188家,实到法人代表127人,这说明企业主学法意识有显著增强;另外,员工进厂主动要求与企业签订合同的人数也明显增多。据统计,《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仅70﹪以下,目前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94.75﹪。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国有、集体企业合同签订率达到92﹪,饮食服务行业签订率达到90﹪,即使是民营的水泥生产和建筑行业的签订率也达到了80﹪。
  (二)用工制度进一步规范,侵权行为显著下降。一是通过修订完善,企业用工程序更加规范。过去企业用工大多不签合同,或实行“口头合同”,即使签订合同至少也要3至6个月时间才能完成;现在一般签订合同的时间均在用工之日一个月内完成,且本人都持有了一份合同,改变了过去合同由单位保管的做法,合同范本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高的蓝本为依据,内容更加完备。二是员工权益得到保障。我们在台玻凤阳硅砂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员工工作时间、休假、养老保险处理办法等相关资料印制成了《员工工作规则》分发到员工手中,接受监督。三是杜绝了违规扣押身份证、押金现象。通过对检查单位走访和座谈,今年没发生同类事件,县主管部门也没有收到此类案件的投诉。
  (三)推动了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按《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有不少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主动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用。据统计,今年1-7月份,全县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达22199人,医疗保险46044人,工伤保险15516人,生育保险10500人;与去年同比分别增加2699人、13244人、2316人、2500人。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少数用人单位思想认识不足,对新法的实施持观望态度。在检查走访中了解到,有少数用人单位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既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还要依法为工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也有企业担心《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执法不严的现象,导致先守法的企业吃亏,降低了企业的竞争能力,有等等看的思想。
  (二)仍存在法规落实不平衡现象。据了解,我县目前登记在册有一定规模的用人单位188家,其中外来企业28家,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3﹪,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为30﹪;国有、集体企业71家,签订率为92﹪,养老保险参保率为87﹪;民营(含私营)79家,签订率为94﹪,养老保险参保率为28﹪;个体工商户10家,签订率为100﹪,养老保险参保率为21﹪。从以上数据看,全县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94.75﹪,但社保缴纳率却差距很大,全县养老保险缴纳率平均仅达到41.5﹪。究其原因除企业主主观因素外,有相当一部分职工维权意识淡薄,宁愿暂时多拿点工资,也不愿缴纳社保费用。
  (三)劳动监察力量有待加强。目前,我县劳动监察人员为6人,面对上千家用人单位(含没登记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管和服务,相比之下悬殊太大。鉴于我县的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队伍的编制、经费和检测手段,已经满足不了当前面宽、量大的劳动市场管理需求,急需加强和补充。
  四、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细化实施计划,加大执法力度。县政府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原则,结合上级部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我县《劳动合同法》实施计划,制定出符合我县实际的分步实施目标和分类管理标准,使《劳动合同法》贯彻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有序地分步推进,以减少法规落实不平衡现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要从抓典型案件入手,以案说法,打消少数人对《劳动合同法》持观望的态度,维护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二)加强执法监察,建立有效的防范和监督机制。县政府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定期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并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及时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部门的投入,逐步解决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实际困难,为劳动执法创造条件。
(三)整合力量,建立综合管理新机制。县政府要建立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导,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宣传、经贸和总工会等单位协调配合的综合管理机制;尽快在法规宣传、案件查处、劳动纠纷调解和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等方面形成合力,从速化解企业用工矛盾,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保证《劳动合同法》在我县的顺利实施。

 

                     县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
200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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