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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报告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1-05 14:54:16 浏览:332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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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08〕43号

 

县人民政府: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经整理形成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报告的意见》。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主任会议决定将审议意见转去,请认真研究办理,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35份于2009年元月1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并附电子版。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报告的意见;
        2、关于检查《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08年12月11日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报告的意见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十一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宣传贯彻,在拓宽广播电视传播渠道,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了全县广电事业健康发展。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也指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一、农村数字电视覆盖面低,收视信号不稳定;二、城镇有线电视信号质量差,服务质量差,群众投诉多;三、电视台在广告播出的时间和内容上,把关不严,有违规现象。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县政府要将广播电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要有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广播电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对农村广播电视发展的薄弱地区,要结合“村村通”工程,降低无线数字电视的安装成本,改善农村数字电视信号质量,扩大农村无线数字电视覆盖面。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城镇有线电视信号质量差的问题,保证信号的稳定。
    三、要进一步加大广电部门改革力度,引入竞争机制,尽快实行局台分离、人员竞聘上岗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四、要严格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把好广告审查关,避免广告违规现象。
 

 

附件2

关于检查《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08年4月8日-9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执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县广电局、安广网络凤阳分公司和凤阳安广无线数字电视公司,对以上单位的机构设置、设施装备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深入基层乡镇,察看了有线电视总铺工作站和武店工作站。检查组所到之处,与相关领导、广播电视工作者及群众代表广泛接触,深入交谈。在实地考察基础上,检查组召开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广电系统负责同志和基层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汇报会,会议首先听取县政府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检查组成员和与会代表在听取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我县广播电视发展现状热烈发言。发言既肯定了我县贯彻实施《条例》所取得的成绩,也真实反映发展中的不足。现将本次执法检查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贯彻执行《条例》的基本情况
1997年8月11日《条例》正式颁布,在实施《条例》的十年间,县政府及广电部门认真宣传贯彻《条例》,以《条例》规范事业发展行为,确保了全县广电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一是将《条例》的宣传列入广电系统经常性工作,工作开展中把《条例》宣传放在突出位置,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二是在执法活动中,广泛散发《条例》的宣传材料,营造浓厚的执法氛围,提高广大群众遵守《条例》的自觉性。三是认真组织广电系统内部干部职工学习《条例》,提高干部职工知法水平和执法能力。
  (二)依法规范机构设置,不断提高广播电视服务水平。
  1、我县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建设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技术标准,基本具备法律规定的“四有要求”: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技术人员;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三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证;四有必要的工作场所。目前我县广电局新闻、专题、总编等部门齐全,运转正常。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广电部门当好党和政府的宣传喉舌,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新成就,统一全县人民的思想认识。在新闻宣传上基调鲜明,唱响主旋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东向发展,工业立县,产业强县和科教兴县”的战略目标,着力营造奋力崛起的良好氛围。多形式、多层次、多侧面反映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坚持“三贴近”原则,不断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目前县电视台有两套电视节目,每天播出16小时以上,除《凤阳新闻》栏目外,还开辟专题栏目《聚焦百姓》、《时代先锋》、《与法同行》、《为您服务》、《综合文艺》等,节目信息量大,题材丰富,群众的喜闻乐见程度提高。广播电视管理部门不断追求完善,在丰富内容中提升质量,在质量保证下丰富内容。县广电局近年严把节目编排制作关、播出关,为此制定了《电视节目评选奖惩办法》,坚持每月对自办节目评选一次,奖优罚劣。同时,抓好品牌建设,优化现有栏目,对重点栏目适时改版调整,提升质量水平。
  3、加强事业建设,提升设施现代化水平。广电事业具有高技术、高投入、高消耗的特点,且技术更新快,为了保证节目质量的提高和播出的安全,县广电局注重技术进步与创新,每年用于设备更新、人员培训和节目制作耗材费用都在100万元以上。
  (三)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得到加强,并为数字化升级做好前期工作。
  1、城镇地区有限电视网络增点扩面。2002年凤阳有线电视台接受省安广网络公司整合,成立安广凤阳分公司,前期虽出现不少波折,主要是职工队伍不稳定,经营管理不善,服务质量差,收视户反映强烈,但近期新领导班子组建后,针对突出矛盾,大力进行综合整改,特别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用好的班子带人,用好的制度管事,短期内收到明显成效,服务质量有所改善,故障率降低,用户收视率和满意度提高。现在安广网络凤阳分公司除加强对现有网络维护、整改外,正在搭建新的服务平台,大力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进程。农村是广播电视发展的薄弱地区,多数村庄收到的电视节目少,且收视效果差。2008年,省政府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列入十八项民生工程之一,要求到2010年,全面完成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任务。根据农村地域特点,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作用,通过加快设备更新改造,增加转播节目数量,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率水平。现在凤阳县安广无线数字电视公司已经组建,前端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部分地区发射塔已建成,用户安装推广工作已在进行中。今后我县广播电视网络覆盖的格局是:城镇地区将主要依靠有线数字化网络覆盖;农村地区将主要依靠无线数字化网络覆盖。当然城镇和乡村双双实现广播电视数字化覆盖的任务还相当繁重。
  (四)贯彻执行《条例》,依法推进社会管理,确保广播电视信息安全。
按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乡镇有线电视站的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与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工商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定期对擅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进行查处打击。2007年以来,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共收缴擅自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300多套,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广播电视节目传播的安全。
    另外,2003年以来,随着少数“法轮功”顽固分子破坏电视信号事件的发生,我县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一是将播出机房至发射台的传输线路“明”改“暗”,确保传输安全;二是加强值班,控制机房24小时不间断监控。多年来,未发生安全播出事故。
  二、存在问题
  1、技术设施满足不了事业发展的需要。采编系统设备老化严重,近年虽然采购了部分先进设备,但整个系统不匹配,播出效果不理想。现有广播电视台发射塔高程不够,由于受周围山体阻隔,覆盖面远远满足不了需要。另外,我县的制式仍为“模拟”信号传播,与省、市台不配套,制约对上对外交流。
  2、队伍老化,专业人才缺乏。广播电视是技术密集性行业,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要求高,由于前期人员多为指令性分配,综合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岗位专业技术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采、编、播等一线技术岗位人才严重缺乏,影响到事业水平的提升。
  3、部分农村地区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呈泛滥之势。由于不少农村地区电视信号不佳,加上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价格低廉、易于安装,且销售单位失于监管,农户间相互效仿,竞相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有些地方安装农户在20%以上,且呈增长势头。这种现象的蔓延,对信息安全埋下了“隐患”。我县虽采取了执法行动,但效果不明显。
  三、意见和要求
  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广播电视事业必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发挥应有的社会功能。根据执法检查组检查发现问题,特提出如下意见和要求:
  1、县政府要把广播电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广电部门应突出政治性和公益性,创收不应是其主要目标。因而政府对广电部门的基本财力需求应予保障。先进设备是保证播出质量的物质技术基础,为了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广电部门的设备更新要考虑先进性和超前性。
  2、节目内容安排科学性、适用性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群众反映:我县电视台安排的对民众生产、生活有科学帮助的电视内容不足,如:适用农业生产技术、科学生活等。而为创收需要播出的广告内容多、时间长,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规范广告播出行为。
  3、城镇有线电视传播网络信号质量差的问题亟待解决。近期,安广网络凤阳分公司虽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网络运行质量有所改善,但离群众满意这一标准尚有较大差距,需对整个有线电视网络做全面技术维护,提高主网质量和末端接入工艺水平,保证信号的稳定。在实行有线电视信号数字化转换过程中,要降低初装成本,调整营销策略。
  4、要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保证民生工程落到实处。农村区域广泛,居住分散,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切实可行。凤阳县安广无线数字电视公司已经组建,正在向农村地区扩展业务,但扩展速度不快,其原因主要是初装费用太高(每户400元以上)。广播电视“村村通”定位在民生工程上,要降低安装成本,要把利民便民作为工作目标,要加快农村地区无线数字电视覆盖速度,迅速巩固农村舆论阵地。
  5、对农村地区大量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现象要加大管理力度。鉴于广电部门有执法职责而无执法队伍的现状,县相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要常态化、正规化。
  6、要进一步深化广电部门内部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现行的局台合一管理体制应积极改革,广电局的行政管理职能与电台、电视台的经营职能实行分离应是改革的趋势,政府应提前谋划。近期政府在人员编制上给予广电部门很大支持,但在进人和用人上要把好关。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把培养采、编、播一线高素质人才做为重要工作来抓,以人才实力保证凤阳广播电视事业办出新意、办出特色。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0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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