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全县医保药品追溯码实施情况报告意见》的通知
凤阳县人民政府:
凤阳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医保药品追溯码实施情况的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5份于2025年12月底前报县人大常委会,电子档材料发到邮箱:ahrdmsk@163.com。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全县医保药品追溯码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2025年11月21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医保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医保药品追溯码实施情况的报告》。经过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医保药品追溯码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和用药安全,通过对药品生产环节赋码、销售环节扫码、使用结算环节核码,能够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精准跟踪与智能监管,提升药品追溯码在遏制串换药品骗保、规范基金管理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凤阳县在推进医保药品追溯码工作中,坚持试点先行,达成推进共识;坚持协同为要,汇聚推进合力;坚持动态调度,防范各类风险。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凤阳县初步构建起“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智慧监管体系,为全县人民用药安全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指出,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思想认识有差距、主动配合有不足、扫码设备不统一、基层能力还不强等问题。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今后加强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扩展宣传面,推进药品追溯码再发力。加大药品追溯码采集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公众对药品追溯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及时向公众推送药品安全提示,倡导群众养成扫码验码好习惯。同时不断丰富追溯码的应用场景,逐步构建大数据监测药品使用的基金监管新模式。
(二)织密监管网,提升药品监管新质效。一是将追溯码采集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强化定点医药机构主体责任。运用好大数据+药品追溯码,赋能医保基金严格监管大格局,精准分析排查各类违法违规数据,有效遏制“回流药”“串换药品”等欺诈骗保行为。二是县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支持,设立追溯码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为医疗机构更新先进追溯码扫码采集设备,提升医保药品追溯的硬件支撑。
(三)汇聚新合力,促进服务效能再提升。一是坚持“三医同步”,医保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医保药品信息采集率和准确率。二是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尤其是农村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他们服务能力。三是针对追溯码应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建立医保、药监、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构建跨部门协作平台,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四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理念,加强卫生防疫、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倡导健康管理,多措并举做好疾病预防,发挥医保基金保障作用。
附件2
关于医保药品追溯码实施情况专项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项调研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有才带队,医保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参与,并邀请医保领域专业代表参加,就我县医保药品追溯码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并于10月16日实地查看了板桥镇卫生院、府城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听取了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汇报,并围绕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
一、工作基本情况
医保药品追溯码就是药品的“身份证”,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和用药安全,通过对药品生产环节赋码、销售环节扫码、使用结算环节核码,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精准跟踪与智能监管,提升药品追溯码在遏制串换药品骗保、规范基金管理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国家医保局2024年9月在全国范围部署推进医保药品追溯码工作。
为全面了解医保药品追溯码工作的实施进展,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本次专项调研监督。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数据分析等方法,积极推动医保药品监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警、从粗放管理向精细治理转变,督促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水平和用药安全保障能力。
(一)坚持试点先行,达成推进共识。为推进医保药品追溯码工作,县医保局充分了解追溯信息系统应用状况,评估药品耗材追溯信息采集工作难度,综合评估分析医疗机构领导认知程度、业务运行情况、技术团队能力等多种因素后,确定在县人民医院开展先行试点工作,充分积累试点经验基础上,再逐步拓展全县医疗机构。医保局注重加强政策宣贯形成共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讲清追溯码对质量监管、用药安全、机构管理和基金效能的重要意义,推动医药机构从“被动执行”转向“主动应用”。
(二)坚持协同为要,汇聚推进合力。药品追溯码工作涉及面较广,需要多部门协同推进,县医保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医共体牵头医院沟通协调,多次召开协调推进会及专项工作调度会议,明确由医保局统筹推进,医保中心业务指导,医药机构分批次阶段推进。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医疗机构按照应扫尽扫原则,进行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1-10月全县106家医保定点药店、242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药品追溯码数据共计600万条,共稽核336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3家,通过智能监控系统核查处理违规结算数据4253条,向多部门移交线索15件。初步构建起“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智慧监管体系,为全县人民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三)坚持动态调度,防范各类风险。根据市医保局药品追溯码每日进展,对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中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滞后,进展缓慢的医药机构进行单独督导。举办3期专题培训班,覆盖全县123家定点医药机构,强化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及时掌握药品追溯码采集过程中的“疑难杂症”,督促信息系统供应商组织工程师在线指导解疑释惑,确保药品追溯码上传数量和采集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少数医疗机构对药品耗材追溯码采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导致采集工作推进不均衡,个别机构数据上传不及时、内容不完整。
二是主动配合还有不足。追溯码采集需在药品入库、出库、结算等环节额外扫码登记,加上还需人工核对数据准确性,医护人员对追溯码增加的工作量初期配合度不高,业务不熟练,存在重复扫码或退换药品时扫错码现象。
三是扫码设备还不统一。追溯码扫码设备普遍由医疗机构自采,往往采购标准不一,数据接口不一,直接影响数据扫码采集效率。拆零药品的扫码采集还有技术障碍没有解决。
四是基础能力还需提升。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偏远地区药店信息化水平低,影响追溯码数据的实时上传和验证,有的还是习惯于传统的就医配药方式,亟待加强培训与指导。
三、意见建议
(一)扩展宣传面,推进药品追溯码再发力。加大药品追溯码采集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公众对药品追溯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及时向公众推送药品安全提示,倡导群众养成扫码验码好习惯,实现药品追溯码“应扫尽扫,能扫尽扫,能用尽用”。同时不断丰富追溯码的应用场景,逐步构建大数据监测药品使用的基金监管新模式。
(二)织密监管网,提升药品监管新质效。将追溯码采集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强化定点医药机构主体责任。运用好大数据+药品追溯码,赋能医保基金严格监管大格局,精准分析排查各类违法违规数据,有效遏制“回流药”“串换药品”等欺诈骗保行为,全力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同时,建议加大财政投入支持,设立追溯码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县政府统一安排经费为医疗机构更新先进追溯码扫码采集设备,提升医保药品追溯的硬件支撑。
(三)汇聚新合力,促进服务效能再提升。坚持“三医同步”,医保要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医保药品信息采集率和准确率。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尤其是农村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他们服务能力。针对追溯码应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建立医保、药监、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定期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构建跨部门协作平台,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理念,加强卫生防疫、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倡导健康管理,多措并举做好疾病预防,发挥医保基金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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