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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杨燕辞去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11-21 15:52:12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57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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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1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杨燕书面提出辞去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杨燕辞职请求。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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