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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凤阳县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报告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4 14:56:30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4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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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凤阳县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5份于2025年8月3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并将电子档材料发到邮箱:ahfyrdmsk@163.com。

 

附件: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凤阳县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2.关于凤阳县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凤阳县全面深化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凤阳县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认为,2024年,县政府及财政部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通过持续把好事前绩效评估关口、优化绩效运行监控环节、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取得了2024年市对县考核位居一等的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审议指出,虽然我县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部门主体责任发挥不够、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绩效评价体系不够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有待加强,问题整改重视不够、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审议要求,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构建“成本-绩效”双控机制。

要进一步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和绩效考核的引领作用,推行全成本预算管理,强化成本动态监控,加强成本效益评估,建立“成本-绩效”挂钩机制,对成本超支但绩效未达标的项目,在次年预算安排时予以压减。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要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分行业、分部门突出重点绩效指标设置,优化考核流程,便于绩效自评和综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严格运用考核结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预算调整挂钩。

三、进一步直面问题整改,做好绩效评价后半篇文章。

对于反馈的问题,县政府及各预算单位要深入摸清情况,建立台账,清单化管理,统筹制定合理化整改方案,发挥审计、巡察等各方合力,做实做细整改工作每个环节,实现反馈—整改—提升闭环,力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通过邀请第三方专家上门辅导、外出学习考察绩效管理方面先进经验等方式,加强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持续提高绩效管理人员开展绩效评价、运用考核评价结果的能力水平,夯实绩效管理人才基础。

 

附件2

 

关于凤阳县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于4月24日对我县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了调研。本次调研采取实地察看和座谈方式进行,实地察看了“岗上花开”休闲田园、总铺镇鹿塘行政村付家中心村和凤阳县人民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等三个项目,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收集了相关问题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县政府及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通过持续把好事前绩效评估关口、优化绩效运行监控环节、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2024年市对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取得了位居一等(满分)的成绩。

(一)持续把好事前绩效评估关口。

一是强化项目优先级排序。按项目紧迫性和成本效益分析结果排序预算,对支出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先级排序,加强项目入库事前审核管理和重大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评价,确保预算项目可执行、能落地、见效益。

二是严格项目预算绩效编制管理项目支出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未入库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对500万元以上新增政策及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政策申请及预算分配的关键参考。2024年通过事前绩效评估核减项目申请金额845.48万元,逐步从源头提升预算安排科学性、精准度。

三是实现绩效目标“三同步”管理。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审核、批复,2024年同步批复74个部门整体绩效目标(34.68亿元)和611个项目绩效目标(11.78亿元),确保目标可量化、可考核。

(二)持续优化绩效运行监控环节。

一是动态预警、督促整改。根据绩效运行“红黄灯”预警系统,对存在执行进度慢、绩效偏离目标、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出现预警的项目,及时督促单位查找原因、及时纠偏整改,实现“监督—反馈—整改”闭环。

二是绩效运行监控全覆盖。2024年对所有项目开展1-8月份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对客观评估无法达到预期执行进度的项目依规收回资金639.49万元,有效运用事中绩效监控结果。

(三)持续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一是开展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不断加强对预算部门业务指导,全面组织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选取了15个预算部门、423个项目作为抽查复核对象,对存在资金执行率偏低、自评分数虚高等问题的项目以反馈函的方式点对点反馈,并将结果通报财政业务股室,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

二是做优重点项目评价。重点选取涵盖“四本预算”、涉及民生实事等类别10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采取“财政+第三方”的评价模式,科学制定评价指标体系,规范开展评价工作,为项目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三是推动绩效信息全面公开。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绩效管理工作进展,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组织预算部门在政府网站公开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以及具体绩效指标和评价报告。

(四)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一是夯实绩效管理基础。一方面组织全县业务人员参加全市专题培训,持续提高基层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优化绩效指标库,将绩效目标填报由“填空题”变为“选择题”,部门绩效目标编制质效有所提升。

二是试点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积极参与全省首轮县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以成本绩效分析为关键切入点,运用科学方法全面分析试点项目预算投入、成本构成,有效核减“奥体中心、花鼓大剧院物业费”试点项目预算资金46.1万元,核减率20.71%,同时形成2个相关领域支出标准,优化了项目支出结构,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各预算部门作为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绩效目标编制、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的主体,但仍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情况,由于成本预算试点阶段,预算部门在编制项目预算时,缺乏科学的成本核算机制,存在预算编制与项目实际需求脱节、成本测算不精准、资金分配不合理等问题。

(二)绩效评价体系不够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有待加强。

本级绩效指标库中大量的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没有针对行业、部门突出重点,在考核中不易衡量,绩效自评和综合评价效果欠佳。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与年度预算编制、项目管理等方面结合紧密程度不高,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两张皮”、部分财政资金投入项目产出低下等问题仍有存在。

(三)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没有形成绩效评价闭环。

调研中发现,对绩效评价反馈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县传染病医院、妇女儿童医院一直闲置,没有及时系统抓好问题整改,不能形成绩效评价闭环,一定程度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

(四)学习交流不多,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绩效管理工作需要更多专业人员,预算部门和单位在绩效管理方面专业人才缺乏、专业程度不高,系统的学习交流不多,难以实现管理科学、程序规范、以绩促效的目标。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构建“成本-绩效”双控机制

要进一步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和绩效考核的引领作用,推行全成本预算管理,强化成本动态监控,加强成本效益评估,建立“成本-绩效”挂钩机制,对成本超支但绩效未达标的项目,在次年预算安排时予以压减。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要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分行业、分部门突出重点绩效指标设置。同时,优化考核流程,便于绩效自评和综合评价,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严格运用考核结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预算调整挂钩。

(三)进一步直面问题整改,做好绩效评价后半篇文章

对于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及各预算单位要深入摸清情况,建立台账,清单化管理,统筹制定合理化整改方案,发挥审计、巡察等各方合力,做实做细整改工作每个环节,实现反馈—整改—提升闭环,力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通过邀请第三方专家上门辅导、外出学习考察绩效管理方面先进经验等方式,加强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持续提高绩效管理人员开展绩效评价、运用考核评价结果的能力水平,夯实绩效管理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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