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人常〔2025〕7号
关于王荣利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29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荣利的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陆佳的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2025年4月29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凤阳经济开发区(凤宁现代产业园、小岗产业园),县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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