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人事任免

关于孙远亮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6 17:09:31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909 次
【字体大小:

 

 

凤人常〔2025〕5号

 

关于孙远亮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凤阳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远亮为凤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熊  浩为凤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胤的凤阳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年4月29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凤阳经济开发区(凤宁现代产业园、小岗产业园),县直有关单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