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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县信访局局长李吉海履职情况的点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6 11:41:45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1391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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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24〕32号

 

印发《关于县信访局局长李吉海履职情况的点评意见》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信访局局长李吉海履职情况报告。经整理形成了关于县信访局局长李吉海履职情况的点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一式10份于2024年10月底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1.关于县信访局局长李吉海履职情况的点评意见

2.关于县信访局局长李吉海履职情况调研报告

 

2024年8月28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关于县信访局局长李吉海履职情况的点评意见

 

8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信访局局长李吉海履职情况报告。常委会认为,李吉海自担任县信访局局长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化解信访矛盾,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中向好,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经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针对李吉海履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牢记宗旨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持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深入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全面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纵深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和治理进京赴省越级访专项行动,扎实做好重要节会期间信访保障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扎实推进矛盾化解。强化1+5+N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矛盾隐患着眼抓早、抓小、抓细。对于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政策,推动信访问题成类化解,从源头和机制上减少集体信访和网上重复投诉问题的发生。建立信访积案预防库,推深做实重点领域突出信访问题专班推进机制。聚焦信访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深入重点乡镇和重点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探索适合我县信访工作实际的创新机制,力争凤阳县信访工作进入全市乃至全省方阵前列。

四、接受监督尽职尽责。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履行宪法使命,依法用权、公正用权、谨慎用权,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管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制度。

 

 

 

附件2

 

关于县信访局局长李吉海履职情况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履职点评第四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凤阳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履职点评实施方案》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第四点评调研组在副主任史学军带领下,通过听取述职报告、开展民主测评和进行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县信访局局长李吉海履职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将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李吉海自2021年5月担任县信访局局长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信访工作、化解信访矛盾,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中向好。

(一)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凤阳县信访工作六项机制》等文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领导包案制度,夯实乡镇(街道)、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的信访工作责任,把信访工作细化到人、到时、到事。建立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研判信访事项,分析信访工作形势,信访工作责任进一步夯实。

(二)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成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深化“1+5+N”和“1+N+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村级(股室)日排查、乡镇(县直单位)周研判,县级月考核。探索推广优秀基层治理做法,提升基层治理成效。在信访接待场所分发放《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依法信访六不得》等宣传材料,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合理表达诉求。

(三)健全接访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出台《凤阳县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大暖心、大化解活动方案》,县信访接待中心每天安排一名县级领导值班接访,每周一、周四,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在县信访局公开接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领导积极开展值班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活动,分片督导信访工作。2023年3月大接访制度实施以来,县领导开展接访活动352次,接待群众2236人次,化解639件事项。持续落实“1+1+7”效能指数管理,实行初信初访限时办结化解机制,初次信访一次性化解率99.13%。

(四)聚焦巩固提升,推进积案问题化解。坚持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对中央省市交办的信访积案,明确县分管和联系领导包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采取通报、调度、督查、考核等方式,强力推进积案化解。县级常态化开展“大起底”专项活动。2020年10月以来,国家信访局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交办凤阳县信访积案208件,截至目前已化解207件;自2022年2月起,“大起底”专项活动共交办信访案件1756件,化解1547件,化解率88.1%。

二、测评情况

在本次调研中,针对李吉海履职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发出并收回测评表12份,均为满意。对单位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进行谈话,总体对李吉海局长履职情况表示满意。

三、个人奖惩及接受调查函询等情况

2022年荣获全省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先进个人,2023年度获得全市贯彻落实“1+5+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先进个人。

四、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与实践结合不够紧。理论学习与全县信访工作开展结合不够紧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开展工作的能力还有欠缺。二是工作不够细致具体。工作中还存在抓大放小的现象,没有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工作标准不高。三是创新意识还不足。缺乏探索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新思路、新做法的主动性,推动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

五、几点建议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牢记宗旨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持续深化信访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深入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全面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纵深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和治理进京赴省越级访专项行动,扎实做好重要节会期间信访保障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扎实推进矛盾化解。强化“1+5+N”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矛盾隐患着眼抓早、抓小、抓细。对于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政策,推动信访问题成类化解,从源头和机制上减少集体信访和网上重复投诉问题的发生。建立信访积案预防库,推深做实重点领域突出信访问题专班推进机制。聚焦信访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深入重点乡镇和重点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探索适合我县信访工作实际的创新机制,力争凤阳县信访工作进入全市乃至全省方阵前列。

(四)接受监督尽职尽责。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履行宪法使命,依法用权、公正用权、谨慎用权,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管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请示报告制度。

六、调研组意见

结合以上调研情况,第四点评调研组认为:李吉海局长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思路清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新模式,扎实做好重点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化解,推动全县信访形势持续平稳向好,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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