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高效能聚合代表力量、高标准加强自身建设、高水平依法履职尽责,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
(一)强化理论武装。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重要论述为重点,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强化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做到重大事项事前向县委请示、重要会议及时向县委报告、重点工作主动争取县委支持,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三)强化依法履职。紧紧围绕县委中心任务谋划开展人大工作,做到重大决定体现凤阳发展需要,监督重点紧贴县委工作大局,人事任免落实县委决策意图,更好地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
二、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服务大局强担当
(四)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今年拟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以下专项工作报告:
1.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2.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4.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
5.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6.县人民政府关于凤阳县2024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7.县人民政府关于凤阳县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8.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其预算调整的报告;
9.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10.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基层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12.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3.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开展情况的报告;
14.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情况的报告;
15.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种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16.县人民政府关于“医保便民惠民新举措”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17.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8.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9.县人民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五)全面开展调研视察。重点对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节水建设、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种业发展情况、“医保便民惠民新举措”贯彻落实情况、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层卫生工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等开展调研。组织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妇联组织促进妇女儿童高质量发展工作、液化气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及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工作情况进行视察。
(六)加大审议意见督办力度。对相关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开展调研,听取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增强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三、全面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治县促发展
(七)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凤阳明中都城和明皇陵遗址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
(八)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持续跟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扎实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继续建设完善“宪法主题公园”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凤阳实践中心”。
(九)探索监察工作监督。探索建立人大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支持县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适时调研县监委专项工作,确保监察权依法有效运行。
(十)加强司法工作监督。支持司法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
(十一)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加强与政府衔接联动,扎实开展好备案审查工作。
(十二)扎实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机制,依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转办、交办有关信访件,加大督办力度,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公正解决。
四、正确行使决定任免职权,严格程序重规范
(十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县域改革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依法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加强调查研究,适时做出决议决定,促进和保障全县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顺利推进。重点对预算调整方案和上一年度财政决算等做出决议决定。
(十四)依规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有机统一,做好“一府一委两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认真履行法定程序,切实把好任免初审关、法律考试关,依法做好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工作,不断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十五)有序开展履职点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认真做好县政府组成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点评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对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
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吸纳民智强保障
(十六)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从优化代表小组、加强代表小组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和丰富代表小组活动三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拓宽代表线上履职平台,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尽责。通过指导代表小组制定年度活动计划,扎实开展“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发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在助推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招商引资、维护全县社会稳定等活动中贡献代表力量。
(十七)推进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跟踪督办。按照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票决的项目,对照《关于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凤阳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办法》,协调相关工委加强对10项民生实事项目的调研监督,推动项目实施。
(十八)创新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根据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和102件建议,做好整理交办、跟踪督办及民主测评工作。创新开展“6+N”督办制度,探索1号、2号议案县委书记、县长领衔督办,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一府一委两院”负责同志牵头督办、常委会各机构对口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全面协调督办、各相关单位具体承办,进一步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十九)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指导。制定出台《关于做好2024年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督促乡镇人大主席团结合“双联系”办法,制定年度计划,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不断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实效性。
六、全力打造“四个机关”,强基固本树形象
(二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树立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人大机关形象。
(二十一)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认真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强化进取意识,增强创新精神,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依法履职、敬业奉献、敢于担当的新时代人大工作队伍。
(二十二)深化人大理论研究。紧紧围绕人大工作重点问题开展研究,聚合各方力量,持续深化、实化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突出政治性,把握人民性,增强规律性,坚持大局性,注重创新性,不断提高人大理论研究工作实效。
(二十三)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策划,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合作,继续办好人大网站,拓展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代表履职事迹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努力扩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二十四)全力做好中心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执行县委决策部署,在依法履职尽责的同时,继续开展双招双引、文明创建、企业帮扶、乡村振兴、信访维稳、老干部服务等工作。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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