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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12-27 15:39:01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192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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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人常〔2023〕49号

(2023年12月26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

 

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6日在中都街道召开,会期3天半(含代表报到和大会预备会一天)。

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凤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凤阳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凤阳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凤阳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凤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凤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和表决凤阳县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事项;

九、表决通过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2023年12月27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府,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安徽科技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安徽小岗干部学院,安徽机电工程学校,方邱湖农场,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县经济开发区(凤宁现代产业园、小岗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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