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经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书面一式45份于2022年12月底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
1、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2、关于凤阳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2年12月2日
抄报:市人大常委会,县委。
抄送:县政协,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使用效率和效益逐步提高,较好的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有效履职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也指出,当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仍存在着管理意识不强、管理基础不扎实、管理机制不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效益不高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增强管理意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一要提高认识,知责明责。进一步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及其单位要分层分级明确监管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资产管理能力。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适应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任务新要求,注重加强资产管理人员配备,做到管理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探索建立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二、健全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管理职能。一要理顺管理体制。要健全政府统一所有、部门分级监管、单位管理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监管有效、问责有力。二要完善管理职能。按照国家新出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努力构建“产权明晰、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收益统管、监管有力”管理新机制,进一步细化资产的配置标准、出租、出借、处置等管理办法。要落实资产监管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权利和责任,补强内部管理短板,规范资产管理互相联系且互相制衡的内控机制,加强对资产各环节的监控,做到应进全进、应管尽管、应退尽退。
三、强化清产核资,进一步理清资产全貌。一要抓紧妥善解决部分单位资产权属不清的问题。各部门要对历史遗留问题和基建工程长期挂账问题进行自查清理,应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的原则,对存在问题深入调研,划清责任,分类处理,做到权属明确、处理恰当。二要进一步理清资产全貌。集中力量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理清“家底”,做到实物清楚、数据准确、账实相符,在此基础上对产权进行全面确认登记。对没有原始价格凭证的资产,探索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四、强化账务核算,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一是完善资产报表体系。要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形成账外资产。建立相关资产台账,充实和完善国有资产报表的实物量数据,要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二是健全信息系统。推进固定资产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效衔接,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数据,建立起信息共享、共用的交流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逐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入口、使用到出口等各环节的动态监管。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对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规范收益管理行为,确保各项资产收益应收尽收、及时上缴、规范使用。
五、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发挥资产效益。一要有序开展资产使用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倒逼各单位增强绩效意识,加强资产使用和处置的审核和管理,严格履行评估报批程序,避免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要优化资产配置。完善资产配置审批流程及内容,不断完善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管理。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各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三要建立健全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共享调剂机制。加大整合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长期闲置资产的调剂,优化资产布局结构。如针对公租房的需求缺口和部分安置房的长期闲置的矛盾(截至2022年10月底闲置4637套),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调研,妥善解决此类问题,避免资产闲置浪费。
六、强化监督问责,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要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实时监督,不断拓展和延伸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链条。要落实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尽快实现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联通,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资产综合监管职能,做到监管全口径、全覆盖;要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监督力度,审计部门要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同步安排对专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并纳入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县政府应根据审议意见、审计报告等提出整改与问责清单,分类推进问题整改,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追责问责。要建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监督的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对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有违法违规等行为要严肃追责,共同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附件2:
关于凤阳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22年12月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于10月中旬就我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原二轻局办公楼及门面房、紫帝保障房、钟楼保障房、奥体中心、洪武门等调研点,召开了研讨座谈会,听取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关于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了解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月31日,我县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账面净值) 140.39亿元,较上年增长111.2%。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 22.88亿元,占资产总额16.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117.51亿元,占资产总额83.7%。
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14.76亿元,占资产总额10.52%;固定资产19.5亿元,占资产总额13.89%;在建工程22.65亿元,占资产总额16.13%;长期投资609.05万元,占资产总额0.04%;无形资产2.02亿元,占资产总额1.44%;公共基础设施81.27亿元,占资产总额57.89%;政府储备物资566.94万元,占资产总额0.04%;其他资产653.7万元,占资产总额0.05%。
二、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全县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逐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国有资产尤其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培训,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培训。对教体系统、水务系统、文旅系统等资产量大、资产结构复杂的部门以送教上门的形式进行了专项指导及培训,有效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出台《凤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和资产处置、对外出租出借收入管理等配套管理办法,做到有章可依,有制可循。
(二)各司其职,管理格局初步形成。指导各单位建立内控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初步形成“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管责任体系。从调研的情况来看,交通、市政等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以及政府储备物资,主要是“谁维护,谁管理,谁记账”的管理体制。其中,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主要由县住建部门负责运营、管理和维护;储备土地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照测量数据录入系统并负责日常管理;文化、体育等公共基础设施的产权大多都划入我县国有平台公司,日常管理运营仍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三)多措并举,管理基础初步构建。一是开展部分领域资产清查核实。逐步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资产清查入账工作,组织交通、文化、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及政府储备物资的专项清查,加强了财政资产管理与公共基础设施等行业管理的融合,有效降低了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要求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资产年报前进行资产清查,并及时清理出到期待报废资产,上报财政部门进行处置申请。二是实施新的会计制度。要求各部门深入实施新的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资产统计核算体系,落实行政事业性资产月报制度、年报制度,建立资产台账。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按照财政信息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要求,全面推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构建信息管理基础性平台,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
(四)规范监管,管理效能逐步提升。一是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国有资产对公共服务保障力度,有力促进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和文化等行业资产及效益实现较快增长。二是规范资产配置。财政部门会同审计部门强化资产配置标准等文件的执行,将资产配置审核融入到单位审计工作中,有力地落实了过紧日子的要求。三是规范资产使用和处置。规范各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定期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自查工作,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2021年共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14笔,金额约652万元 ; 审批资产调拨19笔,金额约1949万元;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废处置28笔,金额约1129万元。四是开展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益1999.6万元已足额纳入县财政非税专户管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在调研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管理意识不强。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大多数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视不够,存在着“重资金、轻资产”“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处置”等现象。二是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部分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产使用管理审核把关不严;三是管理队伍不健全、不稳定。部门及所属单位管理力量相对不足,缺乏独立的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人员多为兼职且更换频繁。
(二)管理基础不扎实。一是部分单位资产底数不清、权属不明。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取得、建设、投资来源渠道多,加之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及有关资料缺失,许多资产处置、变更处理不及时,存在产权登记与核算脱节、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衔接不畅等现象。二是资产账务核算不规范。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意识不够强,资产监管以静态为主,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结合不够紧密。调研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资产会计核算不及时、该移交的资产不进行移交或不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移交、调拨的资产不及时入账、部分完工的在建工程不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等现象;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有资产未登记入账、未在资产年报中体现现象。三是信息化建设亟待提档升级。部分单位财务系统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信息交换不畅通不及时、管理粗放的情况十分普遍。
(三)管理机制不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可操作性、职责不清以及监管缺失等现象。
(四)国有资产管理效益不高。一是资产绩效评价管理不到位。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国有资产使用绩效管理和评价机制,财政部门无法全面掌握部门资产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各部门不同程度存在资产使用闲置浪费等现象;有些国有资产配置量大,但资产使用效率低,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是共享调剂机制不够完善。目前资产管理资源配置职能没有充分发挥,缺乏将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进行共享共用的调剂机制,跨部门、跨单位间调拨资产机制仍有待完善。
四、建议
(一)增强管理意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一要提高认识,知责明责。进一步提高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及其单位要分层分级明确监管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资产管理能力。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适应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任务新要求,注重加强资产管理人员配备,做到管理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探索建立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二)健全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管理职能。一要理顺管理体制。要健全政府统一所有、部门分级监管、单位管理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监管有效、问责有力。二要完善管理职能。按照国家新出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努力构建“产权明晰、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收益统管、监管有力”管理新机制,进一步细化资产的配置标准、出租、出借、处置等管理办法。要落实资产监管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权利和责任,补强内部管理短板,规范资产管理互相联系且互相制衡的内控机制,加强对资产各环节的监控,做到应进全进、应管尽管、应退尽退。
(三)强化清产核资,进一步理清资产全貌。一要抓紧妥善解决部分单位资产权属不清的问题。各部门要对历史遗留问题和基建工程长期挂账问题进行自查清理,应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的原则,对存在问题深入调研,划清责任,分类处理,做到权属明确、处理恰当。二要进一步理清资产全貌。集中力量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理清“家底”,做到实物清楚、数据准确、账实相符,在此基础上对产权进行全面确认登记。对没有原始价格凭证的资产,探索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四)强化账务核算,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一是完善资产报表体系。要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形成账外资产。建立相关资产台账,充实和完善国有资产报表的实物量数据,要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二是健全信息系统。推进固定资产信息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效衔接,完善资产信息系统数据,建立起信息共享、共用的交流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逐步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入口、使用到出口等各环节的动态监管。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强对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规范收益管理行为,确保各项资产收益应收尽收、及时上缴、规范使用。
(五)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发挥资产效益。一要有序开展资产使用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绩效管理机制,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倒逼各单位增强绩效意识,加强资产使用和处置的审核和管理,严格履行评估报批程序,避免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二要优化资产配置。完善资产配置审批流程及内容,不断完善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管理。加强宣传教育,要求各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三要建立健全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共享调剂机制。加大整合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长期闲置资产的调剂,优化资产布局结构。如针对公租房的需求缺口和部分安置房的长期闲置的矛盾(截至2022年10月底闲置4637套),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调研,妥善解决此类问题,避免资产闲置浪费。
(六)强化监督问责,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要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实时监督,不断拓展和延伸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链条。要落实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尽快实现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与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联通,增强人大监督实效。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资产综合监管职能,做到监管全口径、全覆盖;要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监督力度,审计部门要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同步安排对专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并纳入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县政府应根据审议意见、审计报告等提出整改与问责清单,分类推进问题整改,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追责问责。要建立纪检监察、财政、审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监督的联动机制,共同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对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有违法违规等行为要严肃追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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