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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中都、玄武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7-14 10:00:29 作者:凤阳县人大 浏览:2277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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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人大工委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对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受街道党工委领导。

街道人大工委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人代会会议期间,做好本辖区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二、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工作部署,制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计划,负责组织闭会期间辖区内人大代表有关活动。

三、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待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宣传人民代表待会制度和人大代表先进事迹。

四、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采用听取汇报、评议工作、执法检查、重点视察、专题座谈、专题调研等形式,对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派出机构的行政和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相关报告。

五、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对辖区内经济、社会事业、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及实事工程、重点工程、财政性资金收支(预算与执行)等情况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六、协助本辖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了解民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七、联系本辖区人大代表,定期召开座谈会和走访代表,接待、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听取和反映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八、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做好本辖区的人大代表选举和罢免有关工作。

九、组织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

十、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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