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等做好协调和服务;
二、围绕县人大常委会部署的有关工作开展调研;
三、加强与经开区管委会工作联系,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和动态,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四、加强与经开区代表团(组)和县人大代表的联系,指导代表联系选区和选民代表,自觉接受选区和选民监督;
五、加强对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和落实;
六、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开发区县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七、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注:2015年11月12日凤编[201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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